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评论

杨宁:大陆的户籍制度何时可以废除?

【大纪元2010年11月28日讯】日前,看到有报导称台湾内政部正在修改“户籍法”,拟废除户口名簿。这是自去年台湾警政署宣布废除查察户口后,台湾户籍改革的又一举措。

废除户口名簿,好处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对于台湾当局而言,由于各地政府部门实行联网作业,不仅可以减少办事人员,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让民众真正体会到政府是切实地为百姓服务;另一方面,对于民众而言,则具有更多的自由度,并且因相关信息都已储存在网上,办事、公证等将更为简化、方便。

不过,台湾的户籍制度,和大陆是完全不同的。其不仅不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而且户口可以自由迁徙。比如你是台南人,在台北租了一套房子,那么你的户口就可以迁到租的房子。此外,台湾的户口与福利没有太大关系,教育、保险等各种福利全台湾都是一样的。因此,此次户籍改革,只是台湾政府便民的又一举措。

而实行严格户籍制度、但却以其将民众划分为一等、二等公民的大陆,似乎早就应该进行户籍改革了。然而,大陆各方专家虽然对改革户籍制度讨论了许久,却迄今没有下文。原因又是何在呢?不妨先了解一下最初设置户籍制度的缘由以及为何与台湾的不同。

早在中共建政后的1951年,公安部就颁布实施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其中明确指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的宗旨,强调户籍制度的治安作用。1954年,内政部、公安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通告,普遍建立起农村户口登记制度,主要区分了所谓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雇农等。

其后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导致了多省粮食歉收,农民大量涌入城市就业。在发出一系列阻止农民进入城市的指示后,中共又于1958年1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其中第10条第2款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从此,中共政府开始了对人口迁徙的全面控制,二元户籍制度与强制性是其最根本的特点,而户口簿亦成为中国人入学、升学、找工作、迁徙、结婚、出国、甚至购买住房等不可或缺的证件。因为户口制度的存在,几亿农民丧失了迁徙和居住的自由,丧失了与城市人在教育、工作等诸多方面平等的权利,沦为不折不扣的二等公民,可叹的是这种限制一直延续到今天。

想起了以前一个朋友的抱怨。她在北京工作、结婚十几年,但户口仍在老家新疆。几年前,她因为工作的原因要办理护照出国,只能请假千里迢迢回老家去申办。与她有类似经历的不只一个人,或因为出国、或因为工作、或因为结婚,我的朋友们不得不往返奔波,原因就是你的户口不在你工作的所在地,或者你是农村户口。

显而易见,真正将城市和乡村地理区域的差别转化为个人占有的社会资源、社会地位、法律权利与义务差异的正是户籍制度。

近些年由于农村涌入城市的人口大量增长,中小城市人口也大量涌入大城市,对于户籍制度的抱怨之声越来越多。一方面,人们抱怨为了更换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而不得不回到老家去办理;另一方面,人们抱怨其所引发的在诸多方面的不平等。前一个抱怨反映的是中共政府依旧没有“权为民所用”的意识,后一个则反映的是制度深层之问题。

不停的抱怨之声,当然也引起了对户籍制度改革的讨论。2003年,人大代表开始联名提出尽快制定户籍法的议案;2005年,公安部表示正在调研,但至今仍无结论。

有学者认为,现阶段取消户籍制度,完全放开让公民自由迁徙,会给城市特别是大中型城市带来很大的压力,公共设施、医疗、就业、教育等都一下子很难跟上。这种言论貌似有理,但它实际上还是体现了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权利的蔑视,体现了为了城市一小部分人的更大利益而牺牲几亿农民自由的等级思想。中共不是号称“代表最广大的人民的利益”吗?在中国,这最广大的人民到底是谁?难道农民不是吗?况且,公共设施、医疗、就业、教育等跟不上,难道不是政府的问题吗?难道这些只需要在城市发展,农民就不需要吗?

《世界人权宣言》曾提到:平等原则是“人人生而平等,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为什么中共政府却仍然继续逆世界潮流而动呢?

窃以为,中共当局迄今不愿取消户籍制度,更重要的原因大概是担心无法如现在一样控制民众。因为当民众可以随意迁徙、居住时,当上亿农民获得权利、从被蒙蔽中清醒过来时,也就意味着中共越来越难维持专制的权力,尤其是在中共愈来愈不稳的今天,这是中共绝不愿意看到的。既然如此,取消户籍制度,看来只有等到大陆也变成同台湾一样的民主制度之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