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银波:2004年“南都事件”民间记录报告

杨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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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9日讯】“南都事件”,是中国当代政治、新闻史的界石,必对中国的未来产生深远的影响。

作者按:本报告仅简略记录我长期搜集整理到的“南都事件”资料。此刻我的意识非常清醒地告诉我:此案性质之严重、影响之巨大、传播之广泛、波及之深远,完全超出我们的 视线所及与想象预计。由此,我谨希望阅读本文的诸位朋友,能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 继续、继续、再继续地深入对此案的长期关注与持续支援。——此案绝非个案,乃是国案!

程益中:《南方都市报》前总编(被捕前为《新京报》总编)
喻华峰:《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总经理
李民英:《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原社委、调研员

3月1日《南方都市报》公开喻华峰个人表现证明材料。该材料表示:“喻华峰在《南 方都市报》工作期间,事业心强,做事从不遮遮掩掩,批评下属也从不吞吞吐吐,为人 耿直,大方得体,能屈能伸,权威感与亲和力兼备。喻华峰精通经营管理,全力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团队,其经营理念和管理思想对中国报业来说弥足珍贵。他擅长开疆拓土,擅长沟通协调,擅长人才培训,擅长运筹谋略,在中国报业享有极高的声誉。”

3月4日 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206号法庭开庭审理了喻华峰贪污、行贿案,喻华峰在法庭上为自己做了最后陈述:“我没有贪污行贿。在《南方都市报》最困难的时候,我曾自己拿钱给属下发年终奖金;在《南方都市报》健康成长的时候,我没有在《南方都市报》的制度规则之外为自己谋取任何私利。我相信,法律有义务以事实为依据,对我做出能够经得起社会和实践检验的判决。”

3月5日 同在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206号法庭,李民英因涉嫌收受喻华峰97万元贿赂出庭受审。李民英的辩护律师指出:依照有关规定,应对李民英的行为进行党纪和政纪处分,但李民英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无论从法律认定还是司法实践中,都不能仅依据李民英、喻华峰二人的上下级关系就对二人定罪。

3月7日 上海《财经》杂志发出报道《“南都案”一审开庭》。  

3月9日 程益中被迫辞去《新京报》总编职务。《亚洲时报》发出报道“南方都市报群案开审,喻华峰庭上否认控罪”。

3月18日 喻华峰辩护律师许志永发表文章“在南方都市报事件的背后——请宽容这个 时代的进步”,文章表示:“喻华峰不仅不是一个令人痛恨的腐败分子,而是一个令人尊敬的报业经理人,一个无辜的受难者。我们想告诉那些被人民赋予了权力的人,请不要制造敌意和恐惧,请宽容这个时代的进步。”

3月19日 凌晨3点,程益中因涉嫌所谓“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在四川省丹巴县被刑事拘捕。当日上午,喻华峰和李民英分别因所谓“贪污罪”、“行贿罪”和 “受贿罪”,在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有期徒刑11年。《观察》发出报道“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程益中19日晨被逮捕”,并发表“南方都市报、新京报员工给领导的信”、“南方都市报原总经理喻华峰法庭最后陈述”。员工们在信中说:“我们恳请报业集团领导在关键时刻承担起自己该承担的责任来,体制问
题带来的过失或者职务犯罪不要全推到个人身上。否则,我们的企业将面临莫大的危机。 ”自由亚洲电台发出报道“律师为南方都市报总经理作无罪辩护”。

3月20日 BBC发出报道《中国对敢言报纸负责人判刑》。

3月21日 侯文卓、许志永、张星水、万延海、李健、赵岩、许志永、王小山等人举办 “喻华峰案情况介绍会”。孙志刚案著名记者陈峰发出“致广州市领导人的公开信”, 陈峰在信中表示:“我谨以个人的名义,再次强烈呼吁广州市各有关方面领导人,对于 喻华峰和程益中两位先生的案件,正确发挥你们的影响力,尽快用实际行动解除公民的疑虑,澄清外界传言,以正国内外视听。我同时也呼吁广东省委、省政府,以执政党
‘三个代表’思想为指标,以高度的政治智慧,确保程益中和喻华峰两位新闻从业人士 ,能得到公开、公正、公平的对待。”当日,美国之音发出报道“南方都市报前总编总经理被判刑”。《大纪元》发出报道“触犯中国政府的报道,遭秋后算账”。台湾《中央日报》发出报道“广州南方都市报前主编涉嫌贪污被逮捕”。《新世纪》刊出昝爱宗文章“猫论是原罪?——南周创业元老不幸成为猫论牺牲品”,文章 表示:“成也‘猫论’,败也‘猫论’,这不仅仅是喻华峰等人的不幸,更是一个时代的不幸。但愿二审法院能够‘做出公正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关键是‘经
起历史检验’,而不是日后再推倒重来。”

3月22日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发出“中国网路呼吁书”,该呼吁书表示:“国际笔会关注喻华峰和李民英的被判刑不合国际上的公平标准,并呼吁重新审判。如果您希望表达对喻华峰、李民英和程益中的关注,可以将请愿寄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长张福森阁下。地址:中国北京朝阳门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传真: 8610-64677351。”当日,设在巴黎的“记者无国界”组织和设在纽约的“记者保护委员会”分别发布新闻稿,就广州当局对南方报业集团的喻华峰等人大兴问罪之师
提出抗议。记者无国界发言人、亚太部负责人布鲁塞尔表示:喻华峰没有挪用公款;喻华峰发给南方都市报编委奖金数十万元是惯常作法,不是行贿。保护记者委员会发言人比奇表示:当局加给喻华峰等人的贪污贿赂罪名不能成立,大陆新闻媒体行业虽然存在腐败,但在我们看来,喻华峰等人的所作所为在中国不算特殊,事先也曾得到编辑部的批准。《大纪元》刊出李建强文章“从南都之难看报人的宿命》”,文章表示:“如今对待喻华峰,当局也不再凭‘话柄’抓人,而是罗织罪名,没有‘受贿’那就找‘行贿’的把柄,没有作风问题就按个贪污的罪名。”顾则徐发表文章“南方都市报案,政治清洗闹剧而已”,文章表示:“作为曾经的年均主办近四十件贪污、贿赂罪案的优秀侦查员,根据通过各种媒体获知的相关基本案情,我是连分析该‘群蛀’案技术性的一丝兴趣也提不起来的,我当年徒弟的徒弟的徒弟也不可能办出这种冤、假、错到无以复加的烂案,这案子不过是借着反腐败和法律名义的政治清洗闹剧而已。”

3月23日 《观察》刊出杨银波文章“大陆民间舆论:关于南方都市报程喻李案”。

3月24日 自由亚洲电台发出报道“记者无国界抗议中国对喻华峰等人的行动”。《大纪元》刊出“程益中在2004年新春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程益中在讲话结尾说:“各位同仁,战友们!没有熬不过的黑夜,没有等不来的黎明。还是那句话——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止得住时间!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止得住《南方都市报》这列呼啸而来的战车!”《大纪元》发出报道《记者无国界抗议中国逮捕喻华峰等人》。《博讯》刊出肖余恨文章“为什么高度关注程益中一案”,文章表示:“程益中是个符号,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媒体改革的风向标。关注程益中,并不是关心这个普通的传媒人,而是关注我们自身的处境,以及关注因媒体而辐射出的对人本身命运的关注。”

3月25日 朱伟发表文章《质疑“南都案”一审判决》,文章表示:“首先,这10万元不是‘公共财物’。其次,这10万元的获取没有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再次,10万元的获取没有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喻华峰犯有贪污罪是错误的。”   

3月26日 徐建新发表文章“警惕以法治名义把法治偷换成暴政的行为——评南方都市报案”,文章表示:“从2003年的冤案情况看,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个极其危险的的趋势,以法治名义把法治偷换成暴政的趋势:那就是借着某个崇高的名义,某些握有大权的官员想抓谁就抓谁,抓到之后再罗织罪名并对受害者判刑,哪怕这罗织的罪名违反基本常识,根本经不住一驳,极端可笑。”

3月27日 厦门《商务周刊》发出报道“市场冲动与体制压抑”,该报道称:“这是一份市场化媒体所遭遇到的体制困境,我们今天不可避免地面临著作为特殊国有企业的媒体的激励机制如何面向市场的问题。”

3月29日 《中国经济时报》首席记者王克勤、原《公民维权网》站长李健等51名大陆媒体界人士,联名发出签名呼吁书“关于南方都市报问题的呼吁书》(签名信箱: nandushijian1@hotmail.com)。该呼吁书提供了该案的相关背景及其案件情况,征集 媒体界同仁签名。联署者中包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展江、北京外国语大学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孙有中、浙江大学新闻系教授吴飞、《现代教育报》执行主编朱寅年、《新京报》北京新闻部主编陈峰、《南方都市报》编委兼主编助理钭江明、《法律与生活》杂志高级编辑陈杰人等著名媒体界人士。当日,萧瀚发表文章“从喻华峰案看司法的职业 尊严”,文章表示:“目前我们看到的南都案起诉书和一审判决书,无法让我们得出办案司法人员没有助纣为虐的结论。如杨支柱先生、许志永先生已经证明的,喻华峰等人 的行为即使按照现行法律中最僵化的条文衡量,他们的行为要符合贪污罪、行贿罪的犯罪要件都很难。”

3月30日 沈浩波发表《国家机器》。何小竹发表文章“我的签名,及其理由”。网友 “智者无言”发表文章“2004,这个春天有点冷——写在喻华峰、程益中之后”。

4月2日资深媒体从业者胡小同于《往生网站》(wangshengs.tongtu.net)发出签名呼吁书“就“南都案”的公开呼吁”,征集社会意愿性签名(非正式签名)。自由撰稿人贾葭、《都市快报•金周刊》主编张海龙等人在第一时间签署真名。

4月4日 陈峰发表文章《呼吁异地审理南都案》,文章表示:“至于南都案是不是报复的结果,我们没有证据,只知道那个判决很可笑,漏洞百出,把一笔编委会有权分配的奖金,非说成‘贪污公款’,总是让人怀疑里面是不是有报复的影子,这也是人之常情。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最简单的办法是异地审理,或者让最高院来审,大家会假设地方长官的意志,还达不到这些地方。”

4月6日 自由亚洲电台发出报道《<南方都市报>总编程益中被捕》,该报道称:“在这 一集的报道中,我们虽然无法完全肯定程益中在经济上完全没有问题,但是,从程益中被拘捕的案件来看,导致程益中身现囹圄的原因,同政府官员贪污受贿的案件相比,这 一案件显然要复杂得多。”

4月7日 由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北京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中评网》主办,张思之、江平、贺卫方、李楯、沈岿、柯荣柱、萧瀚、浦志强、许志永、余晖、赵农、 茅于轼、盛洪、陈兴良、曲新久、储槐植、樊崇义、梁根林、杨支柱等人,在北京真觉 寺举办“公共财产与激励机制——南方都市报案学术研讨会”。

4月8日 许志永发表文章“依谁家的法逮捕?——评<南方都市报程益中因涉嫌贪污犯罪被依法逮捕”,文章表示:“我想问问那些开口闭口谈法律的人,《南方都市报》九名编委分发奖金同时触犯了贪污罪,到底依据的是谁家的法?够了,当埋葬收容遣送制度的先驱者又将被一个旧体制埋葬,当法律不是作为正义的化身而是作为打击社会进步力量的工具时,最可悲的还是无辜的百姓。”

4月9日 台湾《中央日报》发出报道“广东南方都市报总编程益中涉贪被捕”。许志永发表文章“荒唐的判决荒唐的答问——评广州法院就喻华峰案答记者问”,文章表示: “一个优秀的媒体经营人才只因为一次奖金分配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现在,有人居然还为自己辩解说判决公正,实在是很有勇气啊。辩解是一件好事,真理越辩越明,但怕就怕有人只准州官防火,不准百姓点灯啊。”

4月10日 诗人沈浩波、作家兼诗人尹丽川、原《三联生活周刊》记者巫昂、影评人张亚璿、美术评论人兀鹏辉等5名大陆文化界人士,联名发出签名呼吁书“南都案—— 文化界公开签名信”(签名信箱:nanduqianming@vip.sina.com),征集文化界同仁签 名。北京作家金海曙、南京作家韩东、北京画家张洪菠、《南方都市报》记者欧亚等人 在第一时间签署真名。当日,《阳光宪政》刊出许志永文章“我们无法逃避──关于南方都市报事件的说明”,文章表示:“我想说,这是一个冤案,法律判决是错误 的。我不是因为作为辩护人就这么说,而是从一个知晓法律的中国公民的立场上这样说。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判决,中国走在时代前沿的优秀媒体的管理人员几乎个个都可以被定贪污罪。很多朋友伸出援助之手,尤其是一些专家学者的支援让我们感动,让我 们一起为公共利益奔走呐喊。”《往生网站》刊出佘玺文章“评述南方都市报事件,最近 的一篇广为转载的短消息”,文章表示:“按理说,这是一个新闻工作者不可放弃的、加紧进一步报道的机会,可是在这个著名的媒体事件中,这些媒体失声了,倒是一些没有什么名气、也没有什么商业收益的民间网站挑起了义不容辞的责任,充当了历史的记 录者,关注着这一事件的历史进程。这不能不说是广大主流媒体的失职吧!或可说是一种无奈?或者兼而有之?”

4月11日 李健、何忠洲、王继海、王俊秀、徐建新、李彪、许医农等15名大陆人士以 “中国公民”的身份,于《南方都市报事件》网站(www.nandushijian.org)联名发出签名呼吁书《关于<南方都市报>案致中央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呼吁书》
(签名网址:www.nandushijian.org/qmsys/Main.asp;
签名信箱:nandushijian4@hotmail.com),面向全体中国公民征集签名。北京刘晓波、江西徐高金等人在第一时间签署真名。当日,设于纽约的“保护记者协会”,以“维护新闻自由 ,保护全球新闻记者生命和权利”为题,致函中国总理温家宝,称中国当局对《南方都市报》程益中等人的法律行动,违反中国宪法中“保护私有财产”的条款,呼吁中国立即释放他们。

4月12日 《大纪元》发出报道《“南都案”引起北京法学界轰广州司法》。

4月13日 昝爱宗发表文章《“程益中、喻华峰事件”不能经济问题法律解决、法律问题政治解决》,文章表示:“‘程益中、喻华峰事件’应该是经济问题,而不应该是法律问题,甚至更不应该是政治问题。让法律问题归于法律,让经济问题归于经济,让政治问题归于政治,这样才是实现宪政、走向法治的开始。”

4月14日 《大纪元》发出报道“美记协谴责中国打压言论,呼吁释放程益中等人”。《 往生网站》刊出网友“口猪”文章《我的签名是出于公民道义》,文章表示:“我的支援是让更多人了解这个南都案事件在网路上,它不是引起媒体喧嚣的‘马加爵’,它更像是一种影子,若隐若现地与我们同在。”《记者的家》刊出孙克冲文章“南方都市报喻程案最终的解决之道”,文章表示:“在目前倍受公众注目的状况下,依法公正审判是对法律、公众信念、公民人权的必需之路,也是让国际社会对中国法制建设产生信心的基础。而做到公正审判又必须依赖公开审理,允许媒体报道、公众旁听、法学讨论等存在。”胡赳赳发表文章《怕打不是中国记者——兼论南都》。网友“红旗下的蛋 ”发表文章《灯红酒绿中,想起程益中》。

4月15日 《纽约时报》刊出霍华德-富仁曲(HOWARD W. FRENCH)文章“中国再次试图压制南部的独立报刊”(China Tries Again to Curb Independent Press in South) ,文章表示:“中国领导层因担心新闻业失控,故决定对南方都市报进行整肃。数十名著名新闻记者和学者发起了一场不寻常的大胆请愿,谴责这些检控是‘非法运用一切手段,包括动用司法工具,限制新闻自由,打击传媒和限制其生存空间’。”《亚洲时
报 》发出报道《北京媒体工作者发怒吼,要求中央介入南都群案》。

4月16日 “关注南都案——文化界公开签名信”的签名所设论坛《后海茶馆》遭到封杀。自由亚洲电台发出报道《中国法院对<南方都市报>案的审判遭到谴责》,该报道称:“在北京的互联网上,张贴了100多份的抗议文章。”《亚洲时报》发出报道“新 闻学者要求广东省委书记澄清南都案”。《往生网站》、《新世纪》刊出胡星斗文章“新闻监督和司法独立的原则不容践踏”,文章表示:“南都事件其危害将是巨大的” :一、新闻监督将成为一句空话;二、宪法的权威必将大打折扣;三、司法独立几成泡影;四、地方势力将会严重地削弱政府的合法性;五、中国的国际形象必将受到损害; 六、中国的社会危机将加深,‘政治文明’难以建立。”

4月17日 美国之音发出报道《<南方都市报>负责人受罚引争议》。自由亚洲电台发出报道《学者媒体工作者为<南方都市报>编辑鸣不平》。

4月18日 《记者的家》刊出南京网友“标准传媒”文章“冲突理论的思考:南都案不会是媒体的世界末日”,文章表示:“南都案并不能让中国这张最优秀的日报倒掉,‘南都案’更不会是‘南都’的世界末日。‘南都案’将促成冲突双方站在各自立场进行反思。”

4月19日 《关注南都案——文化界公开签名信》共征集到470个有效签名,签名活 动发起人发表“再次呼吁:关注南都案,关注我们——我们需要帮助!”。《亚洲时报》发出报道“新京报指记者广东遭报复,影射南都案程益 中?”。《大纪元》发出报道“中国新闻自由度,南方都市报带头冲”,该报道称:‘南都事件’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新闻事件”,它背后代表的是大陆目前新闻自由的拉距战。尽管南方都市报被当局整肃,但其办报理念,即已深值在报业多年来培养新 一代的新闻人,并散布大陆各大媒体。”当日,《大纪元》发出另一报道“南都遭整肃 ,美报称雇员既感恐怖又自豪”。

4月20日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播出采访许志永的节目,许志永表示:“此案消息在大陆被封锁,判决不公正。” 

4月21日 台湾《大纪元时报》刊出李直文章“中国媒体面临黎明前的黑暗?”,文章表示: “此次的《南方都市报》事件,不仅看出中国媒体的一丝风骨,诸多有识之士力挽狂澜 ,不惜螳臂挡车的大力声援,让人嗅出不平凡的中国民间力量。”杨支柱发表文章“喻华峰案:最富有想象力的判决书”,文章表示:“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对喻华锋 案的判决书创造了‘聪明的白痴’和‘高尚的贪污犯’这两种新生事物。依我看,是很 有希望载入中国新闻史和中国司法史的。”

4月23日 已有369位朋友在《往生网站》上签名支援呼吁公正审理《南方都市报》案。 当日,杨支柱发表文章《舆论监督可以休矣》,文章表示:“自喻华峰被正式逮捕以来 ,尤其是自‘宝马撞人’案的所谓重新调查结束以来,有一种声音正越来越大,就是所 谓‘舆论本身也需要监督’或‘舆论监督也需要监督’。在这种背景下发出这种声音的 ,十有八九是滥用权力而不希望被舆论监督的官员,或者是他们的帮凶、帮忙、帮闲。 ”

4月24日 自由亚洲电台播出“中国人权”主席刘青文章“南方都市报遭整肃与中国 新闻自由”,文章表示:“这是一起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案件,是要以司法起诉喻华峰为 突破口,揪出喻华峰背后的所谓黑手,达到整肃《南方都市报》的目的。”《亚洲周刊 》发出报道“林树森重手打击方都市报”。

4月25日 《大纪元》发出报道《为稳定而付出的代价》。《阳光宪政》刊出杨支柱文章“南都案要害并非体制问题或有关当局的动机”,文章表示:“如果用一个真实的刑事案件来借机报复,我们还可以用洁身自好的办法来避免。如果竟然可以用一个似是而非甚至莫须有的罪名来打击报复,我们才真的无路可逃。”当日,杨支柱发表另一篇文章“公、私财产要平等保护”,文章表示:“既然判决书已认定所贪污的是全体员
工被扣留的奖金,怎么能判决返还给《南方都市报》这个非法人国有企业呢?这就好比是某人偷了甲的钱而法院判决追缴的赃款返还给乙,这是多么荒谬的判决呀!”

4月26日 《“关注南都案”——文化界公开签名信》共征集到588个有效签名。杨支柱发表文章“所谓体制困境”、“犯罪、违法还是制度性不合理?”、“以求异法探求贪污罪最新标准”,文章表示:“喻华峰案的实质是通过枉法裁判来控制媒体的内容,它 对媒体市场化改革的消极影响是间接的”,“合不合理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不应该由法院来管(至少要不合法才能诉诸法院),更不应该由检察院来起诉(需要构成犯罪 并是公诉案件)”,“细加分析,我发现那些颠三倒四、不断重复以相互印证的证据所要证明的事实,并不都和判决结果有关系”。

4月27日 《亚洲周刊》发出报道“这场灾难蓄谋已久”。《大纪元》发出报道“港媒指广东官员斗垮南都高层升官”。杨支柱发表文章“为什么是喻华峰?”,文章表示: “我认为喻华峰翻案的可能性非常渺茫,在七月下旬镇压法轮功五周年纪念日前可以说是绝对没有希望。如果没有相当的民间抗议和国际舆论的压力,广州中级法院可能会很快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4月30日 自由亚洲电台播出林保华文章“既怕官,更怕管的《南方都市报》冤案”,文章表示:“(南都事件)成为继不?袗?刘荻被捕、湖北大学生孙志刚被打死、哈尔滨 宝马撞车案等等之后的大事件。广东省委如果处理不当,会有翻车的可能。因为南都事件比上述事件更可以引起国际关注,因为导致事件的导火线是该报揭露广东省当局对前年冬天在广东发生的‘非典’、也就是SARS的病情的隐瞒而蔓延全世界。”

5月3日 “记者无国界”发表年度报告,指称2003年是新闻从业人员“黑暗的一年”。 该组织强调,法国媒体和人权组织开始关注“南都事件”,这是一宗非常重要的案件, 但暂时欧洲和西方国家都未意识到它的严重性。他们相信此案属于政治事件,与贪污无关。当日,“保护记者委员会”发表全球新闻从业员工作报告,列出全世界10个新闻记者从业最危险的国家,中国名列其中。《大纪元》发出报道“记者无国界年度报告:去年是黑暗的一年”。

5月4日 美国之音发出报道“国际记者组织批评北京镇压新闻自由”。自由亚洲电台发出报道“中国被列为新闻记者从业最危险的国家之一”。

5月6日 《民主通讯》刊出杨银波文章“捍卫新闻自由,反对强权报复——为南方都市报事件签名呼吁”。

5月7日 《往生网站》访问浏览量已达114884人次,在其进行的“南都案民意调查”中 ,4%的投票人认为“程益中、喻华峰和李民英确实有罪”,91%的投票人认为“有人对南都打击报复,意在搞垮南方都市报”,2%的投票人认为“以上两者都不是,真相很难说”,其余3%为无效投票。不过,非常遗憾的是,专门倾注于“南都事件”的《南方都市报事件》网站及其它的部分大陆民间同类网媒,已于数日前遭到残酷的封杀。

2004-05-29(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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