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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8日訊】警方昨日拘捕三名持雙程證來港婦人,懷疑她們假扮尼姑在觀塘及金鐘街頭行乞。香港佛教聯合會呼籲市民別誤信假冒僧尼,因為出家人應維護佛教尊嚴,不會在俗世跪拜乞討,善信不應施捨予假僧尼,否則等同「助孽」。
據香港佛教聯合會助理總幹事鍾太表示,本港的出家人均有「戒牒」證明身分,「戒牒」內亦詳載僧尼的師承、所屬道場及居住寺院等資料。而出家人生活安定,內地來港的僧尼亦可在本港各寺院「掛單」修行,毋須外出討錢。
據明報報導﹐不過,鍾氏亦承認,由於法器及僧尼袍服容易購得,不法之徒亦可以偽造「戒牒」及證明書等文件,所以難以防止偽冒僧尼事件發生。
假「尼姑」於昨日分別在金鐘及觀塘被捕。於昨午一時?七分,警方接報一名尼姑打扮的婦人在金鐘廊與太古廣場間的行人天橋上行乞。警員到場後,拘捕尼姑裝扮的女子龔x英(四十八歲),但龔卻突然情緒激動躺在地上,並報稱不適拒上警車,引來途人圍觀。
其間,一名女途人不值「尼姑」所為,上前指摘她說﹕「你穿籲僧尼袍服躺在街上是侮辱佛。如果你沒有錢,可到寺廟掛單。」
事件擾攘約一句鐘,「尼姑」稍後被送院。她報稱牙痛,並不斷作嘔吐狀,經檢驗後證實無恙,出院後被捕帶署。
龔婦供稱以探親為由持雙程證從四川來港,逗留約十多日。警員事後在她身上檢獲一本「五戒皈依證」,現正驗證其真偽。
另外,警方昨日在觀塘裕民坊先後拘捕兩名懷疑假尼姑。首先於昨上午十一時十四分,警方接報指被一名「尼姑」纏籲乞錢,事後在上址拘捕五十歲持雙證稱婦人宋x貴。
至昨午一時五十一分,警方再接報又有「尼姑」在街頭行乞,警員到場後,拘捕涉嫌假扮尼姑的六十三歲老婦施x鳳。
根據法例第二二八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二十六A規定,任何人到處流浪,或在任何公眾地方、街道或水道乞取或收取施捨,或導致、促致或鼓勵兒童作上述事情,均屬於犯法。
初犯或第二次犯者可被罰款五百元及監禁一個月﹔第三次或其後每次定罪,可罰款五百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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