華人在中國坐牢 回加拿大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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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黃昆(Kun Huang,音譯)在中國坐了2年牢後出獄,在加拿大把一家公司告上法院,希望討回公道。

黃昆是對沖基金(EOS Funds)經理Jon Carnes手下的調查員,Carnes在2011年出版的一份報告,稱加拿大公司Silvercorp Metals Inc.在中國擁有的礦場有吹牛成份。3個月後,中國官員在北京機場扣留黃昆,並將其長期關押。最後在一個1天的閉門審訊中,以刑事誹謗罪將黃昆判刑2年。

加拿大環球郵報8月20日發表的文章稱,出獄後回到加拿大的黃昆將Silvercorp Metals告上法院,指其與中國當局合謀,導致他被捕及被判刑。黃昆要求為其被損傷的生活、名譽及自由作出賠償。黃昆說:「我覺得我在中國被冤枉。在中國沒有正義,但在加拿大應該有正義。」

前瀋陽市司法局長韓廣生對《大紀元》說,這案件的被告是否有罪無從考究,但是,「像這種案件應該公開審理」。

一個月前來到加拿大的中國律師賴建平對《大紀元》說,不公開的審判,按中國的法律,只適用於當事人未成年、涉及國家安全或秘密信息等情況。

環球郵報稱,他們就此案找到了中國政府負責該案的官員,但對方說不能評論;多次找洛陽當地的公安也沒有回覆。事實是,Silvercorp的礦場是當地的經濟龍頭。

經歷中國的司法制度

按黃昆的描述,他被關押在看守所期間,生活在一個32平方米的房間,有30多人擠在一起。因為睡覺的地方不夠,他有一次睡在地板上時,離地板上1個用作廁所的洞靠得很近。

食物是每天4個饅頭,加上麵粉或蔬菜湯。沒有熱水洗澡,衣服也沒法洗乾淨,他的皮膚變得很容易出皮疹和濕疹。黃昆因此瘦了40磅。

後來因為家人和同事的幫助,情況有所好轉。但黃昆說:「裡面的條件很糟糕」,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使他有時不能入眠,感到精神抑鬱。

黃昆說,甚至離開監獄回加拿大時也被侮辱。3名官員把他押送到北京機場,在他同意自己去買機票後才揭開手銬;最後那些官員還逼他用登機卡為他們購買免稅香煙。

大陸利益集團不尊重法律

黃昆的訴訟能否成功仍是未知數。但Carnes當年發表的報告,曾使Silvercorp股價急跌。Carnes表示,希望黃昆的訴訟,能使公眾知道當年所發生的事實。

韓廣生說,在中國,官商勾結不是怪事。「這個原告和被告,看誰的本事大。誰的關係硬,誰就贏了,這是常有的事。」

他說,比如有個經濟糾紛案在法院審理。被告找到關係後,被告贏;後來原告找到更大的後台,變成原告贏了。「這種翻來覆去的事情,涉及司法背後的東西,特別的普遍。」

「在中國,甚麼都是牟利的工具。」韓廣生說:「醫生把醫療的權力、開藥的權力作為個人牟利的工具;教授把給分的權力、評論論文的權力作為牟利的工具;官員把自己的行政權力作為牟利的工具;法官把審判的權力作為牟利的工具。」

「下面的人,在上面有靠山;上面的靠山也依靠下面的爪牙們來完成自己的事情。」他說:「這是一種互為利用,互為依賴的一個利益集團。這利益集團根本不把法律當回事。」

中國律師理解黃昆做法

賴建平對黃昆回加拿大告狀的做法表示理解。他說,黃先生可能在中國遭受了很大的委屈、冤枉,覺得在中國沒法討回公道,所以等回到加拿大才去伸張自己的權利。「中國是一個非法治社會,這是明擺著的情況。所以很多情況下,尋求公正是很困難的。」

他說,這個個案,當事人當時在中國是否構成犯罪,以及司法程序是否公正,都可能有問題。在中國,個人如果認為司法機構違反了法律,可以告上法院,要求國家賠償。但成功機會很小。「你去告法院,他們不理你,這很普遍」。「有時候,我們自己(律師)就是這種體制的受害人。」

據環球郵報報導,黃昆堅稱,他在對Silvercorp調查研究後,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實的。而Silvercorp則指控Carnes的報告造假。卑詩省證券委員會去年12月指控Carnes在針對Silvercorp的研究中有詐騙行為,而紐約法庭在2012年8月作出決定,拒絕受理Silvercorp對Carnes的訴訟案。

責任編輯: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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