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文學

紅水河在呻吟(28)衝突 ──8.13事件

天生橋一級、二級水電站

衝突 ──8.13事件

97年7月下旬,因撰寫〈584工程與農民的怨聲載道〉被以反革命煽動罪判刑三年剛釋放出獄幾個月,有一天,我所在學校校長告訴我說:「公安局安全科的某某要我轉告你,這段時間你不要出門」。並不是因為那時我仍被「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而是擔心我在那高壩出現會「煽動」移民們繼續抗爭,其實那時我並不知道此事,我與天生橋移民也不認識。黔西南州報、黔西南州電視臺沒有報導移民堵壩的相關消息,我自己也很少看報看電視,十多年前通訊沒有現在這麼方便,與興義那邊的朋友已經好幾年沒有往來,儘管只有三百多里,猶如三千里之遙。中國土地上發生的一些事件,老百姓有時是從海外電臺、從互聯網上獲悉,這些消息早已出口再轉內銷。在公安部門供職的一位朋友說:「那段時間整個黔西南州8個縣的公安局、派出所只留下幾個人值班,其他全部湧到興義;興義軍分區都差一點出動」。

在天生橋庫區8.13事件,我們的「人民警察」在保護誰?

淹掉了家園、淹掉了田地、淹掉了你謀生的技能、職業,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每人土地補償及安置補助費只有2,000元,並說有些已經超支了,不轉為非農業戶口的移民分文沒有,這也太過分了吧!「那段時間我們無田地可種,又沒錢建房,真是走投無路啊!因而才到大壩靜坐」。這筆補償款究竟是中央或是中國南電集團沒有把錢撥到貴州、廣西還是補償款已經下撥,只是兩省區及地、州、市、縣政府沒有撥給移民??

整個九十年代的中國,各級政府在資金還沒到位時就匆忙上馬無數大大小小的工程、專案,工程、專案完工,政績有了,老百姓──民工也沒有荒廢那一年半載,可是那一年半載全是白忙活,因為政府拿不出錢或是某些官員貪污挪用而沒錢支付給承包商,承包商有時也盡可能剋扣或是根本拿不出錢支付給民工。有些老闆倒閉了,有些老闆攜款而逃,有些老闆「我欠你們的,政府也欠我的,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社會一派「繁榮」,移民或民工卻被遺忘在繁榮泡沫背後的角落裏承受著苦難。沒有錢,政府可以從銀行裏「貸」,有時錢被「分」完,工程、專案隨之倒閉,80年代至21世紀初,中國的銀行裏貸出的「不良貸款」流失到海外或流入某些官員的腰包而不能收回的也許有數千億。工程項目倒閉,資金流失,投資款被貪污挪用,這些巨大損失轉彎抹角都會轉嫁到最底層的農民、移民、民工身上。拖欠民工工錢、拖欠移民補償款不僅僅是承包商,不僅僅是老闆,有時還有各級政府及政府領導、官員……幾年前,追討民工工錢的呼聲越來越高,引起中央高度重視,而追討移民補償款何時才能成為熱門話題??

1997年底,天生橋庫區移民各項補償新價格概算表出臺,補償價格大多都有所提高,如:房屋補償(木瓦結構)從原來的每平方105元提高到每平方185元,園地每畝從3,231元提高到4,200元,灌木林每畝從650元提高到1,650元,外遷的庫區農轉非移民土地補償及安置補助費從每人2,000元提高到每人6,500元。

8.13事件使天生橋大壩施工停了一個月,除此之外,並沒有興義市政府在致庫區群眾公開信中所說「阻斷交通,投擲自製炸彈,致使工作人員、幹警幾十人受傷,其中重傷10餘人……」根據刑法第234條,「致人重傷」量刑三年以上,不過8.13事件後政府低調處理,只有黃亨興等幾人被關幾天幾十天不等,並沒有秋後算賬。畢竟把人家趕出世代居住的家園,把人家的田地淹掉,只拿幾千元打發,還要關他十年八年的話,太殘忍了吧。

正如原壩艾鄉米鬥村一位組長說:「憑良心講,要不是巴結人鬧得那麼凶,我們的許多補償肯定得不了」。如果不是到高壩靜坐,不知哪一年才會有《概算計算表》,不知得了每人2,000元後那些背井離鄉的「農轉非」移民是否還能再補上每人4,500元。天生橋庫區移民8.13事件如同已開始發電的中國第二大電站──龍灘水電站2005年12.17靜坐事件一樣,無論從所謂的正面還是從所謂的負面,對於紅水河一系列梯級水電站的水庫移民,它都具有其歷史意義。(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