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伯陽:徐州中院法官違法會見余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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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採訪報導)近日,余文生律師的妻子許艷及其委託的律師謝陽和常伯陽再次前往江蘇省徐州市會見余文生,但仍遭到看守所拒絕。兩位律師在徐州中院遞交了辯護代理手續,經查詢得知,在尚未立案的情況下,法官私自到看守所提審了余文生,已經違法。

法官還告訴常伯陽,余文生想用官派律師,對此,家屬及律師表示懷疑。

法官稱余文生要請官派律師  遭質疑

余文生案於2月1日由徐州市檢察院轉到徐州市中級法院進行審理。謝陽和常伯陽律師向大紀元記者介紹了最新的情況。12日上午,倆人到徐州中院的窗口遞交了辯護律師代理手續,經過窗口工作人員現場電腦查詢,此案尚未立案,官派律師也沒有遞交代理手續。

常伯陽說,12日他們到達徐州後,聽法官劉明偉說,他見了余文生,余文生說要聯繫官派律師。13日下午,法官又給常伯陽打電話說,他再次見了余文生,余說要請官派律師。

常伯陽認為:「找兩個素不相識的律師為自己辯護,這不讓人懷疑嗎?很有可能是法官在騙我們。法官說有余文生的筆錄,我讓許艷找法官要筆錄看,法官不給看。」

「那兩個律師這樣做,也是違背律師的職業道德,違背家屬的意願,這種委託關係是不正常的。哪有這種讓家屬反對的律師給他辯護的?」

謝陽和常伯陽兩位律師表示,由於當局插入官派律師,使得他們很難再繼續介入。

許艷告訴大紀元說,針對兩個官派律師,她也去全國律師協會投訴過他們,書面要求他們退出,此次徐州之行,她又找官派律師要求他們退出,但仍未有結果。

徐州中院違法辦案

謝陽說,在法院還沒有立案的情況下,法官私自去看守所提審余文生,這是赤裸裸的違法行為。

「家屬有權利代為聘請律師,當我們遞交了辯護手續後,我們就是余文生法定意義上的辯護人。」謝陽說,「如果余文生不願意讓我們擔任他的辯護人,(當局)想解除我們的話,那應該有一個解除涵給我們的律師事務所,如果我們需要向余文生進行確認,看守所應該安排我們跟余文生會見確認這個事實,但是現在法院不做安排,把這個權利統統地取消了,這是違法的。」

常伯陽也表示:「(法院)這是違法的,限制了當事人自由選擇律師的權利。」

謝陽表示,中共獨裁體制下,法院完全是流氓化了,他們藐視、剝奪律師的權利,控制律師不讓跟余文生見面確認。

在被問到余文生在獄中是否會受到酷刑、被吃藥等迫害,謝陽說:「我不敢想像,我不敢想像。」

中共通過判緩刑控制人權律師

余文生此次被中共強加的罪名是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當局拿掉了原有的另一個妨害公務罪,對此,謝陽說,這其中有一種可能性,余文生有可能被判緩刑。

謝陽表示,對於涉及維權律師的政治案件,中共都採取恐嚇和控制的手段,判緩刑是想控制律師,特別是政治案件中判緩刑是很不利的,當局是為了便於控制。

謝陽認為,獨裁體制的國家,它們所獲取的政權不是民選的,是通過暴力獲取的,為了維繫政權的長久存在,必須對質疑政權合法性以及對他們政權抱有不滿的人進行控制,所以它們的刑法裡面就有這麼一章「危害國家安全罪」,這個在民主國家的刑法裡面是不可能出現的。它們就是想控制這部分人(人權律師)。

對於判緩刑中共有兩方面考慮:一是這些做律師的,都是依據法律規定為被告人進行無罪辯護,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這種權利可以達到在現行的法律內不構成任何犯罪,如果判重刑的話,法官是不敢的。根據刑法他們也不敢說律師是犯罪,如果判你十年,他缺乏最基本的證據材料;二是如果判這些維權律師重刑,國際社會的壓力也是受不了的,所以他們就用相對寬鬆的這種緩刑。

謝陽說,對一般的刑事案件判緩是個好事,但對於政治案件就是不利的事情。

許艷:不承認官派律師

對於法官所稱余文生想用官派律師,許艷認為,余文生律師現在是失去自由的狀態,法官說的是不是他真實的想法,或者他是否有遭到酷刑威脅,都不好說。「所以我肯定是信任我請的辯護律師,我會繼續努力。」

徐艷還說,余文生在出事之前曾錄有一個視頻,稱一旦出事,不會解聘許艷為他請的辯護律師,他也不會用官派律師,除非遭遇酷刑。

余文生被抓捕已有一年多,但家屬及律師始終未能會見到本人,引發國際社會的更多關注。

15日,許艷在王宇律師的陪伴下,與歐盟、德國、美國、法國、瑞士、荷蘭、瑞典、捷克等國的人權官員見面。

許艷說:「我請求各國人權官員幫助呼籲當局,依法保障憲法賦予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並幫助呼籲:無罪釋放余文生律師。」

許艷感謝關注事件的所有朋友們。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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