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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議案:警察可在機場行使身分檢查權

違者最高罰金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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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週三,聯邦政府在議會上提出一項議案,建議賦予警察在澳洲各大機場檢查可疑人員證件的權力。拒絕出示證件的人可能面臨最高4200澳元的罰款。

根據該提案,當有人被懷疑捲入犯罪活動,並構成公共安全風險的時候,警察有權在機場(包括國內和國際機場)要求此人出示證件。如果對方拒絕合作或者警方認為其可能帶來即時威脅,警方有權採取下一步行動,例如在24小時之內禁止此人進入機場。

新法還規定,給警察提供誤導信息可能招致最長一年監禁的懲罰;妨礙公務會招致最長2年監禁。

在證件檢查當中,警方會接受政府簽發的身分證件、其它個人身分認證卡或文件。如果沒有任何文件,需要提供名字和其它信息。

內務部長達頓(Peter Dutton)在聲明中說:「我們的機場警察在行為分析和威脅評估方面是接受過精良培訓的。但是目前,他們沒有(在機場)檢查證件的權力,而只能檢查那些已經觸犯法律的人的證件。」

根據澳洲聯邦警察曾提出的安全建議,目前警方擁有的證件檢查權力,已經不足以保護當前國家安全形勢下的機場安全。

「我們已經見識過把機場當成目標的全球恐怖分子所製造的極度恐慌和悲劇。」達頓說,「我們也知道澳洲正處於風險之中。去年7月,在悉尼機場破獲的一起企圖襲擊客機的恐襲陰謀更是說明了這一點。」

達頓還表示,警察將根據該立法中的明確準則,依靠他們的專業知識和培訓來行使身分檢查權。警察將無權在機場隨機檢查人們的身分證件。

影子律政部長德雷弗斯(Mark Dreyfus)表示,工黨會仔細審議立法提案之後再公布立場。

目前,在澳洲境內乘坐國內航班無需出示證件。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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