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殺人犯可以放 法輪功不行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11月19日訊】一位修煉法輪功的上海居民投書明慧網,披露了自己在1999年中共開始鎮壓法輪功之後,先後被非法關押在廣州天河看守所和上海松江女子監獄期間所受到的奴役和酷刑等迫害。

1999年底,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在廣州天河公園裡坐在草坪上靜靜的看書學法,突然被警察包圍了,理由是我們是法輪功學員,不可以公開學法看書,更不能坐在一起。我被非法拘留在天河看守所,罪名是「擾亂社會治安」。

在看守所,從早到晚被奴役著做各種干花和塑料花,全部都是出口的。手指頭經常被刺出血,還沒結痂又反覆的刺破,十個手指頭都是血口子。每天只吃兩頓,而且是稀飯,水煮菜,菜葉也是快爛掉的,吃完碗底一層沙子。

被關押期間因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堅持煉功,其中幾個被上銬,被打,一個阿姨的腿被打的淤青,蹲也蹲不下來。為了反迫害,很多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一個男警察,帶了一群男犯人闖進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野蠻灌食,當時我看見被灌的學員有王華和張春媚。犯人將一包大約1斤裝的鹽拆開,往一個茶缸裡倒,攪和涼水,由七八個身強力壯的男犯人按住一個法輪功學員的手腳,撬開牙齒往喉嚨裡灌濃鹽水,灌完後牙齒斷裂,嘴唇撕裂,嘔吐和拉出來的都是血水。警察在旁邊踩著法輪功學員的腳,還笑著說:這是對你好啊,給你輸鹽水。監房裡面已經瀰漫了暴虐和恐懼的氣氛,這分明是把人往死裡送。後來我得知,當時一起被抓的男學員高獻民就是被灌濃鹽水窒息而死的。

由於我的工作出色,單位領導想把我早點救出來,於是想辦法找熟人,找到廣東公安局的一個官員,拿著客戶的訂單給他看,說我負責的工作很重要,這麼輕的拘留能不能早點放。這個官員說:」如果是個殺人犯,我都有辦法放出去,可是她是煉法輪功的,絕對不行。」

在被關押於上海市松江女子監獄期間,我經受了奴役迫害,做各種出口的褲子,勾線衫,織毛衣,做過小塊的英國國旗,手縫韓國服裝,玩具娃娃裙,被單被罩,小棉墊等。生產利潤是與獄警的獎金掛鉤的,因此犯人就成了他們賺錢的工具,每個犯人都有生產指標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沒有完成就要被懲罰。

人就像一部幹活的機器。吃飯只有幾分鐘。吃完立即幹活。每到就寢時間,還有很多勞役要做。可是獄警又要關上照明燈,晚上就只能開昏暗的燈。監獄對外是說犯人每天最多工作8小時,但實際上犯人每天勞動一般都在16小時以上,甚至通宵。有一段時間,我幹活的時候都迷糊過去,哪怕站著,吃飯的時候都能睡著,長期下去,很多人被迫害成高血壓,頸椎炎,視力越來越差,怕光,流眼淚,腰疼得不能站立。(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四個月戒掉惡習 江蘇七旬老翁讚法輪功
明慧網海外花絮(2008/11/9-15)
法輪功大陸簡訊 (11月16日)
百種酷刑之一:電磁振蕩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