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散文

殷明輝:定靜齋報話(二十)

修憲:公民權利的夢想

【大紀元10月15日訊】據2003年9月29日四川日報報業集團主辦的《文摘週報》轉載的《法律與生活》2003年第9期上半月陳傑人先生的文章”2004修憲:公民權利的夢想”一文載:”8月11日,新華社發佈了一條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開會確定,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於今年10月在北京召開,會議的主要議程之一,就是討論修改憲法的建議……’圍繞即將到來的2004修憲,學術界和普通民眾的呼聲不少:私有財產的保障、遷徙自由的恢復、國家賠償原則的完善、違憲審查機制的建立……有專家指出,無論是學界還是普通民眾的意見,其實大家關注和呼籲的問題’本質上是相同的’,那就是應該通過修改憲法,加強對公民權利的保護。”

文章說:”在中國,有一個名詞無法對外翻譯,那就是:’暫住證’。這個可以’限制人的自由、賦予國家機關隨時關押公民借口’的制度,早在十年前就已被全國各地政府利用。在經歷了太多的荒唐和太多的悲劇後,暫住證制度終於在廣州上演了孫志剛案這慘烈的一幕。湖北青年孫志剛因為沒有隨身攜帶《暫住證》,在廣東被非法收容並遭殘酷毆打致死。這一事件經媒體披露後,震驚了全中國乃至全世界。我國知名憲法學家,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許崇德告訴記者,實際上,作為公民基本人權之一,遷徙自由的規定在1954年憲法中就有明確的規定。但從1975年憲法規定的這個權利被取消,至今沒有恢復。另外一位法學家和記者談到了取消遷徙自由規定的原因:’建國以後,我國開始實行嚴格的城鄉二元結構,國家的目的,就是希望將農民綁在土地上,關在農村裡,不讓他們出來,以免給城市,給政府製造麻煩’。資料表明,在中國,每年僅流動到外地長期務工的農民,即已超過1億,其中相當一部分在務工地買房、結婚,漸漸安家。不過,由於政府對戶籍的嚴格限制,這些人仍舊只能懷揣《暫住證》,’在自己的房屋里長期暫住’。在北京市著名的高科技產業區中關村,絕大多數人每天都必須懷揣《暫住證》上下班。針對人口流動越來越頻繁,限制遷徙自由已經成為一句空話的實際情況,越來越多的人呼籲取消戶籍制度,恢復憲法原有的’遷徙自由’。”

陳傑人先生的文章還就”讓合法私有財產不再躲藏”、”違憲了,怎麼辦”、”公民,有權獲得充分的國家賠償”、”人們還有多少夢想”等議題進行了精闢的闡述。陳先生最後總結道:”隨著中央修憲領導小組的成立和最近政治局會議的召開,修憲問題已箭在弦上,’加強對公民權利的保護’,已不再是公民的夢想。”

定靜齋主曰:修者,修改也,修正錯誤也,補偏救弊以正其不良也。修憲當然是一件令全體中國人翹首期待和備感欣慰的事情,也是一件令全體中國人尤其是居住在大陸的老百姓為之沉思再三的問題。為何又要修憲呢?說明現行憲法缺陷頗多,或曰根本不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政府當局亦感到自我障礙,更談不上”與國際社會接軌”,故不得不採取的一種權宜之計。夫中國制訂及修改憲法頻率之高堪稱世界之最。然修來改去,就是改不掉膠著的”專制”及”人治”色彩。試舉以下一段文字,即可清楚地說明這一點。據《文摘週報》相關資料批露:”新中國一共制訂過4部憲法,即1954年、1975年、1978年和現行的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現行憲法已經作過三次修改,共有17條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兩條憲法修正案。這次修正案的核心內容有兩點,一是肯定了私營經濟的合法性及其作為公有制經濟補充的地位,二是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1993年3月29日,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多達9條的憲法修正案。這次的修改除了根據當時的形勢對一些相應的經濟制度作必要的修正外,最重要的是增加了’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說法,並確立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指導地位。1999年3月15日,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6條憲法修正案。這次修正案的核心內容有兩個,一是確立了鄧小平理論在憲法中的指導地位,二是規定’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定靜齋主曰:驗諸事實,在日常生活中,”有法不依”和”政府違法”的現象極為普遍,舉不勝舉。更為糟糕的是在具體施政過程中,大陸當局每以”紅頭文件”替代憲法,故早有”文山會海”之說,及多如羽檄流星般的”通知”或”實施細則”為牧民手段。其實質乃使憲法形同虛設,成為一紙空文;其結果造成政府有威無信,朝令夕改(大陸百姓譏為屙尿變),令斯民無所措手足。

定靜齋主曰:倘若”文件治國”這個最能體現”人治”色彩的毒瘤不予根除,則再修一百回憲亦不過如同”唱大戲、走過場”而已,並不會給人民帶來真正的好處,或許只會給”特權階層”頒發道道”護身符”而已。面對”2004修憲:公民權利的夢想”這個耀眼的大標題,齋主不禁群疑滿腹,浮想聯翩,悲從中來。試問,對於在一個在長達50多年的老大政黨統治下的普通老百姓,其天賦的”公民權利”尚停留在夢想階段,則地球上還有什麼比這種事情更為可悲的呢?

末了,齋主尚要嘮叨幾句:頗具諷刺意味的是《文摘週報》在本文大標題下竟然刊出一幅毛澤東站立塑像的畫面,(為毛在文革中接見紅衛兵時高舉右臂不可一世的造像)塑像底座則放置了一部經過誇張處理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盡人皆知,毛澤東氏是中國大陸最大的違憲者。將最大的違憲者與”修憲”議題同日而語,無疑地會給”修憲”的精神實質蒙上一層濃濃的陰影。關於徹底清算毛氏違憲罪戾,乃當今及稍後的法律工作者及史家們的神聖職責,恕齋主不與預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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