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江河:對手持水泥磚塊的嫌犯為何要擊斃

【大紀元2015年06月19日訊】 我向來認為:關注死者的生命,也是在關注自己未來的生命。一個生命不被高度尊重和有效保障的社會,人人都可能成為下一個被合法剝奪去生命者。

「6月17日6時許,一名男子持水泥磚塊,在西安火車站售票廳沖砸正在購票的旅客,執勤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制止,在連續警告無效的情況下開槍將其擊傷,後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目前西安火車站已恢復正常秩序。(西安鐵路公安局)」

面對手持水泥磚塊的犯罪嫌疑人,我們的執勤民警很果斷,警告無效,當場開槍,搶救無效死亡。

從近兩年來警察開槍擊斃犯罪嫌疑人的案例來看,警察的瞄準水準很差,不會第一槍打腿,第二槍打臂,第三槍才開槍打胸,往往一槍就會致人失去生命。當然,這裡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手無槍支的犯罪嫌疑人,如果面對那些手持槍支的犯罪嫌疑人,近年來的案例裡警察的瞄準水準就就另當別論了。

水泥磚塊與手槍面對面的對決,結果會是什麼?我們期待真相,更期待資訊的詳細公開,而不是隻言片語便把一個人的生命終止在歷史的喧囂裡。猶如用腳故意踩死一隻令人討厭的螞蟻。

面對暴力犯罪的升級,一線的公安民警不能成了驚弓之鳥,動不動就開槍。這不是英勇,而是無能。靠手中的槍和炮來解決問題,在維護正義的同時,往往也顯出權力的野蠻和不受有效約束。

任何一個無視他人生命的人,即便不受法律制裁,也應當受到良心的譴責。不管是殺人犯,還是劊子手,都是些沒有人性的畜牲。

「新華網北京6月17日電 公安民警在處置突發性暴力事件時,要依法履行職責,依法使用槍支,既全力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又切實保護自身安全。公安部副部長黃明17日在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

「依法使用槍支!」「依法使用槍支!」「依法使用槍支!」簡簡單單六個漢字,卻重如泰山。果斷開槍沒有錯,但是,面對的開槍物件卻千差萬別,應該慎之又慎。

人的生命高於一切,而生命往往又是那樣脆弱,不堪一槍之擊。(原標題:依法用槍與當場擊斃)

--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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