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政治

“于欢案”涉黑团伙背后16公安保护伞被查

【大纪元2018年09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新安报导)中共治下,官匪勾结已是常态。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的山东“辱母杀人”案中,涉案的冠县吴学占黑社会团伙同样有官方保护伞。迄今为止,仅官方公开通报中,就有16名公安官员和警察与吴学占有勾结。

据陆媒9月12日报导,近日山东聊城冠县纪委监察委公开通报了4起“涉黑涉恶腐败”案例,其中有3起牵扯吴学占团伙,3名官员充当其“保护伞”。

至此,近官方通报中披露的涉吴学占案的公职人员已达16人,均为冠县公安系统官员和警察,但其中移送司法的只有2人,其余只是受到警告、开除、辞退等“处分”。

网民纷纷表示,“(对保护伞)处罚太轻了。黑钱照收不误。”“完全没有震慑力,处理轻描淡写。”“高利贷公司赌场金主是哪些人,老百姓全知道!”“先有贪官,再有黑社会。”

吴学占是山东“辱母杀人”案中暴力讨债的黑老大。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的于欢因目睹母亲苏银霞被按进马桶里,受尽殴打、侮辱,警方到场不作为,于欢情急之下挥刀护母,造成讨债人一死三伤。于欢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后,在网上引发巨大舆论风暴,官方被迫公开庭审,二审改判五年。

在舆论的强烈关注下,2017年3月26日吴学占才被批捕。

吴学占为恶一方,手段残忍。据陆媒起底,吴学占跟随赌场大哥“放水”起家,而后以地产公司做外衣,依靠高息揽储、高息放贷逐步壮大。而吴学占坐大的背后,离不开当地官员的保护。

去年3月,曾有网帖举报,在冠县公安局、检察院、县医院、镇政府及其它部门都有人在吴学占那里高息存钱,变相收取贿赂。吴的另外一个身份就是他们的打手集团兼灭火队。

而官方的通报也佐证了举报的内容。通报称,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明国,2010年初参与和保护吴学占公司非法吸收存款,并由特定关系人邢某某以干股形式收受好处,介绍他人参与非法集资。许明国妻子吴某某曾陆续在该公司存款,共得利息40余万元。

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陈利民、原一中队指导员刘西潮,对吴学占团伙2010年7月所犯刑事案不采取措施,收受现金5000元。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陈利民在吴学占的公司高息存款28万元,获利7.48万元;陈利民还曾为李忠脱罪,而李忠正是向于欢母子讨债的参与者。

另外,于欢案中,2016年4月13日和14日,冠县崇文派出所副所长郭增金和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警察朱秀明接到报警后,都曾带领一众警察或辅警到场,但都不顾于欢母子安全,扬长而去。

当地警方对吴学占黑社会的保护是全方位的。如冠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张森,在办理吴学占团伙成员故意伤害案和非法拘禁案中,曾不立案、不取证、不调查等。

交警邢树雷在处理杜志浩(吴学占团伙成员,暴力讨债被于欢刺死者)交通肇事案时,立即将其放走。#

责任编辑:李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