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帶薪產假「父母金」(Elterng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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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鄭欣德國報導)為鼓勵民眾「增產報國」,德國將從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帶薪產假新制,是凡明年出生的嬰兒,其父母最多可獲得十四個月的帶薪產假。德國家庭部部長蕾姘女士(Ursula von der Leyen)表示,新制的目的是希望使年輕的父母免於經濟的壓力,安心在家撫養小孩。

14個月產假的計算方式

總共14個月的產假,父母可以自由分配誰要休息多久,既可以輪著休、也可以一起在家帶小孩,只是任何一方最長都不能超過12個月。

「父母金」的給付方式

「父母金」的數額為停職一方淨收入的67%,最高不超過1800歐元,最低為300歐元。若父母雙方都在家帶小孩,則數額便是這兩份淨收入總和的67%。若申請「父母金」一方在嬰兒出生前沒有工作或收入少於300歐元,仍可獲得300歐元的最低津貼。

父母可以在14個月裡每月領取全額的父母金,或分28個月,每月領取半數的「父母金」,假如父母同時休假,也可以共同領取雙方的「父母金」,例如雙方同時休假7個月,便可以在這期間領取雙方的「父母金」。

單親家庭

獨立撫養嬰兒的單親媽媽或單親爸爸將獲得14個月的父母金。前提是他/她因為照顧小孩而無法繼續上班,或每週上班時數無法超過30小時。

多產家庭及多胞胎情況的特殊規定

若下個嬰兒在兩年內誕生,除了獲得另一份父母金外,還可得到手足特別津貼(Geschwisterbonus)。小孩在2007年以前出生的情況,也可適用於這項福利。

若父母生出多胞胎,從第二個起,每個嬰兒每月可以獲得300歐元的補貼。

德國政府預計在2007年提撥16億歐元來支付父母金,從2008年起將增加至40億歐元,以期提高德國嬰兒的出生率。據統計,每名德國婦女僅生育1,36個嬰兒,出生率屬全歐最低。(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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