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科院研究員:堅決支持逮捕江澤民

劉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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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4日訊】我是起訴江澤民等迫害法輪功案的原告之一。我堅決支持悉尼國際法庭對江澤民等刑事被告下達的逮捕令,將被告押上法庭,繩之以法!這是正義審判邪惡的偉大壯舉,必將載入人類史冊!

  我是中國科學院遙感應用研究所副教授級研究員,多次獲科研成果獎勵。但因患心髒病、關節炎等嚴重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終日在痛苦中煎熬。1993年我有幸修煉了法輪功,以「真,善,忍」為准則,疾病不翼而飛,身心健康,工作卓著,是法輪功給了我新生。對我這樣一個傾畢生精力為國家做出貢獻的人,只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就遭被告六次綁架,三次抄家,並被非法判刑三年,遭受暴力灌食、強行灌輸不明藥物、「大夜熬鷹」等酷刑折磨。我要控告江澤民等刑事被告對法輪功犯下的一系列反人類的罪行。
  
  江澤民等被告為了把法輪功打成「危害國家的政治組織」,予以公開鎮壓,首先實施的就是「名譽上搞臭」的迫害。在此背景下,給我捏造了「洩密大案」,說是法輪功有組織地竊取和洩露了國家機密,實際上就是在國際互聯網上揭露了江澤民的臭名昭著的「6.7」講話,這是江澤民群體滅絕法輪功的罪證。99年9月公安機關對我實施威逼、恐嚇、非法「審訊」後,仍得不到給我定罪的證據,竟在我的工作單位中國科學院遙感應用研究所,私設「監牢」,搞群眾專政。把我說成:表面上是不參與政治的老實人,實際上是危害國家的刑事「罪犯」,並通報中國科學院各單位,讓人都怕我,恨我,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後又對我實施監視居住。公安局、居委會派專人盯著我,在鄰裡中散布謠言,毀壞我的名譽。

  被告對我的「洩密」誣告,就是按中共的惡法也不能成立,卻大造輿論,99年10月26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在頭版上公然發表了長篇通訊:「公安機關破獲‘法輪功’組織非法獲取洩露國家秘密案件」,文中公開點了我的名字,還發表評論「鐵證如山 罪責難逃」說「必須依法嚴懲,決不寬貸」,用報紙給我定罪,編造國際謊言,實施在名譽上搞臭。這些欺世謊言對中國和世界人民的毒害是極大。11月1日的華爾街日報報道了北京「抓捕」八名法輪功負責人名單,其中就有我的名字。我女兒在國外的飛機上見到此消息,嚇得哭了起來。我的同事、朋友都認為我是因為「洩露國家機密」的刑事犯罪而被判刑的,而不知我是被「204案」迫害的。我要控告江澤民等被告把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的陰謀和罪行。

   2000年2月4日、5日農歷新年,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去天安門證實法,舉起了和平理性反迫害的旗幟,並鼓舞學員們前赴後繼去天安門證實法,造成了極大國際影響。對此,江澤民氣急敗壞地制造了天安門事件的「204」 大案,親批要「徹查」,一定要「揪出組織者」。並從此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的大肆綁架,利用偽「公、檢、法」,披著法律外衣,對學員非法判刑,實施對法輪功「肉體上消滅」和群體滅絕的迫害。江澤民等被告把我和另外八名法輪功學員定為天安門事件的「組織者」。我被非法判刑三年。

  西城區法院對「204案」非法判決後,我因堅持無罪,而上訴。北京市偽中級法院非法裁定維持「原判」。我拒絕在裁定書上簽字。二個法警施暴力把我綁架到簽字房間,四、五個人按住我,掐著我的手指沾上紅印泥,強行在裁定書上按了手印。我要控告江澤民等被告對公民合法權利治罪的反人類罪行和綁架我按手印的流氓行徑。

  我在被公安局非法拘留期間。惡警們對我進行了三次暴力插管灌食和強行灌輸不明藥物的酷刑殘害。惡警將我扔到灌食台上,五個惡警死死壓住我的雙腿、雙臂和頭。另一個惡警用布捂著我的嘴,拚命掐我的頜骨,愣往我鼻孔中亂插管子,我只覺撕心裂肺地疼痛,我用力掙扎,但動不了。口鼻又都被堵住無法呼吸,憋得我象死了一樣,失去知覺。之後,惡心、心慌,大口嘔吐,連胃液都吐了出來,鼻腔、嗓子都出血。每次暴力灌食我都面臨死亡的生命危險。

  它們對我灌輸不明藥物時,惡警把我的胳膊扭到頭的上方銬在鐵床架頭上,雙腳分別銬在鐵床架的下頭,成大字形,仰面抻開,我一動不能動,然後強行往我血管裡灌輸不明藥物。從早到晚,歷時十個小時。我全身麻木冰冷,盛夏季節都冷得發抖。我要控告江澤民等被告對我進行暴力灌食和給我強行灌輸不明藥物的犯罪行徑。

  被告對我秘密綁架,讓我與家人失去聯系,不許家人給我送錢和衣物。在北京市公安局七處,我新年被綁架時穿著棉衣,到了5、6月份,牢內悶熱難耐,可我還穿著冬季的長袖秋衣和秋褲,熱得全身都起了痱子。同號的人知道我是因修煉法輪功遭受迫害的,就背著獄警,幫我用被罩做單褲,並成了全號的「偉大工程」。我先用藥皂片,在布上劃線,再以水泥牆角當剪刀,磨開布,有人用牙膏皮制成針,大家輪流縫,其他人警惕的監視著獄警的動靜,經半個月的努力終於做成了,全號的人為之歡呼!這是被告剝奪我基本生存條件和虐待我的歷史見證。

  2000年11月我被投入監獄迫害。被告竟用搶劫、詐騙、貪污等嚴重刑事犯,每天24小時形影不離的「包夾」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說明它們是一丘之貉,與「真、善、忍」不共載天。對法輪功學員的「包夾」「大夜熬鷹」和「洗腦」從未對其他刑事犯使用過。被告把學員變成關在獄中之獄的囚中之囚,犯下了十惡不赦的反人類罪行。它們用不許睡覺、逼迫看攻擊法輪功的新聞、電視、錄像,搞大小會批斗圍攻法輪功學員。更邪惡的利用詐騙犯,編造慌言,散布假經文等迫害學員。我要控告江澤民等被告對法輪功學員洗腦迫害的罪行。

  被告還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經濟上截斷」的迫害,這也是它群體滅絕犯罪重要手段。它們至今扣發我的退休金,斷絕我的經濟來源,企圖逼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我出獄後,中科院、派出所、居委會都仍監控和騷擾我。我有幸離開中國來澳後,中科院和居委會都到處追查我的下落。遙感所黨委因沒看住我,被告竟責令他們做書面檢查。中科院還明確規定法輪功學員不許出國,連港澳旅游也不許去。

  從我的遭遇,可以看出江澤民等刑事被告是如何動用國家機器,使用黑幫流氓手段,系統地對法輪功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迫害的。但我的遭遇還只是它們滔天大罪的冰山一角,許多學員甚至被迫害致死,被證實的迫害致死人數已達2800人。更嚴重的是江澤民等刑事被告仍在繼續犯罪,8月份被證實的迫害致死人數61人,法輪功學員的鮮活生命仍在慘遭殺戮。所以我所揭示的決不僅是被告對我個人的犯罪,而是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江澤民等被告犯下了滔天大罪。我們絕不能讓這些罪大惡極的罪犯逍遙法外。呼吁胡錦濤不要與江澤民等被告同流合污,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立即解散非法610組織,立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逮捕江澤民等刑事被告,並押送悉尼國際法庭,繩之以法!呼吁善良的人們和各國政府、組織,緊急行動起來,制止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一切對人民行惡的罪犯都將受到正義法律的制裁!

  澳大利亞 悉尼

  原中國科學院 法輪功學員

  劉靜航 10/09/2005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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