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法輪功學員控告公安部門遭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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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27日訊】2017年11月29日,上海法輪功學員徐永清在家樓下遇到上海天山派出所茅志新警察,邀請至派出所約談,之後遭揚州公安局邗江分局國保大隊蔣姓員警帶至揚州,並關押在揚州楊廟鎮看守所至今。

徐永清於美國的親屬表示,已向當地議員求助,呼籲上海公檢法單位釋放無辜的法輪功學員。

徐永清的親屬表示,上海警察從徐永清身上拿走了家門和車鑰匙,在徐永清不在場的情況下非法搜尋,事後也沒有讓徐永清在搜出的物品清單上簽字,完全不知被搜走了什麼;警方據揚州郵局外的監控視頻拍攝到徐永清投遞郵件,以及在另一個郵局拍攝到徐永清的車而拘捕他,但徐的親屬說:「投遞出的信件沒有拿到,信件內容沒有給我父親看。警員說視頻中看到的信件和從車裡搜到的信件相似,在封面上都是不乾膠列印的位址。但沒有確切證據證明我父親寄了這些信,更不要說寄信並不違法。」

據悉,徐永清曾向公安部提出申請,要求對《取締法輪功的通告》進行資訊公開,公安部拒絕後,徐永清對公安部提出了「不作為控告」。此次徐永清遭非法綁架關押,極可能是公安系統的報復行為。

徐永清,54歲,高級工程師,曾於2016年8月22日,就上海徐匯區漕寶路地鐵口陳列污衊法輪功展板一事到上海市政府信訪辦反應情況,當時上海黃埔分局以「G20峰會期間上訪時機不合適」為由關押30日。

徐永清根據現有法律條款明確指出「指控法輪功是×教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僅因為上訪內容涉及到法輪功而被以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拘留是非法的」。

直至釋放徐永清,上海市公安部門也沒能拿出相關的法律依據。在徐永清釋放前4天,徐匯區法宣辦撤銷了污衊法輪功的展板。釋放徐永清當天,黃浦分局警察拿給徐永清一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將已經執行的30天刑事拘留更改為行政拘留15日(刑事拘留期限折抵15日),並要求認錯及不上訴承諾,遭徐永清拒絕。

2016年11月,徐永清因信訪而遭非法拘留一事,到上海市黃浦區政府法制辦公室提出行政覆議申請,被上海市黃浦區法制辦人員無理由拒收。

2017年1月16日,上海市靜安公安分局國保就徐永清行政覆議之事約談徐永清。隨後徐永清再次被迫害關押至閘北看守所,理由是:行政覆議申請的資料中,隨附了一張法輪功真相光碟。但是此光盤是徐永清到上海市信訪辦信訪時攜帶的材料中的原始材料。難道申請行政複議不能帶原始材料,還要做些剪裁嗎?

徐永清家屬聘請了北京維權律師向公安機關遞交了《要求撤銷案件的法律意見書》,提出:徐永清此次的行政覆議是一種在法律的框架之內解決訴求的法律行為,不能因徐永清依法予以行政覆議而進行打擊報復。

閘北彭浦新村派出所徐姓警官告知家屬,本次關押仍舊是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十五日行政拘留。徐永清被釋放後,對因信訪和行政覆議而拘留之事,到上海多個司法機關進行反應,均未收到有效答覆。

面對上海司法機關執法違法,徐永清意識到這是源於1999年7月20日,中共公安部發佈的《決定取締法輪功的通告》。公安系統據此通告大規模迫害法輪功學員,甚至出現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等惡行。

然而,此通告,並不是法律,就是這樣一個不構成法律的《通告》,被法院、檢察院的等司法機構引用並制定了《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一系列檔,作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依據。

徐永清向公安部提出,要求對《決定取締法輪功的通告》進行資訊公安,要求公開此《通告》的審批流程及相關審批人員等。公安部拒絕了徐永清的這一申請。徐永清針對公安部針對民眾申請資訊公開不作為一事,向國務院及相關機構進行了控告。控告之後,上海公安對徐永清進行多次騷擾,甚至對其公司經營的項目進行調查,伺機報復。◇

參與迫害徐永清的機構和人員:

揚州公安局邗江分局
地址:揚州市文匯西路158號
郵遞區號:225000
總機電話:0514-87880110
分局局長:王根雲
國保大隊蔣姓員警,手機:13665279866,座機:0514-87053329
天山路派出所片警茅志新,手機:13901983568

上海市市政府信訪辦
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號
郵編:200003
值班室電話:021-23111111
信訪接待電話:021-63281234
主任:王劍華
副主任:薛秋芳
副主任:張政
副主任:李曉輝
巡視員:許仁綠
副巡視員:馬河清

人民廣場治安派出所
地址:上海市武勝路18號
郵編:200003
電話:02163585498
所長:倪忠澤
承辦員警:朱永敏(警號015312)江雲(警號017308,手機13611961600)
電話:021-23033418

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小東門警察署治安受理室)
地址:中山南一路599號
郵編:200023
電話:02153025110
黨委書記、局長:楊傑
副局長:包曉軍
法制辦
電話:02123034270
主任:施立偉

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閘北分局)
地址:天目中路600號
郵編:200070
電話:02133034510
電話:02163172110
局長、書記:潘子罕
副局長:孫偉國

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檢察院接待室(上海靜安區國保)
地址:大統路199號1904室
郵編:200070
總機:02133034510
洪警官電話:021-22041147 021-22041315;021-22041327

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彭浦新村派出所
地址:彭浦新村161號甲
郵編:200435
電話:02156913791
所長:杭偉芳
宋波警官警號033562
張喆警官警號GA2473
徐輝

上海市610辦公室
地址:上海市閘北區太陽山路38號交警大廈9樓
郵編:200070
電話:02156317000
電話:02166540258
電話:02166540252
主任:李紅
上海市防範辦領導:史華英
市委防範辦巡視員:黃金傑
督察處:范宏文
副主任:業露華(上海社會科學院宗教研究所所長,中國宗教學會副會長,上海宗教學會副會長)
副主任:周躍明

上海市公安局法制辦
地址:上海市武甯南路128號
郵編:200042
電話:02162310110
黨委書記、主任:邢培毅
辦理案件的員警:蔣步福,電話:13665279866

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邗上派出所
承辦警員:王君

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國保大隊
承辦警員:蔣步福

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
劉春林:負責隊伍建設工作,分管政治處。
王懷月:負責刑警、網安大隊,掛鉤邗上、江陽派出所。
李庭翔:主持區委610辦公室、維穩辦工作,分管國保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交警大隊,掛鉤念四橋和方巷派出所。
梁波:分管治安、內保大隊和保安公司,掛鉤楊壽、新盛和汽車站派出所。
王長柏:協助劉春林同志負責隊伍建設,分管經偵大隊、警務保障室,掛鉤西湖和楊廟派出所。
柏正友:分管指揮中心、辦公室、法制大隊,掛鉤槐泗和竹西派出所。
鄭保夫:分管駐市政府機關治安民警辦公室、巡特警、消防大隊,掛鉤汊河、瓜州派出所。
許少峰:主持紀委工作,分管紀委(監察)、督察大隊、行政服務大隊、審計科、信訪科,掛鉤蔣王、四季園、公道派出所。
於光明:主持政治處工作,掛鉤甘泉派出所。

責任編輯:孟文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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