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欲以寻衅滋事罪申请逮捕倪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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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慧报导)5月6日,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的律师程海在会见倪玉兰时被警方告知,警方欲以“寻衅滋事”罪申请逮捕倪玉兰。2011年4月6日,倪玉兰就被北京西城区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为由实行行政拘留,羁押在西城区看守所,至今已有34天。

程海向大纪元记者表示,今年4月28日,他和另一位律师彭剑在北京西城区看守所预审接待室办理律师会见的法律手续,但一直未能见到当事人。他们5月3日就此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西城区公安分局不履行职责。他说:“我们在5月6日会见上了。警方逮捕的理由是‘寻衅滋事’,他们认为已构成犯罪,我们不这么认为。根据公安人员询问她的情况,她是被强制住进御鑫宫宾馆的,如果对房费有争议,也应该通过民事纠纷来解决。房费应该是警方出,还是宾馆赞助,还是由倪玉兰夫妇支付?至少在形式上,她是合法住进去的,这是警方安排的,应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判决。如果要他们搬出来的话,也应该有法院来执行,所以我们认为不构成犯罪。”

程海说:“我们已经给公安局和检察院分别送了律师函,请求他们依法不予批准逮捕,另外,还要求撤销案件。现在是等复议出来再看结果,我们也在积极的跟公安局和检察院沟通。”

他也表示,倪玉兰被刑拘后,身体更差了。已经不能走路了,只能坐轮椅,原来的腰椎病在外面治好了,结果警察送她去拘留所时,轮椅在警车上癫的很厉害,这样又把腰椎弄伤了,又回到了没治前的状态。

倪玉兰的女儿贝贝对大纪元记者说:“律师正在想办法,我们会全力配合律师。逮捕是不合理的,妈妈被抓到现在34天了,我还没见过她,也没有书信的交流。按理说是可以写信的,但是写了能不能寄出来还是个问题。我要往里边写信的话,警察只要觉得内容有一点不妥都会被扣住,到不了我妈妈的手。”

贝贝也告诉记者:“她目前的身体非常不好。2008年4月15日她被判二年徒刑,在监狱里,警察不让她用枴杖走路,什么都不给她,这样强迫她着地爬行,致使她原来已经残疾脚病情加重,最后完全不能走路了。”,“我现在最大希望是她尽快出来。如果逮捕的话会对她的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

倪玉兰的叔叔说:“我最不愿意听到这个消息,倪玉兰没有违反中国的法律,当局不应该抓她。”

倪玉兰的朋友王女士也表示:“她现在被刑事拘留在北京西城看守所。我们去的时候发现她的名字不在看守所门口的电脑上。他们给她编号,不叫她的名,叫号。”她也说到:“我对现在的政府非常非常的失望,非常的伤心,真正的违法犯罪者他们不抓,却专门迫害老百姓。

倪玉兰,现年51岁,曾从事律师职业18年。2002年4月27日,倪玉兰由于拍摄北京西城区一拆迁户的房子遭强拆而被拘留和非法关押并遭到毒打。从此,倪玉兰落下了残疾,依靠双拐才能行走。

2008年4月15日,倪玉兰在阻止北京市西城区城管人员强拆她自家房屋时被指控“踢打”警察,她被西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是“妨害公务罪”。

2010 年6月,倪玉兰从女子监狱被释放出来,她的房屋已被城管人员强拆,她被安置在东华门派出所管辖的东皇城根遗址内一个露天的应急避难所里栖身。去年端午节 时,她又被西城公安分局厂桥派出所的人抓到北京西甚库大街御鑫宫宾馆1018房间,当局为阻止她的维权行为,将其住房断水、断电、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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