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監警會6月成立 被批「三無機構」

人氣 28

【大紀元5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報導)香港警監會將於6月1日轉為法定機構,並改稱為「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簡稱「監警會」,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在同日生效。但升格後監警會依舊沒有調查權。民主黨議員涂謹申形容,監警會是「三無機構」:無調查權、無定案權及無處分權。而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孔令瑜則表示,警監會改為監警會只不過改了一個名,仍然是警察自己人查自己人。

08年7月12日,立法會三讀通過《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而由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提出的70多項修訂,保安局長首先反對,結果在民建聯、自由黨和工聯會投反對票下,全部被否決。

涂謹申的修訂當中包括要求在監警會職能中,加入有「覆檢」個案的職權,並非單單「觀察」;建議與警隊有密切聯繫的人、警隊成員的親屬或與警隊有大量業務往還的人,均不具備獲委任為監警會成員;建議成員中,要加入廉政專員、申訴專員或其代表,以增加公眾的認受性;亦要求賦予監警會調查所有投訴的權力,使監警會不受限制地搜查證據等。

民主黨涂謹申形容,監警會是「三無機構」:無調查權、無定案權及無處分權。又由於政府可以使用酌情權,監警會也無法取得足夠資料處理投訴,而且只要警務處處長認為是無聊的個案,則可以不讓監警會處理。涂謹申表示,應進一步將警察投訴課獨立。


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孔令瑜則表示,警監會改為監警會只不過改了一個名,仍然是警察自己人查自己人。(大紀元資料圖片)

無牙老虎變花瓶

多位議員擔心,監警會資源及權力依然不足,更有議員批評,監警會只是由原本的「無牙老虎」變成「政府花瓶」。

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孔令瑜表示,警監會改為監警會只不過改了一個名:「警察有很多免責權利,這麼多年來,投訴警察的機制在香港基本上沒有存在過,很少警察因失職行為被懲罰過。例如去年投訴對一些示威者、性工作者的剝光衣搜身;甚至最近警察殺了一名尼泊爾人的事。這些全部都是進行內部調查。」

孔令瑜說,醫生都是這樣:都是自己查自己。但醫務委員會對醫生的失職或行為的懲罰嚴謹過警察,「我們沒有見過警察因失職行為而被懲罰、辭職、被免職甚至負上一點刑事責任」。

看不到進步或前途

警監會6月1日轉為法定機構,孔令瑜說:「始終都是警察自己人查自己人。當中很多的成員都是政府委任的,在現階段看不到有什麼進步。如果仍然維持這樣一個機制的話,看不到有什麼理想的前途會出現。」

孔令瑜強調說:「就算改了名,如果沒有一個正式的獎罰機制、沒有一個獨立調查警察的部門的話,始終都是沒用的。這麼多年來,民間團體都是向聯合國提出這個訴求,希望有一個獨立的調查科。」◇(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赤裸搜身 議員質疑警濫權
港民間團體抗議警方濫權
5月6日香港簡訊
港記協音樂會突改網上舉行 陳朗昇:不想浪費大家努力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