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案中讨债公司被起底 中共官员黑影憧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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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慧心综合报导)山东催债人被杀案,将高利贷暴力催债现象推出水面。随着“辱母杀人”案中讨债公司的被起底,舆论逐渐将焦点转向高利贷与黑社会背后的保护伞。

有评论称,警察不作为是因为高利贷已是地方权贵与黑恶势力的粘合剂。

“辱母杀人”案中催债手段的邪恶与变态,让舆论一边倒地同情行凶杀人者,而一审判决结果更激起民愤,舆论掀起的风暴不亚于杨佳杀警察、邓玉娇杀官。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民众将眼光转向其背后的因素,是什么让这些行恶者如此肆无忌惮?

催债手段残忍 高利息引官员放款

北京时间3月26日“暴风眼”起底了辱母案中的催债团伙头目吴学占。

文章介绍,吴学占,35岁,山东省冠县东古城镇陈井村人,初中未毕业即在社会晃荡,数年之后进入赌场,跟随赌场大哥“放水”,并赚取了第一桶金。而后,以地产公司做“外衣”,依靠高息揽储、高息放贷逐步壮大。

向吴学占借过高利贷的冠县工业园某企业主刘衡(化名)透露,“不管是不是违法,他(吴学占)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折磨你,超出你的承受极限,达到他的目的。”

“辱母杀人”案中,母亲被摁进马桶,只是他们催债的手段之一。刘衡记得,吴学占一名下属曾向他炫耀过一个催债的例子,此事发生在河北与山东搭界的大桥上。“把人捆起来向河里扔,他们拿着绳子,淹的差不多了,再提上来。”刘衡说,扔进河里的人,承受不住了,只好向亲戚朋友借钱或借别的高利贷还上吴学占的贷款,方才罢休。

刘衡还透露说,在高利息的诱惑下,吴学占在冠县的知名度越来越大,包括政府公职人员等都乐意将钱放在吴学占处。

刘衡说,外界把钱放到吴学占处,月利息起码在2分或3分,吴学占放出去的钱月息通常在1毛。“这个也是看人,不固定的,如果谁对他的影响大,权利大,他就给谁回报大”。

文章还引述一名已退休的冠县交通局官员的说词,在2012年左右,公职人员参与放贷是普遍现象,“大家认可他,回报大,有办法,有手段。”

讨债公司竟在镇政府驻地

据封面新闻报导,在“辱母杀人”案中,吴学占是以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高息揽储,并招揽闲杂人员从事高利贷和讨债业务。

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该公司显示为在营(开业)状态,成立于2012年7月9日,法定代表人吴学占。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出租;物业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地址为冠县东古城镇政府驻地。这家公司为何会在镇政府驻地?它和东古城镇有无关系?

3月26日,封面新闻记者致电东古城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泰和房地产公司之事,也不认识吴学占。说完便以“不方便”为由挂断了电话。

该报导还曝光吴学占的两次借贷纠纷案:华润轴承借款案,与聊城利民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民间的借贷纠纷案。其高额贷款利息在当地法院的多份判决书中都被确认存在,但二人所涉的案件,并未有任何判决宣布其“高利息”违法。

“高利贷是地方权贵与黑恶势力的粘合剂”

网文《从山东高利贷案,看中国高利贷团伙模式和演化》表示,高利贷团伙的部分资金来源于当地政府官员。“因为有政府官员参与的高利贷,才能够保证催收,黑社会催收只是台面上的玩意,各种小企业主惹不起的官员和部门,才是高利贷团伙催收时,最先使用的工具,而且是最有效的工具。”

文章还称,高利贷最早是扒着银行吃银行。比如以前银行分支行行长故意拖延贷款放款时间,让借款人从分行行长这里借“过桥贷款”,高利盘剥。这个模式从2003年开始,一直到现在,“只要银行存在的一天,就能够接着吃的,一直吃到被抓”。

原《南方周末》调查记者,《财经》杂志高级记者杨海鹏撰文《高利贷现在已是地方权贵与黑恶势力之粘合剂》则认为,如今的中国大陆经过大维稳后,以“黑社会”为代表的法外暴力,已与地方权力整合,用于打击上访、拆迁征地等“委托公务”。

“辱母杀人案”中之暴力讨债团伙,即参与征地拆迁,也参与暴力讨债,还接受医院委托,“打击医闹”。从此中判断,这个暴力团伙之赋权,即有强大之官场背景,在法律上他们无权施暴,但事实上他们已拥有此权力。

文章表示,高利贷团伙之放贷资金,相当数量来自宦囊。基层官员多对各种理财,风险无法控制的股票证券投资兴趣不大,而乐于将个人资金投入地方的高利贷市场,因为他们在所属地区有能力控制风险,转嫁风险于其他放贷者和银行。

辱母案中,舆论指责警察渎职,文章则认为,“(警察无作为)怕是有力量使之无法安全地执行职务,因为高利贷暴力讨债背后,都有盘根错节的地方权力背景。本质上,一审这种‘歪判’背后,是地方与上级的司法权争夺。”

中共官员腐败黑金用于放高利贷

据阿波罗网报导称,部分中共官员将贪污、受贿的腐败黑金用于放高利贷。2016年5月23日,受贿4,0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中共云南省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获无期徒刑。这4,000余万被用于购买房产、车辆以及放高利贷。

2016年3月,中共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委原常委刘杰,在担任中共交通局长的5年里,采取签订虚假合同、虚开发票、虚增工程量、提高工程单价、多拨付工程款等手段,套取公路保通抢修费、项目建设工程款等600余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发放高利贷等。

2012年3月底落定的中共珠海原副市长冼文受贿案,称其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受贿、收红包、放高利贷等非法谋财共1,600余万元。

2013年5月,温州一场民间借贷纠纷引来广泛关注,其中刚刚退休的中共温州龙湾区民政局副局长池秀媚,起诉温州瑞安的一对企业主夫妇,要求返还借款本金8,493万元及利息2,208万元。池秀媚因此被称为史上最富亿元中共科级官员。

从2008年至2012年的五年间,池秀媚仅仅是通过银行汇给被告人陈飞燕的资金就高达3.97亿元。借款月息一般在3分左右,高息达4.5分,甚至6分。而当时她正担任中共温州龙湾区民政局副局长,每年的工资收入只有8到9万。#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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