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大赦:川震災區《正義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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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姜華明編譯報道)在四川512地震周年前夕,著名人權組織——國際大赦發表了一份長達53頁的調查報告:《正義被拒絕》,揭示了中共迫害騷擾地震幸存者和維權活動人士的黑幕。下面是部份內容摘要。

震後一年,仍無死亡學生的官方統計數字。2009年3月,四川副省長魏紅(音譯)在新聞發佈會上說,統計確定死亡學生人數太複雜,只能在統計完全部死亡人數後才能得出。

2009年3月13日,艾未未(知名藝術家,參與設計奧運鳥巢)在博客上貼出死亡學生名單及他和另些人與拒絕配合調查的政府官員的對話。他也徵求人們向他發送死亡學生的信息。2009年4月18日,此名單已有5628個學生名字及所在學校,有些還有父母的聯繫方式。但此名單被視為高度敏感信息,被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刪除。

中國時事外國記者協會(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of China)公佈了18起案例,外國記者和攝影師因採訪死亡學生家長被拘留,錄像被沒收。有線新聞Cable News於2009年4月報導了地震後系列新聞。4月21日的3分鐘的錄像顯示北川中學坍塌,可相臨建築聳立。父母認為相關官員偷工減料,貪污了建築經費,他們要求相關官員和建築公司對學生死亡負責。

F的15歲女兒死於都江堰菊園中學,遺體滿是血污和傷痕。F因組織父母要求政府調查學校坍塌原因被拘留兩次,一次7天,一次10天。拘留這10天中他被反覆強調,學校只是倒於地震。F說,「我女兒死了,我只是想給她討公道。政府為什麼這樣對待我們?他們指控我們聚眾滋事。我們只能每月12號給孩子們燒紙而不敢做任何事。我們被邊緣化了。」M的16歲兒子是F女兒的同學。M被拘留7次,最長一次達21天,原因是他和其他父母計劃去北京上訪。M說,「我被關在趙公山,一個僅有一張床和一張小桌的房間,房間狹小不通風。只是吃飯時間給我送點吃的。我被鎖在那裏,什麼也做不了。還有兩個家長被關在別的房間。」因為關押地太潮濕,M已經患了背痛,且行走不便。「因為拘禁導致我腰椎出問題。而當局看到我行走不便也不放我,也不給我治療,只是等到我不能走路了才放我出去。」M說,他活著也沒盼頭了,只想自尋短見。「我已經沒有生存的能力只是活在痛苦中,我和其他父母尋求政府的幫助。他們不幫我們解決問題卻只是侮辱我們。我想死,去和我的兒子在一起,他是我唯一的孩子。」K計劃去北京上訪而被關押。「他們反覆教訓我國家已經多難,所以我不得提出豆腐渣工程的說法。否則,就逮捕我。」

L,也是菊園中學學生的父母,在他試圖和另外幾十名父母一起向省政府請願後被拘留。「請願那天警察將我騙進警察局。他們說他們要問些問題,但事實上他們把我帶到一個公園然後將我拘留了七天。監視我的是菊園市政府僱的人。每天給我兩頓飯。我除了躺在床上什麼也做不了。」拘留L沒有任何法律文件。當L要求看手續時警察無法出示任何東西。「我們根本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條文。他們根本沒有任何道理地關了我七天。我不知道中國是否有真正保護人權的可能。」2008年9月,L計劃和都江堰菊園中學另外十多名家長一起去成都上訪。他們剛一集合,其中12個人就被警察逮捕,在幾個鐘頭後被釋放。當時警察沒有抓他,但是兩天後去他家,把他拘留了七天。他絕食以抗議非法關押。看守他的人對他說,他要是死了,就找一法醫隨便看一眼,然後燒了完事。他的死和別人無關。

映華鎮的H的兩個兒子都在地震中死了,一個10歲,一個16歲。他們死前,小兒子還在教室排演慶祝六一兒童節的節目。H被警察拘留兩次,因為他計劃於2008年6月去省政府請願。「什邡市警察在上午11點半左右來我家,把我帶到德陽警察局。他們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件或逮捕令。只有一個警察出示了他的工作證。我第二天早上8點被放出來。拘留時,4個警察威脅我說出我和其他父母的計劃。他們盤問我為何我們想去省政府並警告我說問題嚴重。他們強迫我說出一切。要是不說,就懲罰我……我被審訊到早上4點才允許睡覺3個鐘頭。他們沒有打我,但是對我搜身,並沒收了我的筆記本電腦。」H又被拘留,和前次拘留類似。兩次拘留都是半夜警察將他從家裏抓走,並且不出示任何文件,將其關押幾個小時後,在早上釋放。還有一次警察半夜去他家,趕上他不在家。警察就把他的弟弟和弟弟的8歲兒子一起抓走了,把他們在警察局關了一夜。「8歲孩子不停地哭。警察給他麵包牛奶希望他吃了以後閉嘴。」國際法明令禁止非法抓捕兒童。中國憲法37條也規定「兒童不得被非法剝奪自由」。憲法也規定了「中國公民自由得到保障」「禁止非法剝奪公民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

律師C對國際特赦人員講,如果律師受理震區案件,司法部門就將此認定為律師故意向當局挑戰,當局早晚會報復這些律師。律師C的擔憂並非空穴來風。司法機關對法律人士的控制和非法限制在中國不是什麼新鮮事。2008年4月一組律師在一封為3月份西藏流血事件中為藏人提供法律幫助的公開信中簽名,結果被當局警告,甚至拘押。當局威脅不再更新其律師執照及其所在公司執照。不更新律師執照,律師不得從業。同樣,律師所不通過年檢,也不得繼續開業。比如此案中騰彪,就沒通過08年5月的執照更新。

為子女遇難的父母做代理與政府或保險公司協商的律師受到騷擾甚至關押。中國一些法律條文成為打擊這些正義人士的大棒。

黃琦
2008年6月,四川人權活動人士黃琦被拘留,罪名是嫌疑非法持有高度機密文件。具系和他幫助5家死於學校坍塌兒童的父母有關。父母認為腐敗降低了校舍質量,因此企圖向政府尋求索賠。黃琦被非法關押100多天,直到9月才第一次見到律師。10月,他拒絕了政府開出的交易條件-用停止人權活動換取釋放。今年2月2日,雖然刑法規定審判日3天前即發通知,但法院只提前1天通知了律師和家屬。律師提出抗議後,法院決定推遲審判。黃琦繼續被拘留,不得會見家人。

劉紹坤
2008年7月,四川警察將德陽市光漢中學教師劉紹坤,進行一年勞教處理,罪名是煽動暴亂。他於08年6月25日被拘留,他的家人將近一個月後即7月23日才被通知。劉的家人認為,他的被拘是因為他在互聯網上張貼了倒塌建築的照片以及他公開指責政府應對地震坍塌校舍的低劣建築負責。據中國人權組織稱,劉紹坤將於2009年9月24日釋放。

譚作人
2009年3月28日,成都警察逮捕了環保人士和作家譚作人。罪名是涉嫌「顛覆國家政權」。3月28日早晨地方警察要求譚作人去警察局一趟。大約下午3點,警察搜查了他的住宅,拿走了部份手稿,文檔和錄像光盤。晚上,家屬收到成都市警察局簽發的逮捕令。據當地人士認為,他的拘留與四川地震週年公開發佈資料有關。這些材料包括2008年5月12日地震死亡兒童名單,以及一份獨立的關於因質量問題倒塌的學校調查報告。他現被拘押於汶江拘留中心。

何洪春
2009年9月27日,北川警察拘留了家長代表何洪春,罪名是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他組織了在一家保險公司外的抗議活動。何洪春3歲的侄子死於地震。他於2008年8月被推舉為家長代表。2009年9月有,他作為500名家長推選的9名代表之一,和政府及保險公司協商索賠事宜。他的審判日原定於2009年4月3日,但北川縣人民法院將其推遲到14日,然後又繼續推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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