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動作多 被指不符和諧社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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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4日訊】(亞洲時報記者馮良3月24日撰文)香港-中國宣傳部門近日做了多件甚具爭議性的事情;這包括禁止河北青年“聶樹斌”十年前被誤判死刑的冤案、查禁小說《為人民服務》、以及實行新聞報導實名制等。有一種意見就認為,中宣部的做法,並不符合中共總書記胡錦濤要求“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

中共中宣部近日下達通傳,不許媒體再報道之前引起爭議的聶樹斌案。話說河北青年聶樹斌十年前因強姦殺人案被執行死刑;可是,今年該案真凶卻因另一案子落網,並招認了當年的惡行。這件冤案被披露後引發軒然大波,相關新聞報導和評論在國內大小媒體上鋪天蓋地,社會各界關注案件的進展,而中國公安部近日就此事作出批示,受害者家屬也正式申請國家賠償。

中國的冤案引發中國政府司法改革,在新領導上台後已出現過一遍。2003年中國曾經爆出“孫志剛案”,湖北青年孫志剛在廣州街頭因為沒有關居住工作証明被公安帶走,他在拘留期間被人打死。有媒體把事件披露,結果中央領導取消了不受歡迎的“收容遣送制度”。因此,有中國觀察家指出,聶樹斌案有機會成為另一起促成中國司法改革的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中央領導中,一直有人支持中國最高法院收回地方法院的死刑判決權,讓冤假錯案出現的風險減低。中國總理溫家寶較早前就在兩會後的記者招待會上表示:雖然現時中國國情還不能廢除死刑,但將用制度來保證死刑判決的慎重和公正。他同時表示,中國正著手進行司法制度的改革,包括將死刑的核准權收回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早前也明確表示,死刑覆核權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收回。

可是,與此同時,似乎也有另一股力量跟溫家寶的想法在抗衡。有消息指出,中宣部近日發出緊急通知,下令國內媒體不得再報導聶樹斌一案,論壇也不得討論有關消息,顯然有意為聶樹斌事件降溫。而21日登陸國內官方網站新華網和法制日報網的論壇上皆已刪除此案有關的討論帖子。

所謂野火吹不盡,春風吹又生。3月23日,中國媒體又報道了另一冤案。河南《今日安報》報道,2005年3月15日,河南省檢察院和鹿邑縣檢察院向被指涉及幾起入室搶劫盜竊案而服了13年刑的囚犯胥敬祥宣佈:由於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檢察機關決定對他不予起訴。緊接著,監獄宣佈無罪釋放胥敬祥。此案讓中國基層司法人員的辦案水平再次成為焦點。

有一種分析指出,中國要構建和諧社會,需要的是客觀討論事實,針對問題改良制度,而不是不斷遏制輿論,讓百姓的不滿長期抑制而最後爆發。十五年前中國發生的六四風波,其實就說明了民意要疏導而不是打壓。把聶樹斌案的討論封殺了,司法制度無法改良,最終對中國的和諧社會實在沒有幫助。

與此同時,中宣部又下達通傳,不許國營書店售賣小說《為人民服務》。《為人民服務》是曾經獲得中國文學界名聲響亮的“老舍文學獎”的作者閻連科的中篇小說。該書內容是關於中國部隊一個在師長家擔任勤務員兼廚師的士兵跟師長夫人的婚外戀。在小說中,師長家中有一塊上面寫著“為人民服務”的木牌,而師長夫人一開始就是通過變動這塊木牌的位置來召喚她愛上的那個勤務員兼廚師。因為 “為人民服務”是中國共產黨已故領袖毛澤東的一篇演說的題目,當局認為題材過於敏感而將之封殺。

另外,中國宣傳、廣電和新聞管理部門最近推出了《關於新聞採編人員從業管理的規定》,其中有一條規定要求新聞報導發表時要注明記者真實姓名。可以預見,這個規定會讓不少記者在披露敏感題材時“不敢造次”。

中國總理溫家寶在今年的中國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做好政府立法工作,重點加強完善宏觀調控機制、應對處置各種突發事件、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等方面的立法。不過,要做好這方面的工作,訊息的流通是十分重要的。足夠全面的資訊,才可讓領導作出正確的決定。中宣部的做法,無疑讓中央領導層在決策時增加了困難。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較早時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所謂的“和諧社會”,就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等方面。中國憲法規定,中國公民享有言論出版自由。有批評指,中宣部近日的舉措,不符合胡錦濤所提“依憲治國”之餘,對構建公平正義,充滿活力的和諧社會也沒有好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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