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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馬英九無罪 國務費案發展備受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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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十四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地院今天判決馬英九無罪;而同樣受到社會矚目的國務機要費案目前仍在台北地院審理。兩案件共同點,均由法官蔡守訓、吳定亞、徐千惠所組成的合議庭審理,但國務機要費案的審理迄今仍在進行中。

去年六月間,台灣紅負責人李慧芬向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邱毅爆料她有發票,被堂姊李碧君轉交總統夫人吳淑珍核銷國務機要費,高檢署查黑中心六月二十九日正式分案,由檢察官陳瑞仁偵辦,並於同年十一月三日起訴吳淑珍、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等六名被告。

去年八月四日,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謝欣霓、林國慶等人向查黑中心檢舉馬英九特別費案,查黑中心簽分「查字第十八號」案,由檢察官侯寬仁負責調查。歷經七個多月審理,馬英九與市府秘書余文兩人在今年二月十三日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偽造文書罪起訴。

由於兩案件受到全國矚目,台北地院兩次人工抽籤分案,結果國務機要費案抽到徐千惠為受命法官,馬英九特別費案抽到吳定亞為受命法官,審判長都是蔡守訓,這三位法官所組成的合議庭自去年十二月起便陸續開庭審理這兩件「矚重訴」案件。

國務機要費案首次在去年十二月十五日開庭,身為被告的吳淑珍因身體不適,被緊急送往台大醫院就醫,此後開庭期間,均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律師檢附診斷證明書向合議庭請假獲准。

此外,六名被告所委任的十一名律師與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熙懷所領銜的公訴檢察官,多次就國務機要費性質爭辯,張熙懷甚至在今年一月間向法院聲請搜索總統府,但遭合議庭裁定駁回。

檢、辯兩造也就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是否違反國家機密法、總統機密特權攻防,總統陳水扁因此在一月二十五日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六月間做出釋字第六二七號解釋,認定總統享有國家機密特權。合議庭隨後將本案改為秘密審理。

馬英九特別費案自法院三月六日分案後,合議庭便密集開庭,檢、辯就特別費性質及馬英九是否有主觀犯意攻防。律師團分別提出偵查檢察官對馬英九突襲偵查及筆錄不實等疑意,但法院仍在五個月內將全案審結,今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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