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耀威開店一天就被拆 百貨判賠550萬

人氣 4867
標籤:

【大紀元2015年1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鐘台灣台北報導)港星孫耀威前年與股東合資3,500萬元(台幣,下同,約美金10.6萬),在「微風廣場」開設夜店,沒想到營業1天就被檢舉,公司認為「微風」未告知該場地不能開餐廳,提告求償2,400多萬元。台北地院14日下午判「微風廣場」應賠償開店投入成本493萬餘元及當日營業額56萬多元,合計549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孫耀威以「何烈國際公司」名義向「微風廣場」租用場地開餐廳,開幕當晚風光開幕,隨即被檢舉是違建,遭台北市政府強制拆除、勒令停業。

何烈公司主張與房東「微風」簽約時,已告知要開餐廳,「微風」明知該場地屬於「住三用地」,不能做餐飲用途使用,仍出租給他們,因此要求微風民事賠償2,400餘萬元。身為大股東的孫耀威,三度出庭旁聽關切進度。

「微風」方面則反駁未隱瞞,是何烈公司違法使用場地開「舞場業」,經台北市府通知才要求停業,並無疏失,不應賠償。

責任編輯:梁夢竹

相關新聞
陳美詩翻車遇險 孫耀威抱不平
音樂對抗愛滋 孫耀威張敬軒傳關愛
孫耀威走出人生低潮  新碟感受正能量
鄭欣宜追尋婚姻夢  向恩愛夫婦取經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