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人六月中區院答辯

【大紀元2017年0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逸香港報導)包括占中三子在內的九名雨傘運動參與者,早前被控多項公眾妨擾罪,案件昨日在東區法院提堂。案件將在6月15日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辯方不滿港府用2年時間準備大量證據進行檢控,他們卻只有少量時間準備。

九名被告包括占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以及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和邵家臻、前學聯代表張秀賢和鍾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和民主黨李永達。

控方在庭上申請將法律文件轉介到區域法院。代表黃浩銘、鍾耀華和李永達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控方用了2年2個月的時間準備對九人提出檢控,上次提堂後又申請押後6週。他在上週仍收到控方遞交的大量證物及影像記錄,加上他手上還有有另一案件,沒有時間查閱證物,請求裁判官考慮到公眾觀感和公平原則,押後轉介文件6週。

裁判官引用李柱銘提及的「Justice」(公義)一詞拒絕他的申請,稱「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遲來的公義就是不公義),認為將案件除了轉介區域法院以外,沒有其它選擇,九人必須在6月15日下午到區院進行答辯。

陳健民提堂後在庭外表示,收到控方送來6至7吋厚的大量文件,主要是案中的證據,控方將傳召超過90名證人,認為律政司很有準備,用了兩年的時間蒐集證據,但被控人士只有少量時間倉促準備。被問到會否考慮認罪,陳健民強調要考慮三個因素,包括控方證據是否符合事實、罪名是否合理合法,以及認罪對香港其它人公民權利,特別是言論自由、集會遊行示威自由造成的損害。

黃浩銘則表示,希望將案件轉交高等法院,由陪審團負責審理,由香港人參與審判,他又會就控罪轉往區院審理的相關法律條文提出司法覆核,包括裁判官作出的駁回押後的決定,目前正申請法援。◇#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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