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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讯】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后,税基扩阔的新税项事宜咨询委员会昨日正式建议政府两至四年后开征商品及服务税(前称一般消费税,简称GST),征收率应不低于百分之三,估计每年带来的税收高达一百八十亿元。委员会假设每年营业额超过五百万元的企业才须列入起征点,估计本港企业只有五万零七百间需登记纳税,占在港登记企业的百分之二十五,出口货物、金融服务及二手物业买卖及租赁均可豁免缴税。
据太阳报3月2日报导﹐委员会昨日向财政司司长梁锦松递交的报告,详细引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代表团对香港的研究结果并认为,开征商品及服务税时,只应设计少数零税率、豁免征税的和特别宽减项目的行业;企业登记起征点(哪些企业需缴纳商品税)的要求应设定较高;并尽量减少登记征税的企业数目。
另外,委员会估计征收此税的行政费约占百分之一至二。
报告建议,出口货物和金融服务业应列入零税率行业;住宅租金和住宅物业销售等行业则应豁免征税,但新落成的住宅物业则除外;游客在本地购物应列入出口货物之列,在出境时退还税款。至于海关及税务局则应扩大货流控制及设立数据库,为开征税项作准备。
对于实施商品及服务税时,消费减少可能令预期税收额减低,郑慕智承认有可能,但强调即使专家也难以准确计算因这方面而少收多少税款,但从其他国家经验,实施后会有短期影响,但长远不会构成永久影响。
被问及日本推行GST后经济崩溃,香港会否引以为鉴时,郑表示,既然它是一个好的收入来源,政府应该考虑,并且尽量减低它引起的影响。首席助理库务局长林启忠则表示,政府会研究补贴方法。
城市大学经济系副板授李钜威反对征收GST,主要原因是征收困难,牵涉大量及复杂的行政工作,成本高昂。起征点定为年营业额超过五百万元的企业,李钜威更指摘有歧视之嫌,他说:“如果光顾大企业才要缴付销售税,消费者便会倾向光顾小企业,大公司生意自然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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