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日常生活法律問答之二十

一人的垃圾不一定是另一人的寶藏

人氣 4

【大紀元8月17日訊】
  (編者按:本欄作者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職UH,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區華人以及新來的移民往往對於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對於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感到迷惑和困擾。本報今後將陸續刊登他的專欄,以饗讀者。)

  問:我經常看到別人前院留給垃圾車的東西正好是我想要的東西。我有權利從垃圾裡面拿走我要的東西嗎?一個鄰居看到我拿,告訴我說那是他的垃圾,叫我留在那裏。我的權利是什麼?
  答: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就我看來,把垃圾拿到外面給衛生服務員的人在垃圾沒有收走以前也許依舊擁有垃圾。那就是說你沒有權利拿走他的財產。
  按照法律,一個人可以放棄財產。例如如果我不再要某樣東西,我能遺棄它。從那以後它不再是我的財產,我對它沒有支配權。我不能制止別人拿走它,如果別人拿走,我無權要他們退還。從另一方面說,它是我的財產,一直到我放棄它為止。問題是把垃圾放在前院的人要遺棄垃圾還是只留給衛生服務員。就你的情況來說,你的鄰居說的十分清楚,他還沒有遺棄他的垃圾,因此不允許你拿它。基於你所說的,我認為你沒有權利拿他的財產。

  問:我和另一位駕駛員發生了一件小的撞車事件。是他的錯。我們都不想通知保險公司,所以他同意為我的車付修理費。現在他不肯付。我的修車費只有兩百元.我能做什麼?
  答:這可能是小額法庭的好案件。我建議你寄給他一封掛號信要求他照他承諾的話付款。讓他知道如果你不能和他解決問題,你就要考慮到小額法庭去告他。
  如果你沒有解決爭論,到適合的小額法庭去填寫申訴狀。你應該得到一份修理汽車損傷的估價單作為告他的證據。

  問:我要在德州住多久才可以在德州辦理離婚?離婚以後多久我才可以再婚?
  答:你需要在德州住滿6個月才可以申請離婚。一般來說,離婚30天以後就可以再婚。

  問:我有一個重罪的判決。基於這個判決,一個公寓最近拒絕租房給我。這合法嗎?我已經服過了刑。為什麼我要繼續受懲罰呢?
  答:也許不公平,但是沒有法律保護基於犯罪記錄的歧視。每一個房東都有權考慮你的犯罪歷史,然後做出他/她認為適當的決定。

  問:我的母親才過世,沒有留下遺囑。她只有一部車。我要怎樣才能將她的車放在我的名下?
  答:首先你需要做的事情是讓你母親的所有繼承人在一份叫做繼承人權利宣誓書的文件上為一輛汽車簽字。這應該在公證人面前做。這份文件表示所有的繼承人都同意這輛車應該置於你的名下。然後你要申請一份德州的產權證書。等到文件填寫好,簽了字,拿著表格和汽車的產權證書和保險證明,還有手續費,到你的縣的稅務辦公室。表格可以從德州交通運輸部的網站上下載。網站是:www.dot.state.tx.uh/txdot.htm,在常見的問題和表格的部分。@(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德州日常生活法律問答】之六
德州日常生活法律問答之七
德州日常生活法律問答之八
德州日常生活法律問答之九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