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文学

红水河在呻吟(28)冲突 ──8.13事件

天生桥一级、二级水电站

冲突 ──8.13事件

97年7月下旬,因撰写〈584工程与农民的怨声载道〉被以反革命煽动罪判刑三年刚释放出狱几个月,有一天,我所在学校校长告诉我说:“公安局安全科的某某要我转告你,这段时间你不要出门”。并不是因为那时我仍被“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而是担心我在那高坝出现会“煽动”移民们继续抗争,其实那时我并不知道此事,我与天生桥移民也不认识。黔西南州报、黔西南州电视台没有报导移民堵坝的相关消息,我自己也很少看报看电视,十多年前通讯没有现在这么方便,与兴义那边的朋友已经好几年没有往来,尽管只有三百多里,犹如三千里之遥。中国土地上发生的一些事件,老百姓有时是从海外电台、从互联网上获悉,这些消息早已出口再转内销。在公安部门供职的一位朋友说:“那段时间整个黔西南州8个县的公安局、派出所只留下几个人值班,其他全部涌到兴义;兴义军分区都差一点出动”。

在天生桥库区8.13事件,我们的“人民警察”在保护谁?

淹掉了家园、淹掉了田地、淹掉了你谋生的技能、职业,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每人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只有2,000元,并说有些已经超支了,不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移民分文没有,这也太过分了吧!“那段时间我们无田地可种,又没钱建房,真是走投无路啊!因而才到大坝静坐”。这笔补偿款究竟是中央或是中国南电集团没有把钱拨到贵州、广西还是补偿款已经下拨,只是两省区及地、州、市、县政府没有拨给移民??

整个九十年代的中国,各级政府在资金还没到位时就匆忙上马无数大大小小的工程、专案,工程、专案完工,政绩有了,老百姓──民工也没有荒废那一年半载,可是那一年半载全是白忙活,因为政府拿不出钱或是某些官员贪污挪用而没钱支付给承包商,承包商有时也尽可能克扣或是根本拿不出钱支付给民工。有些老板倒闭了,有些老板携款而逃,有些老板“我欠你们的,政府也欠我的,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社会一派“繁荣”,移民或民工却被遗忘在繁荣泡沫背后的角落里承受着苦难。没有钱,政府可以从银行里“贷”,有时钱被“分”完,工程、专案随之倒闭,80年代至21世纪初,中国的银行里贷出的“不良贷款”流失到海外或流入某些官员的腰包而不能收回的也许有数千亿。工程项目倒闭,资金流失,投资款被贪污挪用,这些巨大损失转弯抹角都会转嫁到最底层的农民、移民、民工身上。拖欠民工工钱、拖欠移民补偿款不仅仅是承包商,不仅仅是老板,有时还有各级政府及政府领导、官员……几年前,追讨民工工钱的呼声越来越高,引起中央高度重视,而追讨移民补偿款何时才能成为热门话题??

1997年底,天生桥库区移民各项补偿新价格概算表出台,补偿价格大多都有所提高,如:房屋补偿(木瓦结构)从原来的每平方105元提高到每平方185元,园地每亩从3,231元提高到4,200元,灌木林每亩从650元提高到1,650元,外迁的库区农转非移民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从每人2,000元提高到每人6,500元。

8.13事件使天生桥大坝施工停了一个月,除此之外,并没有兴义市政府在致库区群众公开信中所说“阻断交通,投掷自制炸弹,致使工作人员、干警几十人受伤,其中重伤10余人……”根据刑法第234条,“致人重伤”量刑三年以上,不过8.13事件后政府低调处理,只有黄亨兴等几人被关几天几十天不等,并没有秋后算账。毕竟把人家赶出世代居住的家园,把人家的田地淹掉,只拿几千元打发,还要关他十年八年的话,太残忍了吧。

正如原坝艾乡米斗村一位组长说:“凭良心讲,要不是巴结人闹得那么凶,我们的许多补偿肯定得不了”。如果不是到高坝静坐,不知哪一年才会有《概算计算表》,不知得了每人2,000元后那些背井离乡的“农转非”移民是否还能再补上每人4,500元。天生桥库区移民8.13事件如同已开始发电的中国第二大电站──龙滩水电站2005年12.17静坐事件一样,无论从所谓的正面还是从所谓的负面,对于红水河一系列梯级水电站的水库移民,它都具有其历史意义。(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