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聞】黎慶洪案宣判:刑辯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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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24日訊】昨天是「7.23」特大動車事故發生一週年的日子。號稱「貴州打黑第一案」的黎慶洪案,經過1月9日至14日及6月8日至7月19日,計數十天的審理,今日在貴陽市小河區143廠大禮堂宣判。法治的動車,今日在貴陽脫軌。

被控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七項犯罪的第一被告人黎慶洪,被小河法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等四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控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五項犯罪的黎慶洪的父親黎崇剛,被宣告無罪;被控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三項犯罪的黎慶洪的弟弟黎猛被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兩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就黎慶洪、黎崇剛、黎猛被指控的犯罪,周澤律師與楊金柱律師,朱明勇律師與陳有西律師,斯偉江律師與張磊律師, 分別為黎慶洪、黎崇剛、黎猛作了無罪辯護。就檢察機關指控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全案88名律師均作了無罪辯護。而在庭審中,對公訴人對所控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所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四個法定特徵並未完全舉證,其中「非法控制」特徵更是未舉一證。然而,法院竟然也對該項犯罪予以認定,讓參與辯護的88名律師大感意外。

被判處15年徒刑的黎慶洪在宣判後,與我見面,明確表示要上訴。多位被判有罪卻得以「實報實銷」獲緩刑或關多久判多久的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訴。

黎慶洪等不服小河法院判決,提起上訴,將由貴陽市中級法院二審。

貴陽市中級法院曾作為一審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犯罪判處其黎慶洪19年徒刑,何菊建等多位被告人也曾被貴陽市中級法院判處,後被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此番黎慶洪案被降格至小河法院一審後,升格為二審法院的貴陽中院,判決維持小河法院對黎慶洪等人的一審判決,將是意料之中的事。

經過幾十天的庭審,黎慶洪案事實已很清楚,真相已經呈現,黑幕已經撕開,但正義尚未到來。此案由楊金柱、陳有西、斯偉江、楊學林、朱明勇等全國眾多著名律師參與辯護;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多個部門,也派有大員現場督導審判。結果竟然如斯……直讓中國刑辯律師肝腸寸斷。

黎慶洪案的審判過程和結果,徹底暴露了中國刑事司法的虛偽本質和纍纍罪惡!

就黎慶洪案的判決,楊金柱律師宣稱已做到北京天安門滾釘板的準備。

中國刑事司法已死!中國刑事辯護制度已死!刑辯律師期待重生!

編者註:

周澤,「黎慶洪案」辯護律師,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學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黎慶洪案回放:

據網絡資料顯示,黎慶洪曾經是大山裡普通的農民,經過多年的奮鬥,成為身家過億的青年企業家;他曾購下奢侈跑車,砸下巨資在家鄉引來一條汽車拉力賽賽段,並自籌資金組建了一支本土拉力車隊;他也曾經頻繁資助貧困學生和受災群眾,被老鄉們稱為「黎善人」,是貴陽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也是貴州省第十屆政協委員。

2008年9月10日,剛剛參加完全國汽車拉力賽漠河站首日比賽後回到貴陽的黎慶洪,被貴陽市公安局以涉嫌賭博罪刑事拘留,一同被捕的還有黎慶洪的弟弟黎猛。2009年3月3日,其父黎崇剛也因涉嫌偷稅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09年3月25日,黎慶洪被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貴陽市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9年。2010年7月12日,經貴州省高院裁定,案件被發回貴陽市中院重審。

(責任編輯: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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