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法律遭遺棄 律師不得見黃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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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嚴修報導)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7月18日被正式逮捕,四川成都警方再次拒絕黃琦家屬提出送藥的請求。另外黃琦被拘禁以來一直不允許與律師見面。分析人士認為,所謂持有國家機密的罪名,是當局的一個藉口,其真正目的是殺一儆百,掩蓋「豆腐渣」工程背後貪污腐敗的事實。

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星期六消息稱,上週五,黃琦的母親和妻子曾麗再次到成都的武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向警方遞交了取保申請;另外對方拒絕同意送藥到看守所。

星期一,本台電話採訪了曾麗,她說這已經是她們第二次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因黃琦在被拘禁之前,一直每天都需要吃藥:

曾麗:「6月23號的時候曾經交過取保候審的申請,那天我又同時交了一份申請書,然後,後面是配的華西醫科大學的一個檢測證明。但是他收到以後,他也像上次一樣,也是說要請示領導,然後就收下了。另外我們又口頭讓他同意我們能夠去看守所送藥,然後他就拒絕了,他說送藥是肯定不行的。」

曾麗說,她們當天也去過檢察院,對方稱國家還沒有認定在四川大地震中存在有豆腐渣工程,因此不能隨便說,對方也迴避解釋有關對黃琦「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指控的原因:

曾麗:「我說他一個普通老百姓,怎麼可能有 什麼國家機密,國家機密一般我們腦子裡想的,可能都是什麼文件什麼的,然後他們根本就沒說這個,就是說地震災區的情況,說不能報導這些災區的情況,照片還有資料這些,說這些就是國家機密。就是說地震災區的很多資料都是不能公開的。」

成都警方一直拒絕委託律師與黃琦見面,律師莫少平星期一接 受本台採訪時說,當局不同意見面的原因是涉及國家機密:

莫少平:「他給我們書面的東西了,就是不同意或者不批准律師會見,原因就是涉及國家秘密。但是我們需要一個抗辯,我們近期給他發了一個律師函,6月1日,有一個新的律師法生效,在新的律師法裡面確實沒有所謂涉及國家秘密案件或者不涉及國家秘密案件之分,那麼律師會見他的當事人就憑藉三證:律師執業證、委託書和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就可以了。」

黃琦的母親蒲文清星期一接受本台採訪時說,當地檢察院的職員向她表示根據新的法律她們每天都可以見黃琦:

蒲文清:「我們到武侯分局交申請,那裡面的工作人員說,現在新的法律可以見,6月1日出了一個文件。我說他們也不准我們見,他說這是公安局的事,他說如果兩個月以後,屬於我們的權利,你們天天可以見。」

貴州異議人士曾寧星期一接受本台採訪時說,黃琦對有關四川的「豆腐渣」工程的報導,並不能構成相應的法律責任:

曾寧:「根本談不上什麼話題敏感,甚至顛覆政權,或者持有什麼國家機密等等,應該說這些所謂的問題,都是和黃琦報導的那個事件本身風馬牛不相及的。真正抓捕黃琦的原因應該說他們試圖把海內外輿論,希望追究四川地震過程當中相應的那些豆腐渣工程背後的責任者的這樣一種努力壓制下去。通過抓捕黃琦,試圖達到殺一儆百,來壓制其他。」(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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