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 23人被查5人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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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9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曉真報導)9月10日晚,中共天津代書記、市長黃興國被宣布接受調查。至此,中共十八屆中央委員會成員已有23人落馬,其中5人獲刑。

9月10日深夜,中紀委通報,天津代書記、市長黃興國因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調查。

黃興國落馬正值中央巡視組第二次巡視天津結束後的第12天。6月29日至8月29日,中紀委巡視組對天津殺「回馬槍」,期間天津有3名官員落馬,包括天津副市長尹海林。

中央巡視組曾在2014年3月28日至5月28日對天津展開首次巡視。其後,巡視組向天津市反饋巡視發現的問題時表示,天津「國有企業大案要案頻發,城市建設領域腐敗問題突出,農村基層腐敗不容忽視,『一把手』違紀違法案件多危害大」。

中共十八大之後,天津已有4名省級高官被查,除黃興國外,另三人分別為前天津市政協副主席兼公安局長武長順(2014年7月20日落馬)、前天津市副市長尹海林(2016年8月22日落馬)、前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樑(曾在天津任職17年,於2015年8月18日落馬)。

而從中共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層面上來看,該委員會成員已有23人落馬,其中5人獲刑。

這23人中,有10人為中央委員,他們分別為:蔣潔敏、李東生、楊金山、令計劃、周本順、楊棟樑、蘇樹林、王珉、田修思、黃興國;

另有13人為中央候補委員,分別為:李春城、王永春、萬慶良、陳川平、潘逸良、朱明國、範長秘、王敏、楊衛澤、仇和、餘遠輝、呂錫文、李雲峰。

其中5人已被判刑。蔣潔敏於2015年10月12日被判處16年徒刑;李東生在2016年1月12日被判15年;令計劃2016年7月4日被判處無期徒刑;李春城2015年10月12日獲判13年;王永春2015年10月13日獲判20年。

外界注意到,這些落馬的中央委員會成員絕大部分為江派人馬,並在江澤民發動的鎮壓法輪功運動中充當先鋒,也因此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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