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政要專家籲法律制裁中共侵犯人權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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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辰、林帆美國華盛頓DC報導)中國宗教自由等人權狀況持續惡化。如何改善?

多位政要專家在美國首次宗教自由部長級會議期間受訪表示,美國應加大力度,運用《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等法律手段,對實施酷刑和侵犯人權者進行制裁。

籲加大力度運用《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副主席Kristina Arriaga在採訪中表示,美國政府應訴諸法律,對中共迫害法輪功、基督教、維吾爾等團體的官員予以制裁。她說,「美國國會通過了《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以制裁的方式來遏制對宗教自由的侵犯。」

USCIRF前主席Katrina Lantos Swett博士說,「我希望一些直接參與指揮迫害法輪功等不同信仰團體的中共官員, 受到《馬格尼茨基法案》的制裁。這樣,他們不能來到美國,他們的孩子不能到美國的優秀大學上學,他們在美國不能有銀行帳號、不能買房,他們也因參與這樣的侵犯而被關注。」

如何制止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的反人類罪行?美國資深聯邦議員Chris Smith建議,「美國政府需要以更大的力度運用 《馬格尼斯基法案》,我們有工具對迫害者比如中共專制集團官員追責。」

「如果你實施酷刑和打壓,那麼你不能來美國,不能在這裡經商。」他說。

去年12月,川普政府根據國會通過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案》,發布一份全球人權侵犯者和腐敗者的制裁名單,其中,北京公安局長高巖和巴基斯坦腎移植外科醫生沙阿在列。

美國法律保護宗教信仰

7月23日,位於華府的「人權法律基金會」 執行主任泰瑞‧瑪什(Terri Marsh)博士受邀參加一場與宗教自由部長會議相關的邊會。她向大紀元記者介紹,美國法律保護宗教信仰,不少控告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的例子勝訴,比如:美國第七巡迴上訴法院確認,江澤民對迫害法輪功負責。

2002年10月23日,江澤民訪問美國芝加哥,被法輪功學員以「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告上法庭,這是海外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第一案。

除了在美國,江澤民等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也在其它國家和地區被控告,比如:比利時、西班牙、台灣、德國、韓國、加拿大、希臘、澳大利亞、新西蘭、玻利維亞、智利、荷蘭、秘魯、日本、瑞典、阿根廷和香港等。

其中,西班牙國家法庭2009年11月19日正式起訴江澤民、羅干、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5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元凶。

阿根廷聯邦法院第九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2009年12月17日對江澤民和羅干發出逮捕令。

瑪什表示,《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案》同時是一個有力的工具。她也正在和有關美國政府部門合作,提交中共官員迫害人權的證據,以便對他們實施制裁。

保護宗教自由 川普政府提具體行動計劃

7月26日,美國宗教自由部長會議發布了針對中共的特別聲明,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維吾爾、藏人佛教徒等宗教少數群體。

宗教信仰自由被寫進美國憲法。1998年,美國通過《國際宗教自由法》。自1999年起,美國國務院每年將中國列為侵犯宗教自由「特別關注國」。

宗教自由部長會議期間,川普政府還提出幾項具體的行動計劃,包括:創建「應對群體滅絕及援助受害者計劃」;與其它國家共同成立「國際宗教自由基金」,協助遭受迫害的信仰人士;宣布宗教自由會議為年度會議等。#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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