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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丢垃圾不罚? 环保局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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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有民众在台中市府网站【市民讨论区】留言,又再YOUTUBE发布“在台中市乱丢垃圾不会罚款”等字眼后,环保局急着提出澄清说,散播在网路上的资料,是引用民国97年的旧有检举案件资料,之所以未对画面中任意弃置垃圾的行为人给以处分,主要是因为无法查获当时行为人,并表示,对民众用夸大耸动标题影响形象,不排除采取适当法律途径。

环保局表示,依“废弃物清理法”第27条规定,随地吐痰、槟榔渣汁、抛弃烟蒂、纸屑、果皮等废弃物行为属“行为罚”,处罚对象是实际行为人,必须查证确认实际违规行人后,才可依法向行为人开罚。

环保局指出,但多数检举人会拍摄车牌供环保局作后续追查证据,但环保局为处罚实际行为人,透过车牌查证后,若确认车主并非违规当事人,但车主又不愿意提供实际违规人资料时,并没有法令可对车主开罚。

环保局强调,目前检举案件处分率只有3到4成,主要是因为提供的违规录影资料,需要影像清晰明确,违规地点、时间及行为皆能从录影画面进行查证。但通常查证违规行为人,必须透过以车追人的方式进行,能否追查到实际行为人,往往需要车主的配合。

环保署表示,民众检举案件属事后开罚,如丢弃烟蒂等仅以照片举证,无连续影像佐证抛弃动作,会遭受质疑。环保局呼吁,举证以录影方式为佳,影像需有日期及时间,并避免修改或后制违规划面。

另外环保署今年8月提出“环境整洁及绿美化促进法”草案,若法案通过,未来若车主不是丢弃垃圾的行为人,但又不愿提供实际行为人资料,便可直接处罚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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