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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宜宅 台内政部赞成限移转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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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23日电)内政部长陈威仁今天表示,赞成合宜住宅要对移转对象、年限有所限制,会请相关同仁研究。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邀内政部长陈威仁专题报告“马政府住宅政策失灵,导致购屋痛苦指数居高不下。居住不正义,政府如何解决?”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段宜康今天表示,合宜住宅是征收私人土地,作为特定区并变更为住宅用地,并卖给建商盖房,政府帮建商找好土地,哪有这么好的事?

段宜康说,稀少的土地资源没有掌握在政府手里转换,过了5年就能转手,形同炒房,而这个年限就是行政院长江宜桦任内订定的,结果最大受益是建商。

陈威仁答询时说,部分赞成,包括5年年限是否短了点?转售对象应予以限制等,他也问同仁为何当时没有这样做,同仁跟他说,限制移转法律没有规定,是参考军宅来订。

陈威仁说,其实建商、地主、买到房子者都有好处。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张庆忠今天也对江宜桦提出最大的抗议表示,带动房价上涨最厉害是江宜桦当内政部长任内推动所谓的合宜住宅,盖完以后应受到约束,不能马上出售,移转对象也要规定。

陈威仁表示,赞成移转对象、移转年限要有所规范,目前浮洲合宜住宅限制10年移转,A7限制5年,但移转对象没有限制,会请相关同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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