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對陳光標起底 天安門自焚偽案再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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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楓綜合報導)有中紀委風向標之稱的大陸財新網9月20日以《陳光標:「首善」還是「首騙」?》為題,對陳光標的商業和慈善造假行為全面起底。由於陳光標2年前在美國紐約翻炒天安門自焚鬧劇,此報導令外界再次關注中共在2001年所製造的世紀偽案

陳光標帶「610」所控制人物出國 為江派站台

財新網的這篇特稿提到:在2014年有二次到美國是陳光標人生爭議當中的高峰;並點出他與江派大員李東生等人之間勾結;報導還特別說明:李東生是「中央610辦公室主任」。

李東生歷任中央電視台新聞部時政組副組長,政文部副主任,新聞採訪部副主任、主任,新聞中心主任,副台長、中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副局長。李東生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特別是偽造「天安門自焚」案而被羅干、周永康看中,後轉入政法委系統,從此靠上江澤民核心集團,步步高陞。

李長期擔任「610」副主任、主任。「610」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指揮系統和執行機構,是一個類似於納粹蓋世太保的龐大犯罪組織,曾被美國國務院等政府報告多次公開點名迫害法輪功。

財新網所提到的陳光標的人生爭議高峰之一是:2014年1月7日,陳光標在紐約舉行記者會,聲稱要收購《紐約時報》;在這個記者會上,陳光標還攜帶2個嚴重燒傷者,她們自稱是2001年天安門自焚案中的陳果及母親郝慧君。陳光標表示要捐款來支付這兩人在美國的整容治療手術費用。

時事評論員邢天行分析,陳光標是打著收購《紐約時報》的名聲,真正的目的把當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裡兩個人物「陳果母女」帶到紐約,進一步為江系站台去公開詆毀法輪功。

中國問題專家橫河還指出,陳光標當時有能力帶著被「610」嚴格掌控的「陳果母女」出國,顯示其後台的實際權力超過令計劃、李東生,有可能是曾慶紅

陳果母女被24小時軟禁 最新真實情況外界無從知曉

據知情者2005年1月24日在明慧網上披露:「陳果母女一起被軟禁在開封市北郊福利院中,有一名叫展金貴的開封市公安局退休惡警負責對陳果母女的禁衛。公安人員常年24小時值班,她倆不得與任何外人接觸。在自焚騙局廣為人知的今天,用公安人員私下講的話說就是,看似政府對她倆關心、不讓她們死,其實是政府打擊法輪功用的活標本。」

不過,此前也有人在網上披露,陳果已經死於大面積感染。在中共嚴密封鎖消息、24小時軟禁陳果母女的情況下,目前的陳果就是中共刀俎下的「魚 肉」,不論她死活都是中共利用來欺騙民眾、煽動仇恨的工具;即使活著,也在中共的掌控下,無法自由地講出真相。

所以,陳果母女的真實情況外界無從知曉。

在中共導演的「自焚」的角色中,主要人物之一的王進東盤腿的姿勢、嘴裡喊出的話告訴人們,他根本不是法輪功學員,有分析指出,他是一個中共公安、具體實施導演計劃的內線。

2001年1月23日,中共江、羅政治流氓集團在天安門導演了震驚世界的「自焚」偽案,用來構陷法輪功,煽動仇恨,為繼續迫害法輪功製造輿論藉口。整個「自焚」偽案漏洞百出,在世界上成為展示中共邪惡、無恥的事件。圖為中共先後披露的三個「王進東」,根本不是同一個人。(大紀元資料圖)

當場被打死的劉春玲——《華盛頓郵報》在2001年2月4日頭版頭條發表了調查報告《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國的黑幕》。郵報記者菲力蒲‧潘親自到劉春玲的家鄉開封實地調查發現,鄰居們說從來沒有人看見過劉春玲煉法輪功。

而12歲的劉思影,這個氣管被切開後,還聲音洪亮地唱歌的無辜小女孩,在「自焚」偽案發生的第二天,就有評論指出,因為她不夠被逮捕的年齡,但是中共又絕對不把她留作活口,所以她一定會死。果不其然,在半年後,在恢復得非常好、身體情況非常穩定的情況下,劉思影突然死亡。她的情況永遠成為一個謎。

而近幾年來,從大陸輾轉傳出來的消息表明,陳果在「被自焚」時,也已不是一個法輪功學員。

2007年4月27日,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博一家非法二審開庭。王博揭開自焚偽案的又一騙局:其中的「自焚者」陳果,是王博的同學,原來學過法輪功,1999年結識王博的時候,陳果已經不煉法輪功了。

「天安門自焚」見證人:是我們部隊干的

2015年12月19日,明慧網刊登一篇大陸法輪功學員投稿文章講述,一位曾在北京當兵的高幹子弟坦承,2001年發生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的自焚案是軍隊幹的,再次從第三方證實天安門自焚事件是中共一手導演,用來污蔑法輪功學員,欺騙海內外民眾,製造仇恨宣傳的世紀偽案

這位法輪功學員在文章中介紹,生意上的第一次接觸,對這位高幹子弟印象很好:「業務知識性強,思維縝密、健談。」隨後就向這位高幹子弟談到法輪功問題:「你經常在外工作,社會接觸面廣,你對法輪功怎麼看?比如天安門自焚的事?」

高幹子弟呵呵一笑便說:「法輪功啊!自焚那事我比你了解,那年自焚事件,我就在跟前。」這讓法輪功學員感到有些意外,他說:「從焦點訪談的鏡頭上看,除了當事人,消防人員就是武警,沒有群眾的身影啊?」

高幹子弟回覆說:「你說對了,那事之前廣場就戒嚴了,我是高幹子弟,在北京當兵,那是我們部隊幹的,別說群眾,連一個煉法輪功的也沒有。不過話說回來,法輪功影響太大了,有那麼強的凝聚力,連我們部隊都比不了,這樣一個民間團體,他們能容得下嗎?」

公安部高官所透露的「自焚」內幕

「自焚」偽案發生後,有很多知情人向海外透露的消息證實,天安門「自焚」是中共一手策劃的,在事件發生前,中共內部就已有消息走漏出來。

中國民主黨國內負責人之一林春水曾經向海外透露,公安部一高級官員1月28日向他提供的消息指出:王進東23日自焚,賈春旺22日就知道消息。

他還表示,在中央政法委的會議上,羅干曾經說(大意):「根據掌握的情況,即使我們王進東不自焚,也會有張進東、李進東等跳出來表演。」

明慧網2010年10月13日發表一篇文章,大陸一位知情者披露,2001年過年前,他所在單位領導告訴他,大年三十期間天安門廣場要發生自焚,並告訴他說,這個消息是上級通知的,北京方面下來的。

該文分析說,按照常理,若不是中共邪黨自導自演這場鬧劇,既然它都能一級一級通知各地基層單位,有人要在天安門廣場搞自焚,並明確說是大年三十,要想制止這件事情的發生,根據中國的現狀及邪黨的勢力和防範能力,它完全可以控制天安門廣場不讓任何人出入,怎麼會在天安門廣場發生這場「自焚」鬧劇呢。

儘管中共精心策劃了「自焚」事件,但是真相被披露後,這一世紀偽案使中共的醜惡徹底曝光,成為它在國際上無法擺脫的夢魘。

國際組織在聯合國曝光中共策劃自焚偽案栽贓法輪功  

非政府組織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的駐聯合國代表Karen Parker於2001年8月14日在聯合國人權促進與保護附屬委員會上的發言中表示,中共一直聲稱法輪功是X教並導致了死亡和家庭破裂,以此來使其對法輪功的恐怖主義行為合理化,但該組織(國際教育發展組織)的調查顯示正是執政當局帶來了死亡和隨之而來的家庭破裂,其對數千人使用了極端暴力和不可接受的拘留。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已發現此自焚事件實際上是被策劃導演的。

新唐人「天安門自焚真相」紀錄片《偽火》獲國際大獎

2002年1月,北美中文電視台「新唐人」製作了揭露2001年「天安門自焚真相」的紀錄片《偽火》(False Fire),該片從各國參賽的六百多部影片中脫穎而出,於2003年11月8日榮獲第51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

點擊以下鏈接可以觀看影片《偽火》:

《華盛頓郵報》:沒人看到過劉春玲煉法輪功

美國《華盛頓郵報》的記者菲力普‧潘在事發2週來到劉春玲和劉思影的家鄉河南省開封市,並採訪她的街坊鄰居,得到的結果是,劉春玲在夜總會上班,曾毆打她的母親和女兒,從沒看過她煉法輪功。根據加拿大蒙特利爾大學歷史學家、同時也是法輪功相關議題研究者大衛‧歐比(David Ownby)的說法,菲力普‧潘對劉春玲的描述,與典型的法輪功學員相當不同。

CNN製片人:未看到自焚者中的兒童

天安門廣場上自焚者的身份也遭到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一名製片的質疑,她當時就在現場,對於中共政府稱12歲的劉思影在母親的催促下進行自 焚。她表示當時在現場並未看到自焚者中有兒童。國外的一些觀察家指出,中共不准外國媒體採訪在醫院治療的自焚者,記者也不能與其家屬接觸。

《華盛頓郵報》記者菲力普‧潘在其報導中寫道:「北京市政府拒絕了對劉思影與其他3名在院治療者的採訪申請;一位開封市的官員表示,只有央視和新華社能和他們的親戚和同事接觸;到劉春玲家進行採訪時,一名男子隔著門表示,『一切交給政府發言』。」

美獨立製片人:新華社迅速給外媒供稿 不尋常

中共官方媒體對所有在院治療者做了採訪,包括12歲的劉思影;但據官媒稍早報導,在採訪前不久,劉思影才剛做完氣切手術。美國獨立製片人丹尼‧謝克特(Danny Schechter)質疑,一個孩子在接受完手術不久,聲音卻相當清晰,且劉思影在受訪中還演唱了歌曲。

他並質疑新華社在事發後數小時內即把報導提供給外媒轉載,相當不尋常,因為中官方媒體對於敏感事件幾乎不會有即時報導,通常必須經過層層審查。

《華爾街日報》記者:官媒反應迅速 超乎尋常

因報導法輪功議題獲得2001年普立茲獎的《華爾街日報》記者張彥(Ian Johnson)也注意到中共官方媒體報導此事件的敏捷度超乎尋常,這意味著事件發生時間比報導早了許多;或是一向嚴格的審查制度受到高層的批准,趕製了報導和電視錄像。

他舉例說明,若晚上7點的晚間新聞報導了湖南省常德市發生了某事件,則該事件被採訪的時間大部分會是在中午,因為時間上的延遲,就算是即 時新聞媒體也不可能只報導當天的新聞;何況該事件是發生在下午,且還要透過衛星訊號發送給偏遠城市。

《華盛頓郵報》:錄像來源可疑

另一個受質疑的地方為官方媒體的錄像來源,以及為何攝影團隊可以迅速出現在現場。中共媒體報導說,近距離拍攝的錄像畫面來自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被沒收的磁帶,亦即是CNN的畫面。但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方面表示「不可能」,因為CNN的記者在事件剛開始不久即被警方拘留。

《華盛頓郵報》記者菲力普‧潘也質疑,若是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的錄像,為何沒拍到遭警方介入時的影像,且許多片段清楚拍到公安警察就站在附近。除此之外,該錄像較類似單人手持的攝影鏡頭所拍出來的畫面,而非用於新聞報導、大型攝影機所拍攝的畫面。

Media Channel主編:錄像的製作花了一個星期?

Media Channel的責任主編丹尼‧斯蓋特(Danny Schechter)撰文指出:「還有比這更富有戲劇性的嗎?人們在北京的心臟——天安門廣場自焚。CNN有線新聞網當時在那裡,警察碰巧手邊有滅火器,受害者的極度痛苦的表情被完全地拍攝下來以送交國家電視播放,然後他們被緊急送往醫院。儘管政府控制的媒體一反常態地立即發布了這一新聞報導,製作錄像卻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才得以播出。」

澳洲《時代報》:從未看過天安門廣場的公安帶著消防設備巡邏

澳洲《時代報》(The Age)在其報導中也提出質疑,警方若事先不知情,卻攜帶消防設備,且最近的建築物離該處有數分鐘路程,但警方卻在90秒內,攜帶大量消防設備出現在畫面中;該報導引述一位歐洲記者的話,他說:「我從未看過天安門廣場的公安帶著消防設備巡邏,為何那天不同?且事件發生地距離其最近的建築物——人民大會堂往返需要20分鐘以上的時間,若他們先返回取消防設備再趕去,恐為時已晚。」

英國《金融時報》: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自焚者是法輪功的人

《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的文章引用海外法輪功發言人的話,說法輪功是禁止自殺的,「自焚」是中共當局製造的騙局。美聯社的報導也以法輪功的理論,說中國的報導是誹謗該組織。英國《金融時報》更指出:「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自焚者是法輪功的人。」

路透社:(自焚案)成為與法輪功打傳媒戰的最新武器。

路透社的電訊寫道:「北京正在利用身體被燒焦的恐怖形象,來作為與法輪功打傳媒戰的最新武器。」《華盛頓郵報》發表社論,呼籲布什新政府要在宗教暨政治自由上敢於和中共政府碰硬。

附:「天安門廣場自焚」疑點大全

在「自焚事件」發生後不久,明慧網發表了分析中共「焦點訪談」報導後得出的十二大邏輯漏洞,在此轉載如下:

疑點一:警察先到位,然後自焚者才開始點火

焦點訪談中有一個鏡頭:一個著火的人蹣跚著向前走,三個警察分別在「自焚」者的左邊、右邊和前面站著,手裡拿著滅火器,左邊的警察首先開始滅火,然後幾乎同時,右邊和前面的警察開始滅火,從左邊第一個警察開始滅火到火被三個警察合力撲滅,整個過程大約2秒鐘。

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個鏡頭,天安門廣場本身沒有滅火器,所以警察的滅火器有兩個來源,一是依维科警車上配的滅火器;二是人民大會堂裡的滅火器。

一般一輛小型車裡配一個滅火器,而且是小型的,大型車可能會配兩個滅火器,但一輛依维科警車裡絕不會配三個大滅火器,也就是說三個滅火器應該是從不同的地方拿來的。試想當時的情況,自焚者向身上倒汽油,這時警察不會立刻就去拿滅火器,因為在天安門廣場自焚,史無前例,警察決不會看到一個人向自己身上倒東西就立刻去拿滅火器。然後自焚者點燃身上的汽油,這時三個警察開始反應,分別從遠近不一的三輛警車的座位底下或旁邊,或從人民大會堂,取出滅火器,在奔向自焚者的過程中,拔掉滅火器保險栓,衝到自焚者面前,實施滅火,先到的警察先開始滅火,然後其他兩個警察先後趕到,分別開始滅火,而這時自焚者還在向前蹣跚地走,一個人自焚,由於燒灼的巨大痛苦,走不了幾步就會跌倒,也就是說三個警察從反應到從車裡拿滅火器,到狂奔幾十米衝至自焚者面前,整個過程不超過10秒鐘,三個警察從遠近距離懸殊的三個地方跑過來幾乎同時到達現場。而鏡頭顯示離自焚者最近的一輛警車距離不到十米,其他警車都在幾十米開外,但奇怪的是,三個警察事先站在自焚者的左邊、右邊和前面,方位先站好了。然後幾乎同時開始滅火,在大約2秒鐘時間內,把火撲滅,從鏡頭上看,第一個警察開始滅火時,其他兩個警察並不是從別處狂奔過來,而是已經在自焚者旁邊站好了。這個場景更合理的情況應該是:警察先到位,然後自焚者才開始點火。

疑點二:哪來的滅火器

鏡頭中出現了兩個滅火器,還有一個背對鏡頭,看不見。鏡頭中的滅火器是類似大樓裡消防用的大滅火器,長度大約相當於一個成人的手臂,而依维科這種小型客車裡配的滅火器是比較小的那種,大概只有一個成人的前臂那麼長,那麼警察這些大滅火器是從哪裡來的?可選答案是:1.人民大會堂或廣 場上其它建築;2.警察事先準備好的。如果答案是1,那就和上邊第一條描述的場景,衝突就更大了。所以這些滅火器只能是事先準備好的。如果說警察事先知道有人要自焚,在警車裡準備好了滅火器,但仍然不能解釋為甚麼三個警察先站好方位,然後才開始滅火。

疑點三:電視台記者簡直太幸運了

電視台記者簡直太幸運了,居然捕捉到了如此突發、短暫的焚燒鏡頭,特別是視角從地面拍攝的那幾個近距離鏡頭。更巧的是,攝像機離焚燒現場不到20米。

關於「六四」事件的錄像帶中有一個鏡頭:一個人擋在裝甲車前,而裝甲車想從這個人旁邊繞過去,是從遠處的樓上拍的,畫面很不清晰。當時記者特意在這個鏡頭前說:「請注意下面這個珍貴鏡頭」,他們知道能拍到這種短暫時間現場的鏡頭是不容易的。而自焚案的拍攝者「恰巧」在廣場,「恰巧」離自焚者不到20 米,「恰巧」攝影機處在待機狀態(不然從點火到滅火幾秒鐘的時間,攝影師根本沒有時間調整攝像機)。

對這一條更合理的解釋是,攝影師是事先安排好來廣場拍攝「自焚」的。

疑點四:大面積燒傷後 說話底氣十足

焦點訪談中放了幾個醫生描述燒傷狀況,說氣管燒傷,需要切開喉管做手術。眾所周知,人身上著火,身體周圍的氣體溫度非常高,這時人呼吸吸入 灼熱氣體,必然會燒傷舌頭、聲帶、氣管。所以醫生說得沒錯。但電視上顯示,「王進東」坐在廣場,火已經滅了,但卻聲如洪鐘地大喊:宇宙大法是人人必經的大法(這句話不是法輪大法裡的內容),躺在地下的小女孩也是聲音清脆,包括後來在醫院的鏡頭,王進東和小女孩都是聲音清楚,底氣十足,絲毫沒有聲帶、氣管受 損的跡象,在大面積燒傷後,不但不昏迷,而且說話底氣十足,這難道不蹊蹺嗎?

中央電視台「天安門自焚案」中的「燒傷病人」全身包裹,記者不穿衛生服,不戴口罩,大膽採訪。

新華社報導說:「12歲的小姑娘劉思影全身燒傷面積達40%,頭、面部四度燒傷,雙眼瞼外翻,呼吸困難,顏面、雙手基本毀損。郝惠君、王進東等人也都有吸入性損傷和嚴重的燒傷……」然而,身受如此重傷的陳果和劉思影卻仍然能在新華社的報導裡與記者對白。一位美國西醫大夫看完此報導後,笑著 說,「氣管切開手術後,人是絕不可能在這麼短時間裏恢復講話能力的。新華社要麼在撒謊,要麼在創造醫學奇蹟。」

疑點五:和法輪功理論多相違背

中央台節目中多次出鏡名叫劉葆榮的中年婦女說,自焚發生時,她看別人先點著了,冒黑煙,而她覺得「德」燃燒應該冒白煙,因為「德」是白色物質,「業」燃燒才應該冒黑煙,因為「業」是黑色物質。因為她的這個思想疑慮,她瞬間決定放棄自焚,並且立刻放棄了對法輪功的信仰。

修煉過法輪功的人都知道,法輪功裡從來沒有說過「德」燃燒冒白煙,冒白煙就是德,冒黑煙就是業,德多的人燒出來冒白煙,業多的人燒著冒黑煙等等,法輪功也從來沒有把「德」和燃燒聯繫起來。

而電視中的劉葆榮卻依照白色物質燃燒應該冒白煙,黑色物質燃燒應該冒黑煙的不合常理的邏輯,而否定了在幾秒鐘之前還要為之付出生命的「堅定信仰」,讓人不由得懷疑,她是否真的是法輪功學員。

其它和法輪功理論相違背的地方有:

法輪功的法理不容許殺生或自殺。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中說:「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這不僅僅包括不能殺人,而且也包括不能殺動物和其它生命。《法輪大法——悉尼法會講法》中說:「自殺是有罪的。」也就是說,無論殺生或自殺,在法輪功中都是被禁止的。

資深媒體人石藏山在「中國新年天安門的火焰」一文中指出:

官方報導那位自焚未遂的女士的話說:按照大法說的,達到一定境界,圓滿昇天時煙應該是白的,一瞬間就達到了,原神走了,肉身扔下,變成舍利子……

這位女士的講話,很明顯和法輪功的原理不同甚至有重大衝突。

按照法輪功的理論,中國大部分修煉氣功都是在體內煉丹,包括佛教。佛教「涅槃就是和尚死了,肉身扔了,他自己的元神帶著功上去了。」(《轉法輪》第170頁)「和尚百年之後火化時就有舍利子……就是那個丹炸開了……」(《轉法輪》第32頁)但是法輪功不同,「我們煉法輪,而不煉丹」(《轉法輪》第36頁)「我們法輪大法這一門本體也要,元嬰也要……」(《轉法輪》第170頁)。

佛教修煉是煉丹的,修煉結束後涅槃圓寂,肉身死亡,火化後丹就成了舍利子。而法輪功沒有丹,只煉法輪,用某種更高級的能量代替肉身,因此身體能夠常駐不衰,但修煉出來的元嬰也要。因此法輪功修煉結束,不是類似佛教涅槃昇天的方法,而是連肉身一起帶走。

顯然,官方報導的這位女士,或者不是法輪功弟子,或者是根本不懂法輪功的法理。

官方報導中其他「法輪功弟子」的語言,也多有不符法輪功理論和用語之處。比如修煉結束稱為「昇天」,到天上去「當法王」、「有很多人侍候」等等。

疑點六:自焚前「喝汽油」難以理解

劉葆榮聲稱,她在自焚前打開瓶子喝了半瓶汽油,然後才向身上倒。稍有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喝到肚子裡的汽油是不會燃燒的,劉葆榮「自焚」前為何要喝汽油讓人難以索解。

疑點七:劉葆榮是先看到別人燃燒還是看別人沒動

自焚未遂的的劉葆榮還說:「原定下午兩點半,7人同時在廣場不同位置點火,當時我的表不准了,見還沒人動,就拿出了包裡的雪碧瓶……」,「是警察救了我一命」,因此她要「感謝警察」。

而在另一個鏡頭裡,她又說,看到別人燃燒冒出黑煙,她認為應該冒白煙,因為「德」是白色的,「業」燃燒才應該是黑色的,因為「業」是黑色的。於是產生了懷疑。

這兩種說法前後矛盾,到底劉葆榮是看到別人沒動,她先喝了汽油,還是看到別人先燃燒時冒了黑煙、產生懷疑因而放棄自焚的?

疑點八:96年已開始煉功的女兒97年又在母親的影響下開始煉功

新華社關於自焚事件的長篇通訊裡寫道:「郝惠君是開封市回民中學音樂教師。她的同事反映,郝惠君過去一直工作很好,性格開朗,能歌善舞。自打1997年練習『法輪功』以後,漸漸變得少言寡語,癡癡呆呆,常常精神恍惚,萎靡不振。去年12月,她到天安門廣場參與非法聚集活動,被有關部門送回學校。受她的影響,正在北京學習音樂的19歲的女兒陳果也癡迷『法輪功』,並同她一起到過天安門廣場鬧事。」

而後面的另一段又寫道:

「19歲的陳果走上音樂之路是她媽媽啟蒙的。12歲時,她曾參加中央電視台銀河少年藝術團赴新加坡演出,在學校的成績常常是『優』。然而,當她母親迷戀上『法輪功』後,在母親的影響下,1996年起,她也練起了『法輪功』。」

也就是說,96年便開始煉功的女兒,卻是在97年才開始煉功的母親的影響下開始練的。這種明顯的前後矛盾讓人匪夷所思。

疑點九:「王進東」的打坐似是而非

在中央台的電視畫面中,一個叫「王進東」的男子以法輪功特有的坐姿在自焚,以此來印證此人是法輪功學員。但法輪功學員聲稱,王進東的散盤姿式根本不算是法輪功的打坐方式。法輪功要求的是雙盤,至少也得是單盤,只有初學者或有特別困難的人,才能勉強先採用散盤。新華社的報導稱王進東一家人從1996年就開始「迷戀『法輪功』」。故而法輪功學員都認為,一名已修煉四年以上的人還只能散盤,是非常不可思議的,因此從一開始就不相信新華社的報導和宣傳。但對不煉法輪功的民眾,這種似是而非的打坐姿式就有一定的迷惑力。

疑點十:為何沒收現場拍攝的錄像帶?

在中央台關於自焚的近距離特寫鏡頭的來源受到質疑後,北京當局曾聲稱那些特寫畫面是美國CNN記者拍攝到的。但CNN國際部負責人隨即否認了這種說法,稱事件一開始,他們的攝影師就被逮捕了,攝影器材也被沒收了。

為何要拘禁外國記者、沒收現場拍攝的錄像帶?為甚麼不允許CNN記者如實報導當時的事實真相?為甚麼不讓CNN的記者出面證實新華社的報導?

疑點十一:發稿速度異常 內容前後不一

新華社歷來對敏感新聞發稿都需要經過一稿、二稿,甚至五稿六稿,但對天安門自焚事件,卻在事件發生僅兩個小時後便對外發了英文稿,速度之快,令人生疑,似乎稿件已提前寫好。一個星期後《人民日報》做出了更為詳細的報導,而這時報導中自焚的人數從原來的五人增加到七人,其中一個是年僅十二歲的劉思影。

在種種自焚報導中的疑點被指出後,中共方面一直在力圖彌補這些漏洞,「焦點訪談」也先後三次追蹤報導「自焚」者的最新情況,然而法輪功方面 的追蹤調查也不斷發掘出更多的疑點。比如說:王進東頭臉部分多處三度燒傷,但是最易著火的頭髮卻完好無損,同時,盛著汽油的塑料雪碧瓶竟然在烈火中完好無損;多次上中央電視台的「王進東」的臉型從外觀上有很大差異,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委託台灣國立大學語言實驗室進行的第三方語音比較鑑定表明,出現於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第一集和第二、第三集中的「王進東」不是同一個人。#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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