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闻】黎庆洪案宣判:刑辩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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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24日讯】昨天是“7.23”特大动车事故发生一周年的日子。号称“贵州打黑第一案”的黎庆洪案,经过1月9日至14日及6月8日至7月19日,计数十天的审理,今日在贵阳市小河区143厂大礼堂宣判。法治的动车,今日在贵阳脱轨。

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七项犯罪的第一被告人黎庆洪,被小河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等四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控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五项犯罪的黎庆洪的父亲黎崇刚,被宣告无罪;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三项犯罪的黎庆洪的弟弟黎猛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就黎庆洪、黎崇刚、黎猛被指控的犯罪,周泽律师与杨金柱律师,朱明勇律师与陈有西律师,斯伟江律师与张磊律师, 分别为黎庆洪、黎崇刚、黎猛作了无罪辩护。就检察机关指控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全案88名律师均作了无罪辩护。而在庭审中,对公诉人对所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所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法定特征并未完全举证,其中“非法控制”特征更是未举一证。然而,法院竟然也对该项犯罪予以认定,让参与辩护的88名律师大感意外。

被判处15年徒刑的黎庆洪在宣判后,与我见面,明确表示要上诉。多位被判有罪却得以“实报实销”获缓刑或关多久判多久的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诉。

黎庆洪等不服小河法院判决,提起上诉,将由贵阳市中级法院二审。

贵阳市中级法院曾作为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犯罪判处其黎庆洪19年徒刑,何菊建等多位被告人也曾被贵阳市中级法院判处,后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此番黎庆洪案被降格至小河法院一审后,升格为二审法院的贵阳中院,判决维持小河法院对黎庆洪等人的一审判决,将是意料之中的事。

经过几十天的庭审,黎庆洪案事实已很清楚,真相已经呈现,黑幕已经撕开,但正义尚未到来。此案由杨金柱、陈有西、斯伟江、杨学林、朱明勇等全国众多著名律师参与辩护;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多个部门,也派有大员现场督导审判。结果竟然如斯……直让中国刑辩律师肝肠寸断。

黎庆洪案的审判过程和结果,彻底暴露了中国刑事司法的虚伪本质和累累罪恶!

就黎庆洪案的判决,杨金柱律师宣称已做到北京天安门滚钉板的准备。

中国刑事司法已死!中国刑事辩护制度已死!刑辩律师期待重生!

编者注:

周泽,“黎庆洪案”辩护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黎庆洪案回放:

据网络资料显示,黎庆洪曾经是大山里普通的农民,经过多年的奋斗,成为身家过亿的青年企业家;他曾购下奢侈跑车,砸下巨资在家乡引来一条汽车拉力赛赛段,并自筹资金组建了一支本土拉力车队;他也曾经频繁资助贫困学生和受灾群众,被老乡们称为“黎善人”,是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也是贵州省第十届政协委员。

2008年9月10日,刚刚参加完全国汽车拉力赛漠河站首日比赛后回到贵阳的黎庆洪,被贵阳市公安局以涉嫌赌博罪刑事拘留,一同被捕的还有黎庆洪的弟弟黎猛。2009年3月3日,其父黎崇刚也因涉嫌偷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09年3月25日,黎庆洪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贵阳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2010年7月12日,经贵州省高院裁定,案件被发回贵阳市中院重审。

(责任编辑: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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