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秘判 曾建余不上訴可分房子買保險安排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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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6日訊】(六四天網黃琦報導)2007年2月8日上午11點,首位非候選人成功競選人大代表的曾建余先生,經過了秘密抓捕、秘密審判、單獨關押;在不准律師會見、不准家屬見面、不准媒體採訪、不准對外透露消息的情況下,被瀘縣法院以詐騙罪判刑2年半。

瀘州當局承諾:只要不上訴,可以給曾建余分一套房子、繼續買保險、兒子優先安排工作。

秘密判決後,律師才見到曾建余

2007年2月15日上午9點,桂平等和她為曾建余委託的兩個律師裴家勤、戢愛平到了瀘州看守所。家屬被告知不能進去。

之後,曾建余在會見律師時顯得很激動、很氣憤,他對律師說:瀘縣法院的一審判決完全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我從來沒有向辦案人員說過不請律師的話,我也從來沒有寫過不請律師的書面申請。他們自始至終不允許我的律師與我會面,並非法剝奪律師為我在一審出庭辯護的權利,侵犯了我最基本的人權。所以,我只好採取絕食抗議,來要求爭取律師會見和上訴此案。

會見10分鐘後,律師與曾建余的見面就被終止了。其後,律師還與瀘州看守所負責人、瀘洲市檢察院駐瀘州市看守所檢察室檢察官聯繫交涉過,就此提出強烈抗議,指出此違法行為應當屬及時檢察糾正的違法行為。

檢察官隨後對看守所管教指出:「必須會見,立即糾正、迅速改正。」

但看守所管教幹部又當場電話請示後告訴律師:是瀘州市政法委副書記張華來電話命令他們,不許律師會見曾建余的。

於是,曾建余就被強行中止了會見。又被押回了單獨關押他的牢房。

登記的管教說:曾建余要見面,除非我不吃飯、不要飯碗。

不上訴可分房子買保險安排兒子工作

2007年2月14日中午,瀘州市郵政局鐘副局長告訴曾建余愛人桂平女士:「今天,瀘州政法委領導打電話告訴我,桂平的愛人曾建余正在監獄裡絕食,你要做工作」

同時,鐘副局長還對桂平說:只要曾建余不上訴,出來以後:1、可以給曾建余分一套房子,2、曾建余的養老保險我們繼續給他買;3、曾建余兒子的優先安排工作。

此外,鐘副局長還再三叮囑桂平:你千萬不要和成都的媒體、律師聯繫。

昨天,瀘天化一個幹部還透露說:在2006年瀘州天然氣化工集團選區選舉人大代表時,還有上千人自發選曾建余。

動員三千農民工開大會示威

據悉,曾建余被抓前後,公安機關向瀘州的一些政協委員調查曾建余當人大代表期間,以[曾代表工作室]的名義工作的情況。

調查人員還對被調查人員說:曾建余這個人,不宜放到社會上去。而瀘州公安機關在成都《四川工人日報》調查蔣軒躍,蔣軒躍出於禮貌請兩警察吃飯,警察說:瀘天化董事長要請我們吃飯。

幹部還介紹,2006年11月13-15日,抓曾建余之前,瀘天化開了三次幹部會通報:過去,曾建余從成都回來了三次,要動員三千人在球場廣場開大會示威,要為三千輪換農民工維權。之後,10多台警察車連續守候了三天,但這三天,並沒有工人聚集開會。

法官:曾建余自己不請律師,要自己辯護

2月9日上午,裴家勤律師電話問瀘縣公安局法制科:我們甚麼時間到看守所會見曾建余?你們批准了沒有?

瀘縣公安局法制科鐘偉說:我們還要向瀘州市公安局請示,看瀘州市公安是否同意你們會見,我們聯繫以後再說。

而2月9日中午1點多鐘,桂平電話告訴裴律師:昨天下午4點半,市公安局來了2個警察告訴我:曾建余已經被判刑2年6個月,是8日上午11點由瀘縣法院宣判的。他們叫我不要傷心,問我有甚麼要求有甚麼困難,我們儘量轉告給政府給你解決。

9日下午4點多,裴律師電話給瀘縣檢察院公訴科,問曾建余案件怎麼樣?答覆說:「昨天宣判了,詐騙罪判刑2年半,罰款1萬元。」

裴律師問檢察院公訴科:為甚麼沒有通知辯護律師到庭?檢察院公訴科稱,是曾建余自己不請律師,他要自己辯護。

之後,裴律師又電話詢問瀘縣法院刑事庭,該庭經辦法官答覆說:昨天,我們在法院門口貼了公告,公開開庭審理了曾建余案件,已經以詐騙罪判了2年6個月。

裴律師:為甚麼沒有通知辯護律師出庭?我們是曾建余愛人聘請的辯護律師。

法官:我們問了他,是他自己不同意請律師,自己辯護。

裴律師:你們給他指定辯護人沒有?

法官:未成年人才指定辯護人。曾建余是成年人。

四川連續發生秘密處決、秘密審判

據悉:15日下午14時,律師已經向瀘縣人民法院遞交了曾建余的上訴狀和請律師辯護的委託書。同時,律師還向瀘縣人民法院交了聯繫函。

不願透露姓名者稱:曾建余案件是三秘四不准:秘密抓捕、秘密單獨關押、秘密審判;不准律師會見、不准家屬見面、不准媒體採訪、不准對外透露消息。

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認為:瀘州司法當局違法審判曾建余,是繼四川近來發生的[漢源暴動當事人遭秘密宣判秘密處決]、[宜賓大塔2農民領袖被秘密判刑]之後的又一嚴重違法犯罪行為。有關上級部門必須行使監督責任,立即依法宣佈瀘縣人民法院對曾建余的一審判決無效,追究瀘州市司法當局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並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下重新審判曾建余案件。

案件回放

曾建餘生於1953年7月,1992年12月在瀘州市市中區人大代表選舉中,以非提名候選人的身份在其所在的選區內散發競選傳單、到處發表演講而成功當選為人大代表。2006年8月7日起,六四天網曾在《11農民被打傷依舊迷信北京[聖裁]》、《壟斷大鱷投降5萬石油工人》、《當局全力滅火 周教授:我們才是維護穩定》、《1992年,我成功競選人大代表》多次面悟採訪曾建余先生;11月10日,當出獄溫江農民領袖賴富元大宴四方豪傑時,筆者曾與曾建余會面。(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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