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吨合同电煤被盗卖 官商勾结成电荒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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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高紫檀报导)“本来发电计划也有,用电计划也有,发电能力也有,甚至比去年的发电能力还强,但由于煤不够,发电也就少了”,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部人士刘礼(化名)告诉大纪元记者,目前电厂电煤缺口达50%,本来电煤合同每月15万吨的用量,但现在电煤远不够用,他认为今年电荒的主要原因是缺乏低价合同煤,导致电厂不得不买市场煤赔本发电,发电积极性不高。

然而为什么低价合同电煤缺乏?合同电煤背后又有什么猫腻?记者调查发现,在官商勾结,以及煤矿、电厂、中间商的多方操作下,上亿吨合同煤被盗卖,变身为高价市场煤,导致电厂缺乏低价煤发电,从而进一步推动了电荒。

电煤与市场煤差价高

刘礼认为,存在有合同电煤被盗卖的现象,导致电煤履约率低。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实行的是煤价双轨制,一部分煤叫重点合同电煤,即计划煤,价格由政府定,价格非常便宜,另一部分叫非重点合同电煤,煤价也每年提前签好。这两部分如果走入市场,则由市场来定价,也叫市场煤,当煤价上涨时,市场煤的价格会非常贵。由于市场煤价与合同煤价有个差价,合同煤倒卖成市场煤就成了煤贩子们有利可图的事。

为了调查到内幕,大纪元记者找到了对煤贸易相当熟悉的山东贸易商徐回(化名),他透露,目前在中国秦皇岛,5,500大卡(煤炭发热量)的煤结单价已经高达810元/吨,而两年前,这种规格的进口印尼煤到岸价格一吨仅70美金左右(约480元人民币),价格涨了快一倍。

徐回表示,但目前秦皇岛用于发电的合同电煤价格约510元/吨,除去杂七杂八的费用,电煤与市场煤差价达到接近200元/吨。

有山西煤贩子称,只要谁弄到电煤合同,现场每吨就可以给100块钱!

徐回说,如果秦皇岛港口有合同电煤在780元/吨以下,他要。“哪怕有个30元/吨的利润,都做”。

煤贩子手中的合同电煤

要与徐回做生意,就要找到合同电煤。

大纪元记者搜索网格,发现在煤炭信息交易网、上海煤炭交易网等网站上,存在大量供应合同电煤的信息,记者迅速在网站上查到了煤炭贸易商刘封(化名),并以煤炭购买者的名义联系上了刘封。

“都是定量的,手头还有150万吨的煤,5,200-5,500大卡(单位煤炭发热量),带全票(税票),坑口价340元/吨,”刘封表示,他手头的合同煤是神华集团的电煤,内蒙古鄂尔多斯薛家湾镇二号矿的煤。

所谓坑口价,是指煤出坑时的价格,要发往秦皇岛港口还需要加上运费,火车运送的各种费用一加也就到了510元左右。

刘封说,他这一批煤是过年时签定的合同电煤,一共1,600万吨,“已经差不多卖完了”目前他只有150万吨可卖,这些煤是从免检矿出来的,薛家湾拉货。

刘封表示欢迎到薛家湾考察,与他们签完合同后到神华集团结算,安排发煤。

为什么合同电煤能够出现在煤贩子手里?

为什么合同电煤能够出现在煤贩子手里呢?据每日经济新闻报导,山西一位“煤贩子”张某透露,通过全国煤炭订货会,中间商以私人委托形式,借助电厂内部关系,通过有资质的电厂与电煤供应煤矿多签合同,需要煤的数量完全可以签在电厂订购合同里,所以手里会有电煤合同。此外,中间商还可以搞到电厂因涨价“主动放弃”的电煤合同。

刘封透露,如果关系够硬,在上层有关系,也可以直接与煤矿签定低价合同煤。

这位煤贩子举例,比如订货合同电厂与煤矿签了50万吨,而电厂维持正常运营只需要40万吨,剩下的10万吨合同就完全有可能流入市场。

徐回也表示,计划内的煤通过关系也可以走入市场,“比方说有100万吨煤,其中有10万吨就卖给中间人,不断加价按着市场价走了。”

刘封说,他这个价格已经算便宜了,因为他算是一道贩子了,还有其他二道贩子,三道贩子,如果找到他们,价格会更贵。

亿吨合同煤变身市场煤

2011年全国煤炭供需合同汇总会议,一位负责燃料采购多年的人士曾透露,煤矿企业发出了超过签约量90%的重点合同煤,但是电厂只收到不足签约量60%的重点合同电煤,超过30%的重点合同煤最终流向了市场,变身为市场煤。

刘礼告诉大纪元记者,目前电厂电煤缺口达50%,本来电煤合同每月15万吨的用量,但现在电煤远不够用。

刘礼说,“本来发电计划也有,用电计划也有,发电能力也有,甚至比去年的发电能力还强,但由于煤不够,发电也就少了”。

按照中共国家发改委通知,2011年中国煤炭合同汇总量为9.32亿吨,其中重点电煤合同总量为7.69亿吨。业内人士计算,除去保证电力安全底线的3.8亿吨(单笔数量在30万吨及以上)重点合同煤,剩余的3.89亿吨极可能变为市场煤。

如果按照30%电煤合同流向了市场来计算,重点电煤变为市场煤的总量至少为1亿吨。更有业内人士指出,远不止这个规模,加上重点合同煤之外的电煤流入,至少超过2亿吨。

官商勾结倒卖电煤

为什么数量如此巨大的合同煤能变身市场煤呢?政府部门不管吗?山西煤贩子张某认为,电煤倒卖,获利的也不仅仅是买卖双方,这是从官到商,整个利益链条上各取所需的事情。”

徐回说:“倒煤是需要煤贩子跟官员勾结在一起,在能源局、能源委都有人,才能拿到这种合同电煤,自己挣钱,再帮这些官员们赚些黑钱。”

一名业内人士透露,部分煤矿人员也参与了利润分配。每日经济新闻也报导,比如说重点合同价格是500元/吨,市场煤是700元/吨,矿上相关负责人要求按500元/吨开票,但却要求中间商以580元/吨交钱。那么,80块钱/吨的差价就流入了个人腰包。

而部分发电企业也有盗卖合同煤的现象,因为最终电煤合同“电厂、燃料公司都需领导签字”都需要内部人与煤贩勾结,没有特殊关系,很难插足。

在中国做十几年贸易的徐回说:“中国的事儿,就是这样,这个在中国,应该说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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