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抢鲜!法院为谁现点现杀?

陈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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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2月10日讯】就在卫生部将终止死囚器官的话声刚落,北京律师韩冰的微博又爆:“6日上午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死刑执行,本周最高法院联系省高院一起已裁定的死刑复核准备再研究,而中院没有通知亦没有安排亲属临别会见,即迅速执行了,原因就是让死囚签订‘自愿’捐献器官,怕影响器官‘品质’,执行在医院进行的,这些丧尽天良的法官,医生,将医院变为刑场,变为器官买卖的市场!”此帖一出,迅遭网友扩散,更引同行关注。但平常口才便给的律师们多表示:不知说什么,只能无语转发。就连浦志强律师也只能对空长啸两声:“天哪!天哪!”

对于移植器官的“按需杀人”,虽再次让人们骇到无话可说,但却怒有许多问:最高院尚未复核,中院凭什么擅自执行?又不通知亲属?既然连临别会见都被剥夺的亲属,那器捐现场如何“依法”见证死囚的“自愿”?更不要说何来公安单位的公证手续?尤其这次网友最强烈的质疑是:“器官给了谁用”?因而发起了人肉受捐者的行动,更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公开此案受捐者的真实身份。

因为,这个受体就算不是达官贵人,也绝非一般民众。否则是“谁”,可以让中院不甩高院,藐视最高院?然后让法官故意杀人?甚至为了器官保鲜,干脆直接在医院行刑?到底是“谁”,可以超越国法,决定犯人的生死?又为了自身需要,连一天都不等,就授意这场赤裸裸的谋杀?而犯人已经“被伏法”,但对他犯罪的法院,法官,医院,医生,以及受捐者,岂能置身事外?跟犯人相比,这些按需杀人而活摘器官的参与者,更是罪该万死。

所以该名死囚的器官,到了谁的身上?或更具体的说,他为谁而死?还不该死的他被处死,只因有人需要他的器官,而他被蒙鼓里的受害家属,不能见面与尸,但法官与医生却活摘他的器官牟利。一个死刑犯的心、肝、脾、肾、角膜等器官,以及全身的皮肤,可以卖到多少钱?而卖出所得最后都哪里去?

之前号称司法移送最大规模的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就是北京304医院所涉59颗人体器官买卖,但在2月被提起公诉后,不仅延宕至今都未开庭,该案主谋之一的叶林阳,名字还高挂在医院大厅,荣誉榜还滚播在医院网站。而违法贩售死囚器官的山东法院,更在案卷中被消失匿迹。所以,当一个明辨是非,主持公义的司法机构,都沦为活摘器官盗卖的贼窝,民众还能指望有真相?

这次有位网友的转评特别发人深省:“想想大连哈根斯吧,为什么之前没有被捅出来,无论是谁,不能不感激法轮功”。对于当局矢口否认的活摘器官,如今不但成为事实,还成为血淋淋的事实。此刻,当美国民众在白宫网站掀起一轮制止中共活摘器官的征签活动;在国内则是不论卫生部终止死囚器官之说,还是司法单位打击买卖人体器官之举,都只是继续掩盖罪恶的做样子。而当国人的生命安全都不能保证,反腐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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