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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國際會展中心未如期完工 中市府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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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二十九日電)台中市重大建設案之一的「台中國際會展中心」BOT案,承包商鄉林建設未依約於昨天完工,台中市政府今天依合約規定,從今天開始每天處以三十萬元懲罰性違約金,直到完工為止;而民進黨市議員曾木川則要求市府要將鄉林集團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為「不良廠商」並停權。

「台中國際會展中心」位於台中市七期重劃區內,由台中港路、河南路、朝富路、市政北七路所圍成之街廓,基地面積三萬平方公尺,總樓地板面積為十八點九萬平方公尺,是目前台灣單一建築物樓地板面積最大的BOT案。

「台中國際會展中心」採BOT方式委託民間興建營運,由鄉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市府於九十三年五月十二日與鄉林簽約,規劃有五百四十二個標準攤位、四百人大型會議室及購物、餐飲空間,投資金額三十億元,九十四年七月五日動工。依合約規定,應於九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完工並開始營運。

由於鄉林未依約完工,台中市政府自今天起,按日計算每日三十萬元懲罰性違約金,直迄依約完工,或履約保證金六千三百二十萬元扣完為止。

市府經濟處長黃晴曉指出,市府已函請鄉林於三月七日前答覆是否可於今年七月十五日前完工,並提送具體可行之趕工計畫,送市府審查;如鄉林不答覆,市府不排除逕行終止合約可能性。

由於鄉林建設已經開挖基地,部分市議員曾質疑開挖後的土方流向不明,黃晴曉指出,如果與鄉林終止合約,對於鄉林開挖地下室的土方價值一定依法追回,這些土方依審計單位估算有一億七千多萬元。

對於台中國際會展中心開發案,無法如期完工,市議員曾木川今天下午前往現場勘查,發現現場不但沒有興建大樓,反而成為一片大池塘,安全問題堪虞,他除要求市府應妥善解決,避免開發案淪為都市之瘤,還應主動將鄉林集團名單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為「不良廠商」,並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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