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派出所:“不给10万元就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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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乐报导)因和同为养殖户颜家应一家发生纠纷,近日,福建省连江县坑园镇海滩养殖户黄财漂的儿子黄自权遭到当地派出所“不给10万元就行政拘留”。因质疑派出所在调解此事过程中有偏袒对方之嫌,为此,黄财漂到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其子被抓一事。

民事纠纷 派出所小事化大

据黄财漂转诉这起纠纷的缘由是:3月27日上午,他的两个儿子黄自权和黄自天在自家的虾塘作业,颜家应的妻子黄招英和女儿颜素芳对黄家进行谩骂挑衅。在黄自权未动手的情况下,颜家应的亲戚颜台飞将黄自权推倒在地,并对其进行殴打,黄自权被打后到医院验伤为轻微伤。事后,颜家向黄家提出赔偿10万元的要求。

5月9日上午,坑园镇派出所对这起纠纷进行调解。被定为轻微伤的颜素芳,在没有出示病历和医疗费单据的情况下,要求黄自权赔偿10万元人民币。黄自权表示自己根本没有殴打过颜素芳,对方应该为自己的轻微伤承担赔偿。最后,坑园派出所警察告诉黄自权,不给10万元就行政拘留。结果,黄自权被派出所强行送到拘留所关押。

黄财漂说:“当他们到派出所后,陈永兵所长没有出示任何有关逮捕有效证件,就和其他两个便衣警察把他的儿子拘留。”

他还说:“5月6日,黄自权被传唤到坑园镇派出所,并拒绝警方提出的“他把黄招英和颜素芳打伤,赔款10万给对方的调解方案”,就出现5月9日被派出所非法拘留一事。”

为儿子遭到非法拘留一事,今天(11日),黄财漂到连江县市公安局上访,他告诉记者,市公安局回复称:“你只要到坑园镇派出要人就行,不用到市公安局解决问题”。无奈之下,他只好前往市信访办上访。

记者多次致电给坑园镇派出所所长陈永兵,但对方不接电话。对于该派出所没出示证件就拘留黄自权一事?该派出所警察叶国平说:“这是我们内部的事,与你无关。”


黄自权头部所受到的伤害。(权利运动)

黄自权躯干和腿部受到的伤害。(权利运动)

黄自权躯干受到的伤害。(权利运动)


《治安调解协议书》上根本没有颜素芳医疗费的记录。(权利运动)

黄自权3月27日送检,司法鉴定报告正常地在第二天出来。(权利运动)

颜素芳与黄自权同一天送检,司法鉴定报告却在10天后才出来。(权利运动)


养殖大户遭强征 不断上访惹官司 留祸根

黄颜两家纠纷要追诉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海滩养殖业。那时,黄财漂是坑园镇最早的海滩养殖户,其多方筹措资金开垦了105亩虾塘和浅滩围养。当黄家养殖业搞的蒸蒸日上的时候,地方政府非法征用了黄家虾塘。

黄财漂为此积极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政府的行为违法,但法院一直没有执行。为此,他开始上访投诉,受尽冤屈而走投无路的他,被迫到天安门自焚抗议,遭到当局判刑一年。

黄财漂表示,他不断四处奔走诉求,法院也判决“坑园镇政府和连江县海洋与水产局违法”,然而法院判决迟迟不予履行。他先后15次到北京上访,30次前往天安门广场呼吁,3次到天安门用汽油自焚。

出狱后,黄财漂发现颜家应在自己滩涂围养的网箱外围已建起了围养,而且没有留出通道,使黄家根本无法作业,并多次要求政府和派出所协调解决,但都不予理睬,导致双方经常为了出路问题发生争吵。

2010年,颜家应及其家人见黄财漂独自一人在虾塘作业,对其进行殴打,导致黄财漂骨折。颜家应因此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和赔偿黄财漂4万余元医疗费和其他损失,导致两家关系进一步恶化。

由于颜家家属经常对黄家挑衅和谩骂。为此,黄财漂的两个儿子一度拒绝到养殖场作业,并与母亲一起劝说黄财漂放弃养殖场的经营和生产。

因无法联络到颜家的人,记者无法了解双方更多细节。

黄财漂告诉大纪元记者,早在1985年,他就自费开发105亩进行水产养殖,规模越做越大,经济效益非常好。2000年4月29日,连江县坑园镇政府和连江县海洋水产局,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要求黄财漂“强制搬迁”。这使黄财漂苦心经营十几年的渔业,造成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他表示,法院裁决“坑园镇政府和连江县海洋与水产局违法”未能正常执行,现在儿子是受害人,反被派出所非法拘留,他一定会继续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希望社会各阶层人士能伸出缓助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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