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谬的辩证法之一:质量互变规律是眼神错乱

作者: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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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13日讯】

引子:

读书时对辩证法充满了崇拜,觉得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一直坚信了许多年。但是,大约在2005年,我慢慢地觉悟了,发现辩证法是极端荒谬的。由于现在的中国政府强力推广辩证法,就使它成为对中国人毒害最深最烈的谬论,变异和扭曲了中国人的思维。

本人给一些人讲过辩证法,他们都觉得辩证法很荒谬。

劈开辩证法:

辩证法有三大规律,那是它的核心与支柱,三大规律必须都成立了,辩证法才能成立。就如一个三条腿的凳子,只要一条腿断了,凳子就会倒下。也就是说: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如果有一个不成立,辩证法就倒下了。但是仔细推敲,三大规律没有一个能成立,荒谬到如此可怕的程度。一个三条腿的凳子,三条腿都去掉了还能是凳子吗?

中国人对辩证法很熟,都能朗朗上口。它的三大规律是:

品质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下面我们对这三大规律一个个来分析。

辩证法对中国人毒很深。为了全面地揭穿它,并且堵住想狡辩者的觜,不给狡辩者留机会反驳,本文写的很长、很细、很乱、很繁琐,希望读者耐心。不过读完后,能记住和认同本文的几个标题就大功告成了:品质互变规律是眼神错乱、对立统一规律是逻辑陷阱、否定之否定规律是鼓吹犯罪、辩证法是毁灭人类的三坏诡辩术。

欢迎辩证法的卫士们对本文进行辩论。

荒谬的辩证法之一:品质互变规律是眼神错乱

品质互变规律:

辩证法的认为,事物的变化只有量变与质变这两种形式,它们的关系是: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一切事物变化都是从量变开始,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发生质变。事物是以量变开始,以质变结束。量变为因,质变为果。事物的发展演变过程是量变的积累过程。并且认为所有事物的发展演变都必然经历这两个过程。

什么是“量”?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那就是重量和体积,单位一定是kg和m³。

什么是“质”?质是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规定性。无机物是以分子原子为依据,有机物是以细胞为依据。所以“无机物的质是分子原子”、“有机物的质是细胞”。

什么是“量变”?量变就是“质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或位移”。

什么是“质变”?质变是事物的质发生了变化,从这种事物变成其它事物。

也就是说,对于物体来说,“量变”是在分子细胞不改变的情况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质变”是分子细胞发生了改变。

1、二个永恒的伪证

虽然辩证法的书千本万本,辩证法者雄辩滔滔,如果让辩证法者举出一个例子说明品质互变规律,或者找遍辩证法所有的著作,只能找到二个与下面类似的例子:

一是烂苹果的过程:烂一点是量变,烂一点是量变,一点点烂下去,就是一点点量变,当量变不断地增加,最后苹果全部烂掉了,就是质变。辩证法里有一句著名的话:“实现了质的飞跃”。

二是度:什么时候产生质变呢?辩证法学家们又引出了一个“度”,说是量变达到了事物的“度”,就会产生质变。甚至举了例子;当水达到100度时就变成水蒸汽,当水达到0度时,就变成冰。在辩证法的书中,还花大篇幅的、有模有样地对这个“度”进行剖释。真觉得可笑之极。

按照这种逻辑,每一种事物都有一个相应的品质互变中的“度”,但是辩证法者从来就没有告诉我们这个“度”是多少,也没有告诉我们如何去找到、去求解这个“度”,诡异吧?

我们先对上面的两个例子进行封存,后面再剖释。

2、用辩证法的矛破辩证法的盾

我对别人讲辩证法时,我就用辩证法的矛破辩证法的盾。先请别人举出品质互变的例子,那么就得到上面的两个类似的例子。我自己再用辩证法的方法,举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例子:

水龙头往水桶里放水,这是一个量变的过程。因为它符合“质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也符合位移——水从水管位移到水桶里。我会问大家,这是什么变化,当然都肯定回答是“量变”。我接着问,那么当放满一桶水时,水桶里的水就变成金子了?还是变成石油了?还是变成大米了?还是变成金刚石了?什么时候变?

当时听讲的人,认为我疯了,水怎么能变成其它的呢?

我马上拿出品质互变规律来反驳他们:“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那就是说“水只要继续放下去,达到某个‘度’,就一定会发生质变,变成其它东西。谁不承认这个规律,谁就是不承认辩证法,不承认辩证法就是反革命,在文革时就拉出去毙了。只要还承认辩证法就必须得承认这种变化的存在,什么时候水可以变成金子?我们找出这个‘度’就行了。”“只要大家还承认辩证法,若要发财,回家往水桶里放水,说不定就能获得金子,还用费什么劲挖金矿?从今以后大家不用再干活了,回家放水吧。别忘了把‘度’告诉我,也让我发财。”

听讲的人当时就傻眼了。按品质互变规律,这么说是对的。但是常识告诉我们,水只要放下去,哪怕地球上全部是水,全宇宙都是水,还是水,永远不会因为“放”水就变成其它东西。这不就是否定了“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这一品质互变规律了吗?

3、量变永远不可能引起质变

我接着再用最简单的数学原理来破这个品质互变规律:

量变是“质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那就是说,1个量变时,质变的成分(也就是质变量)为0,当N 个量变发生时,它的质变量是Nx0还是0。具体地说,如果每1滴滴向水桶的水,它的质变量是0,当滴满一桶水时,它的质变量还是0,水还是水,没有发生任何质变。用数学公式表示如下:

1个量变时,质变量为:1X0=0

N个量变时,质变量为:NX0=0

∑0=0,(0的集合是0)。

我宣布:“0乘任何数都是0,所以量变永远不会产生质变。”

这时马上有人反驳:“错,0乘无穷多结果是未知数。所以说只要水放下去,还不定什么结果呢?”

我反驳说:∞是一个概念,不是一个数。自然界不存在∞,所以自然界不存在品质互变规律。

从数学上看:

如果N≠∞,那么N+1≠∞。

(如果N不等于无穷多,那么N+1也不等于无穷多)。

N不是从∞开始,是从1开始、从0开始的,所以无论如何加下去,永远也不会达到无穷多。

水龙头放水,人类可以看到最远的地方(150亿光年)都充满了水时,也不会发生质变:

[150X100000000X365.24X24X60X60X300000X1000(米)]^3X3.14159X0=0

从公式可以看出:量变永远无法质变、永远无法积累成质变。

这里奉劝大家,不要再做实验去找 “品质互变中的‘度’”了,这个“度”是永远不存在的。就比如,一个二维座标,当沿着X轴走下去,无论走多远,永远不会在Y轴上有一点点体现。

从这个简单的数学演算中可以看出,品质互变规律是如何荒谬。

我们应该明白一个原则是:

无机物的最小微粒是分子,以分子来界定无机物,分子没有发生变化,就不是质变,分子发生了变化,就是质变。有机物的最小微粒是细胞,以细胞来界定有机物,细胞没有发生变化,就不是质变,细胞发生了变化,就是质变。我们只有把着这个原则去分析,才能真正认识什么时候发生了质变。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上面那两个辩证法者提供的例子:

冰-水-水蒸汽:

冰<==>水<==>水蒸汽

分子式:H2O<==>H2O<==>H2O

从分子式中可见,冰、水、水蒸汽的分子式都H2O,分子没有发生变化,所以没有发生质变。冰、水、水蒸汽,那只是水的三种状态而已,物理与化学特性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在所有的物理化学书中从来没有把它们当成不同的物质。绝大多数物质都存在着这三种状态。

水变成水蒸汽和冰,不是质变。水只有变成金子银子钻石大米,或者其它的什么东西,才是质变。

水变成水蒸汽和冰,还是水,没有产生质变,也与量变没有一点点关系。这三种状态之间的转变,是温度变化引起的,不是“量变”引起的。一克水0度时就变成冰,100度时就变成水蒸汽,一万吨水也是如此,与量和量变撘不上一点点关系,扯到量变与质变中来,毫无道理。辩证法者穷途末路到这种程度,把温度变化都说成是量变,把一种物质的三种状态变化说是质变,真是思维扭曲到什么程度?水还不止这三态,还有:超临界流体、超固体、超流体、费米子凝聚态、等离子态、玻色-爱因斯坦凝聚态等等,从来没有人说这时的水不是水了。温度变化既不是量变也不是质变。

4、水真正的质变

这时,有人就耍赖说,按你那么说,水永远不会变成其它什么东西,所以质变是永远不存在的。

我就会反驳说:只要你能力够,水可以变成任何东西。根据宇宙大爆炸原理,宇宙大爆炸的最后一刻,首先形成了氢原子,再由氢原子合成其它原子。太阳上现在每时每刻都发生着氢的核聚变反应。如果你能力够,可以逆着这个方向,先把水打成氢原子,或者打成中子、质子与电子,再把这些合成你所需要的原子,再组合成你所需要的分子和细胞,最终组合成你所需要的一切。按照这个原理,水不但可以变成大米、金刚石,变成动物也是可以的,拿起一桶水,倒到地上变成一头猪是可行的,还不违反物质不灭定律。

你的能力如果还大,可以有更超常的变化。根据爱因斯坦E=mc^2,物质是由能量构造的。这更简单了,你只要把那桶水转换成能量,再用这些能量转换成你要变的东西。别说东西了,再变出一个你自己来都行;小心别引起核爆炸。

上面所说的那是神仙的本事。我私心所猜,那些能力你不具备(但愿我猜错了),但是把水变成氧气和氢气,这种本事一般人都有,这也是质变。

水变成氧气和氢气:

2H2O(水)<==>2H2(氢气)+O2(氧气)

把水变成氧气和氢气,分子式已经发生了变化,这是不同的物质,这就是质变。水是可以灭火的,但是氧气是助燃的,氢气遭到火会剧烈燃烧甚至爆炸。呼吸需要吸进氧气,但是如果把水吸进肺里去,那就是溺水。水与氧气和氢气,它们的化学物理特性存在着如此巨大的差异,这就是不同的物质。辩证法学者把冰、水、水蒸汽说成是不同的物质,他们怎么这么弱智。渴了可以把冰含在嘴里就变成水解渴,但你把氢气含在嘴里试试?小心成烤猪。

把水变成氧气和氢气,其实很简单,电解就可以了;把氧气和氢气变成水更简单,燃烧就行了。这是两个正好相反的过程,在这两个过程中,分子都发生了变化,所以都是质变。把水变成氧气和氢气,是吸收能量的过程;把氧气和氢气变成水,是释放能量的过程,在这两个质变过程中,是能量的进出导致了质变的发生,这与量和量变没有任何关系。辩证法者硬是要扯成量变导致质变,难道辩证法者连这么简单的化学原理都不懂?

这里想问一问辩证法者,如果水温变化是量变,那么往水桶里放水是什么变?难道是质变?如果水变成蒸气和冰是质变,那么水变成氢气和氧气是什么变?难道是量变?

5、事物的发展是质变到质变的过程,与量变没有关系

水加了电就变成氧气和氢气,氢气氧气燃烧就变成水,这都是质变。水的质变过程不是量变的积累造成的,与量变没有任何关系,这个过程也不存在量变和量变的“度”。质变绝对不是量变积累所致,质变与量变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辩证法者所说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是以量变开始,以质变结束。”、“量变为因,质变为果。”、“事物的发展演变过程是量变的积累过程。”,这些说法全是错的,辩证法的品质互变规律从头错到尾!很荒唐。

水的质变过程:

界定水与其它东西不同的是分子,分子发生了变化就是质变。水变成氧气和氢气的过程,就是一个一个水分子地被电解,就是一个一个水分子在质变,是一点质变一点质变的过程(从分子式中看出:2个水分子变成2个氢气分子和1个氧气分子)。当氢气与氧气燃烧变成水,也是组合成一个一个水分子,也是一个一个质变。可见水的质变过程是质变到质变的过程,是“质变的积累过程”,整个过程中不存在量变,符合“物质不灭定理”。

烂苹果的过程:

有机物的最小微粒是细胞,细胞没有发生变化,就不是质变,细胞发生了变化,就是质变。界定苹果与其它东西不同的是细胞,苹果烂了是苹果细胞发生了质变。当我们拿起苹果咬一口,这时是量变,因为数量减少了,一口苹果位移到嘴里了。当苹果一点腐烂时就是一点细胞质变,二点烂就是二点细胞质变,当一个一个细胞烂时,就是一个细胞质变,这时细胞的分子式绝对发生了变化,已经不是苹果的细胞了,请注意:这时苹果的量绝对没有发生变化。最后整个苹果烂掉,就是所有的苹果细胞发生了质变,整个过程是“质变的积累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苹果的量没有发生变化,量变不存在。辩证法学者把质变看成量变,什么眼神?

从水变成氢氧、氢氧变成水和苹果腐烂的过程,我们可以得出:事物的发展演变过程,是质变到质变的过程,是质变的积累过程,是部分质变到全体质变的过程,与量变没有任何关系。通过仔细观察,所有事物的发展演变过程都是这个规律,化学变化、核反应、生物反应、人类事物的变化,都符合这个规律。

品质互变规律在逻辑上不成立:

水发生质变,必然生成氧气与氢气,氧气与氢气发生质变必然生成水。如果量变产生质变,那么往水桶里放水,当达到一定量时,水变成了氢氧二气;接着放,当达到一定量时,氢氧又变成水……再接着放下去,就在水和氢氧二气之间变化着。这是悖论,世间哪有这种现象?氢氧燃烧生成水,是释放能量的过程,而水分解成氧气与氢气是吸收能量的过程,这是两个对立的过程,事物往只能一个方向发展,绝对不可能完成两个相互对立的过程。量变引起质变这种说法,从逻辑上看,是根本不可能成立的。

如果品质互变能成立——量变积累成质变,那么太平洋是最可怕的。陆地上的水不断地注入太平洋,也就是说,太平洋的水时刻在发生量变,不定什么时候太平洋的水发生质变——都变成氢气和氧气;氢气时刻有大爆炸的可能,太平洋的氢气一旦爆炸,其威力将超过很多很多颗氢弹,我们人类正坐在火堆上。大家洗澡也得小心,因为这个“度”还没找到,说不定洗澡放水时就发生水变成氢气和氧气的质变,氢气一爆炸就完了;十公斤的水可以生成一公斤多的氢气,相当于一个大炸弹了。

从止可以看到,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品质互变规律。

所谓的品质互变规律,是辩证法者把质变看成了量变,是眼睛坏了。

本人为什么一开头就让辩证法者举出品质互变的例子,这是因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这种规律,一个例子都找不出来,举出一个,就逮住一个,就破掉一个,用辩证法的矛破辩证法的盾。

如果量变就能达到质变,那么“谎言千遍就成为真理”。那就会造成人类的思维扭曲、假话盛行。当年老X活着的时候,中国人一遍遍地喊万岁,不是千遍,而是千亿遍,千千亿遍,千千千亿遍,结果连84岁都没活到。当时的中国人都愣住了,不是说好万岁吗?怎么83岁就走呢?让我们喊万岁,骗我们嘛!

其实“量变永远不会成为质变”。“谎言千遍依然还是谎言,谎言永远不会变成真理”。这才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可见辩证法的品质互变规律是何等荒唐!

6、对事物的描述还有一个指标——状态

上面辩证法者提到的“度”——水的温“度”,其实不是量变程度的“度”,水的温度与量变程度根本不是一回事。当往水桶里放水达到1桶…N桶时,这才是量变的“度”。量属于事物的规模,量的单位只能是重量“kg”或体积“m³”。既然量变的“度”是量变的程度,那么它的单位一定与量的单位相同,也是kg或m³。

水的温度绝对不是水的量,那么水温的变化就肯定不是量变。温度是物质热运动的状态。百度对温度的定义是:温度是物体分子热运动的剧烈程度。其单位是“K”。水温的“度”与量变的“度”毫不相干,扯到量和量变中来毫无道理!辩证法者连“度”都看错!把温度的“度”当成量变的“程度”。无论是化学、物理、数学等等学科,从来就没有把温度当成量的,更不把温度的变化当成量变,唯有辩证法才这么愚昧。

很显然,对事物的描述有三个指标:质、量、状态,它们的单位相应是分子或细胞、kg或 m³、K(热度),它们的变化相应的是质变、量变、态变。温度与三种状态的变化是属于态变。在考虑事物的量变和质变时,已经把事物假设在常态下。其实,事物的状态远没有事物的质和量重要,如果不是辩证法者硬把温度和冰、水蒸气扯出来说事,我们也用不着考虑事物的状态。

事物的状态还有其它指标,如速度、压力等,难道也划入量的范畴?事物的状态还可能存在其它指标,这与事物的质和量没有关系。我们在考虑问题时,往往已经假设事物处于常态(0速、常温、一个大气压),所以就忽略了事物的态变。

很显然,态变与量变没有任何关系;态变可能导致质变,也可能不导致质变,态变导致的质变可能是可逆的,也可能是不可逆的。在温度变化时,有机物会发生质变,无机物有的发生质变,有的不发生质变,象水就没有发生质变,有的化合物,高温发生分解,这是质变。

水发生质变,必然生成氧气与氢气,氧气与氢气发生质变必然生成水。如果像辩证法者所说的“温度变化是量变”,按照辩证法的逻辑:“量变必然导致质变”。就是说:温度升高发生质变,氧气氢气燃烧(爆炸)生成水;温度再升高又发生质变,水分解成氧气和氢气;再升高又生成水;再升高又分解成氧气与氢气;……闭环,无穷无尽,最终是什么?想说它是什么就是什么,好像变戏法一样。可见辩证法者的品质互变规律,从逻辑上看也是荒谬的。还有一个问题,既然温度升高氧气与氢气燃烧生成水,温度再升高水就不可能分解成氧气与氢气,只能往一个方向变,绝对不能往回变。这时的量变(温度变化)就不再产生质变,辩证法的品质互变规律的“量变一定造成质变”的逻辑再次破产。

如果压力的变化也是量变,按照品质互变规律:我们从物理学上看,汽车发动机里的油气混合体,压缩爆炸产生动力,我们把油气混合体换成氢气与氧气,压缩氢氧混合体爆炸产生动力和水,再压缩水产生氧气和氢气,再压缩氢氧混合体爆炸产生动力和水,再继续下去……,这是什么?是永动机。也就是说,品质互变规律如果能成立,永动机就能制造成功,可见品质互变规律和永动机一样,是不可能存在的。

温度也是一样,如果温度的变化也是量变,按照品质互变规律:把水的温度升高变成氧气与氢气,再升高变成水;再升高又变成氧气与氢气,再升高又变成水;……继续下去,又是永动机。

水温变化,蒸汽变成水再变成冰,整个过程都是态变的过程,与量和质、量变和质变没有任何关系。辩证法者把态变肢解,把态变中的温度变化当成量变,把态变中的三种状态间的变化当成质变,看错了。

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品质互变规律。

所谓的品质互变规律,是辩证法者把质变看成了量变,把温度看成量变的程度,眼神错乱到了什么程度?

……

结论:辩证法的品质互变规律是根本不存在的,量变永远不可能达到质变。辩证法者把质变看成量变,是眼睛出了问题,也可能是有意看错的!又胡乱造出来一个量变的“度”,完全把世界搞乱了。品质互变就是“谎言真理论”,让人崇拜谎言,走向堕落和灭亡!

注1:桂林史上最黑暗的259天:日本兽兵肆意蹂躏妇女

http://j.news.163.com/docs/32/2016060712/BOV747R50523817G.html

跑日本鬼受尽了苦难的桂林人!

http://bbs.guilinlife.com/thread-8218974-1-5.html

注2:毫无悔意的日本极端民族主义

http://dajia.qq.com/original/category/roberts20161116.html

2017年9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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