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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訊】梁錦松在證實与伏明霞的婚訊之前為了這樁閃電婚姻做出了實際行動。1998年他与前妻譚淑芬离婚后,兩人共同擁有的物業以及公司,4年來都沒有做過處理,在今年5月中旬正式与譚淑芬分家,為兩人的關系全面畫上句號。
梁錦松在1998年和譚淑芬离婚,但4年來一直和前妻聯名擁有兩個淺水灣物業,以及4間公司。直至今年5月17日,財爺才開始處理這兩處市值各約1500多万港幣的淺水灣豪宅,把其中的松苑轉到前妻名下,自己則繼續持有南山別墅的豪宅物業。
梁錦松在香港及海外擁有10處物業,加上當財政司司長之前,任摩根大通亞太區主席時2000万港幣的年薪,保守估計他的身价超過億元。梁、譚兩人是協議离婚,譚淑芬除了分得豪宅外,是否也分到其他資產、以及贍養費的數額,外人都不得而知。梁、譚兩人聯名開設的4間私人公司,今年2月,其中一間公司解散,譚淑芬在6月4日辭去了另外3間公司的董事職位,但仍持有部分股份,种种跡象表明梁錦松從5月份開始就積極為迎娶伏美人做准備。
(08月02日 江南時報)(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