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論文造假 台聯大設學倫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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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陳建霖台灣連線報導)台灣連續發生幾起學術論文造假事件,重創台灣國際學術聲譽,近日台大教授郭明良涉入論文造假案,更引發社會關注;台灣聯合大學系統20日宣布,正式成立學術倫理辦公室,將從研究、教育和諮詢三方面著手推動相關業務,盼重建學術的誠信。

由中央大學、交通大學、清華大學、陽明大學組成的「台灣聯合大學系統」,決議正式成立「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術倫理辦公室」。圖為清華大學。(網路圖片)
由中央大學、交通大學、清華大學、陽明大學組成的「台灣聯合大學系統」,決議正式成立「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術倫理辦公室」。圖為清華大學。(網路圖片)

為避免台灣陷於違反研究誠信的疫區,甚或招致學術詐騙王國的惡名,由中央大學、交通大學、清華大學、陽明大學組成的「台灣聯合大學系統」,於前(19)日召開「學術倫理諮詢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正式成立「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術倫理辦公室」。

由中央大學、交通大學、清華大學、陽明大學組成的「台灣聯合大學系統」,決議正式成立「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術倫理辦公室」。(網路圖片)
由中央大學、交通大學、清華大學、陽明大學組成的「台灣聯合大學系統」,決議正式成立「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術倫理辦公室」。(網路圖片)

台聯大系統校長曾志朗表示,希望培養下一代科學家認知到追求卓越研究的同時,應具備最基本的誠信素養,希望藉由這一連串實際行動,推動具學術倫理規範的科學文化,讓國際學術界了解台灣仍是值得信任的研究夥伴,畢竟大多數研究者都是兢兢業業、正直的做研究,他們的努力不應被少數行為不端的研究者所抹煞。

學者提學術誠信三要件

台聯大也邀請美國衛生暨人類資源部學術誠信辦公室(ORI)教育與誠信處(Division of Education and Integrity, DEI)前處長Zoë Hammatt來台演講,她點出,學術誠信基本三要件ARC,包括負責學術倫理的行政者在處理相關事情時,所採取的行動必須是適宜的、可靠的、透明的、可供檢驗的(Accountable Administrators),一個負責任的研究者(Responsible Researchers)應自我期許是一個遵循學術倫理規範的典範者,而學校或研究機構在調查時應遵守保密原則,並致力營造一個尊重學術誠信的文化,以創造一個研究負責的環境(Community)。

早在去(2016)年2月亞太地區研究誠信網絡(APRI)第一次大會後,台灣聯大系統即努力推動教育部和科技部共同成立一個獨立的,且與國際學術倫理組織接軌的學術倫理辦公室,建議藉由兩部會合作,從法令和教育兩方面正視台灣的學術誠信問題。

相關業務包括,籌組學術倫理諮議專家團,深入研究學術倫理行為不端的成因與解決方式、了解各國防範違反學術倫理的措施及整理各國學術倫理政策與違反學術倫理事件的調查法規、處置方法及程序。

台灣聯大系統分別在2013年和2015年兩度爭取主辦世界研究誠信大會,以及2017年主辦亞太地區研究誠信網絡大會,希望藉由會議在台灣舉行,喚起台灣學術界對學術誠信的重視,並對相關新知和最新進展有所了解,期盼杜絕造假事件再次發生。◇

責任編輯: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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