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高院原院長被處分 曾涉孫小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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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2月14日訊】日前,中共雲南高級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趙仕傑被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按二級巡視員確定其退休待遇。

中共官方媒體報導稱,趙仕傑利用擔任中共雲南高院院長的職權,在孫小果案申訴再審過程中,徇私舞弊,授意和要求審判人員枉法裁判,致使孫小果由死緩被改判有期徒刑20年。

報導還稱,同時被黨紀處分的還有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許紹政,省審計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劉明,省政府原參事鄭蜀饒,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原主任馮家聰,省高級法院原院長孫小虹(正廳級)等5名省級官員,他們均涉孫小果案。

孫小果案曾經轟動一時,已致雲南政法系統21名官員落馬。

孫小果出生於1975年10月27日,曾用名陳果、李林宸,昆明人。1998年2月18日,孫小果因強姦、侮辱多位女性,其中包括數位未成年女性,並有當眾強姦情節,以及犯有故意傷害、強姦罪等罪名,被一審判處死刑。

但是,雲南高院於1999年3月9日,判孫小果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又於2001年9月改判為18年6個月。孫小果又在家人的幫助下多次獲得減刑, 2010年出獄之後以「李林宸」之名經營夜店。2019年3月中旬,因一宗傷人案,孫小果遭拘捕,意外發現此孫小果是曾經被判死刑的孫小果。

4月,在中共雲南昆明市官方公布的一批有影響的涉黑涉惡犯罪團伙中,包括孫小果。

11月8日,雲南玉溪市中級法院對孫小果等13人當庭判決,孫小果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妨害作證罪、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孫小果1997年之前的強姦、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等犯罪則是再審中,還未判決。

雲南昆明惡霸孫小果不僅能逃離死刑、改名換姓,還能成為多家娛樂場所的老總;不僅能讓昆明盤龍區檢察院的通報不提名字、讓大眾查不到其生父,還能讓中共央視網親自道歉。被大陸網民指為「魔幻現實主義」的孫小果案,至今該案以及孫小果的家庭背景仍然是疑點重重。

責任編輯:周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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