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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議約延長一個月 甄審委員會先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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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一日電)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 (ETC)重為第二階段甄審,因為最優申請人遠通電子收費公司堅持車上機 (OBU)不降價,甄審委員會今天敲定高公局與遠通電收議約延長一個月,但另一方面甄審委員會認為法定任務結束,不等議約有結果,今晚宣布解散。

甄審委員會下午召開第十四次會議,會議時間長達四個半小時,會中確定遠通電收通過功能實測。

至於造成議約延宕的主因─車上機售價,甄審委員會授權高公局工作小組自即日起延長一個月議約期,全力爭取維持現有「六百八十元滿百送」優惠方案。

車上機原核定售價新台幣一千一百八十元,由於消費者團體反彈大,在高公局要求下,遠通電收推出六百八十元優惠價,而且使用滿一百次就退回六百八十元,等於車上機免費。重為第二階段甄審後,遠通電收在營運計畫書中提出的車上機售價為一千一百五十元,現有「六百八十元滿百送」方案,遠通只願意再實施三個月,日後以租賃方案取代。

高公局業務組組長吳木富表示,雖然議約結果要送甄審委員會審議,但議約並非甄審委員的法定職權,甄審委員認為議約屬行政權,不必干預,因此訂定原則性要求後,宣布任務到今天結束。

吳木富指出,議約歧見不多,短時間內應該會有結果。但如果議約不成,高公局會依法通知次優申請人台灣宇通公司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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