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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教师纳劳基法 台教长:应适度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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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27日讯】教育部长潘文忠表示,有关未具本职兼任教师纳劳基法问题,教育部认为,应修改相关教育法系,较能符合教育场域的特殊需求,如果要适用劳基法,也要经过适度排除。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上午邀请潘文忠就“大专兼任教师纳入劳基法、大专实习生劳动权益及高中职建教生之权益保障”专案报告。

多名朝野立委都针对这个问题质询潘文忠。对于淡江大学传出将解聘200名未具本职兼任教师,潘文忠说,上周教育部已经对此组专案小组,并到学校访谈老师。

潘文忠表示,教育部编列了新台币6000万元的预算,私校并不会因为未具本职兼任教师的劳保、劳退等问题,而增加负担,如果在这样的状况下,学校还是因此解聘未具本职兼任教师,那么不只是减少补助款,也代表学校不需要那么多学生,教育部将针对招收名额严格审定。

他说,相关问题涉及学生受教权、校园安全与未具本职兼任教师权益,即使这些老师要适用劳基法,也要经过适度排除。

潘文忠稍早专案报告时指出,教育部积极研拟修正兼任教师聘任办法,并对于劳动部预告“大专校院未具本职兼任教师适用劳基法”草案,宜获各界共识后,再研议续办方向及相关事宜。

在国民党立委柯志恩的追问下,潘文忠答应,在1个月内对政策内容有明确答案,8月1日一定会如期上路。(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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