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李剛」的李剛被指河北辦假案

人氣 2093
標籤:

【大紀元2015年10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楊一帆綜合報導)近日,大陸媒體報導,以「我爸是李剛」出名的李剛被指辦假案。李剛是河北保定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辦理了「王朝搶劫案」。該案嫌犯王朝有不在案發現場的證據,仍在2007年獲刑13年。該案曾被河北高院發回重審,仍被維持原判。近日,河北高院已受理王朝母親關於此案的再次申訴。

據大陸《 北京青年報》10月13日報導,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發生一起入室搶劫案,警方從手機通話清單上查到,29歲的石家莊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10月31日, 王朝被保定北市區警方所抓。

王朝有不在場證據仍被判刑13年

報導稱,「王朝搶劫案」一開始就疑竇叢生。案發時,王朝「沒有作案時間」,有「不在場證明」。根據警方調查,案發日中午12點10分,王朝在保定華電生活區陳某家中實施入室搶劫。但交通事故處理文件顯示,當天上午和下午,王朝都在石家莊處理交通事故。但在後來的審判環節,法院卻沒有採納對王朝有利的證據,「王朝搶劫案」幾經周折。

2007年12月,保定市北市區法院一審認定王朝犯搶劫罪,判其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萬元。王朝不服,提出上訴。2008年1月14日,保定中院二審終審,維持原判。王朝提起申訴,被保定中院駁回後,又向河北高院提起申訴。

2009年3月18日,河北高院審查以「事實不清,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充分」為由,指令保定中院再審。當年7月,保定中院再審,維持原判。王朝不服,向河北高院再次提起申訴。

2010年11月,河北高院提審此案,撤銷原判,發回保定市北市區法院重審。2011年,保定中院終審維持原判。

王朝獄中吞釘子 其母河北高院再申訴

其後四年,該案先後經歷10次裁決。 2015年10月12日上午,王朝母親楊惠賢在律師陪同下前去河北高院遞交長達122頁的申述材料,河北高院正式受理該案申訴。

楊惠賢說,在看守所和監獄裡,王朝從來沒有認過罪,他一直讓母親申訴。王朝目前被關押在保定市滿城區的河北太行監獄。楊惠賢9月份探監時發現,兒子吞了釘子正在醫院,王朝的狀態很差。楊惠賢意識到兒子處於崩潰狀態,下定決心再次申訴。楊惠賢唯一的願望就是母子團聚,兒子能過正常人的生活。

該案代理律師孫瑩表示,早在2011年保定北市區法院一審此案時,辯護觀點已經很充分。此次申述材料共梳理出115個質疑,其中有三個重點:

一是王朝沒有作案時間和空間;二是原審裁決認定王朝犯搶劫罪的核心證據手機通話清單是假證據、空證據,應當作為非法證據被排除;三是偵查辦理該案時,警方是先抓人後取證,偵破過程難以自圓其說。

「我爸是李剛」的李剛被指主導了王朝案的造假

報導稱,隨著王朝案被指為「假案」,該案主辦人被曝光,即是「我爸是李剛」案中的李剛。李剛是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在「我爸是李剛」事件之後,王朝案被媒體曝光與李剛有關。但李剛當時回應媒體稱,此案不存在造假。

楊惠賢說,該案宣判後,北市區分局的3名警察交給她一份舉報材料,稱此案主辦人李剛主導了王朝案的造假。該案一審第二次開庭後,主審的曹姓法官找到她說,他認為該案有罪證據不成立,準備判無罪時,他突然被法院換下。

網民稱:一清二楚的事竟會被如此冤枉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就能定案嗎?明明事實在卻不被採納,這是甚麼法制社會?看過該新聞後悲憤之情難以表達;這就是現在最現實的社會,這社會冤案太多;李剛不知辦了多少這樣的案,害死多少人了?還有多少個這樣辦案的「李剛」?這些法官、公安人員就是老百姓的噩夢,令人心寒。

還有網民稱:李剛一定有硬的後台,不然他兒子撞死大學生就草草了事了?人家舉報他的房產就都消聲匿跡了?就衝他兒子開的那輛車,他必貪腐無疑;這樣一個惡名全國的小官竟然就是不倒,意味深長;李剛當年還在央視道歉,能耐不小,這裡面水很深;早該查他了,應該把他的後台一併揪出來。

有網民說:善惡有報,人在做天在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我爸是李剛」事件

2010年10月16日晚,22歲的李啟銘駕車在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學超市前將一名女生撞至當場死亡。被捕時他高喊「我爸是李剛」(保定警方官員)。「我爸是李剛」這句話引起民眾與輿論嘩然,很快成為人們諷刺跋扈官二代、富二代的流行語。

2011年1月30日,李啟銘以交通肇事罪被判6年有期徒刑。

責任編輯:高靜

相關新聞
河北「官二代」撞死大學生 叫囂「我爸是李剛」
紐時:從「我爸是李剛」看權貴隻手遮天
「我爸是李剛」案開庭 法院拒多數媒體旁聽
「我爸是李剛」主角被從輕判處6年徒刑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