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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育部:不续聘不具本职兼任教师 拟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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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26日讯】立法院教育委员会27日邀请教育部报告,根据教育部提供的报告指出,因未具本职兼任教师预告规划纳入适用劳基法,衍生学校拟不续聘情事,如查属实,将依私立学校法等规定严处。

劳动部规划,未具本职的大专校院兼任教师自8月起适用劳基法,私校校长担心会衍生代课钟点费、不续聘会产生资遣费等,恐降低学校聘雇兼任教师意愿。日前传出有大学大量解聘兼任教师,引发关注。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27日邀请教育部长潘文忠专案报告“大专兼任教师纳入劳基法、大专实习生劳动权益及高中职建教生之权益保障”。

攸关兼任教师权益及后续规划保障方向,教育部送到立法院的报告指出,已规划先在教师法体系保障兼任教师权益,修正“兼任教师聘任办法”,有关其请假、钟点费、按月发薪、寒暑假劳健保不中断等各项权益保障,兼任教师一体适用,又以未具本职兼任教师为优先给予退休保障,高比例回应教师团体诉求。

教育部指出,将增订兼任教师聘任办法第10条,规划依性别工作平等法应给予假别,如生理假、产假、产检假、育婴留职停薪等。请假期间的钟点费,学校应予照发,并另支应补课、代课的钟点费。

退休保障部分,报告指出,增订兼任教师聘任办法第13条,考量未具本职兼任教师因无本职工作保障,规划请学校依劳工退休金条例等提缴退休金,由教育部相对补助学校应负担提缴金额。

报告指出,针对媒体报导、教师团体及民众诉求因未具本职兼任教师预告规划纳入适用劳基法,衍生学校拟不续聘情事,教育部极为重视,直接与学校沟通调处,如查属实,将依私立学校法等相关规定予以严处,杜绝类此情形发生。(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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