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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功德谈施与受

【大纪元3月16日讯】助人可以带来受惠者的感恩、自己心灵的喜悦、及社会的肯定赞扬。因此,助人为快乐之本,乃常人社会的法理。宗教界更进一步,阐述功德及施受的神国之理;佛教要人铺桥造路、济贫救苦,基督教讲施比受有福,都认为帮助须要被帮助的人,因为有功德,都会得到福报。

几千年前释迦牟尼与耶稣出来传法讲道时,当时的原始社会,民风纯朴,道德高尚,社会关系简单;看到有难,伸手加以帮助,受者受惠,施者获得功德及福报,法理简单明确,适合当时社会需要。

当今世风日下,社会关系错综复杂、道德败坏、善恶难分;功德及福报的法理受到严重的扭曲及挑战。譬如:台湾有人以企业方式,控制滋养一群孤苦伶仃的残障者,每日用车载送他们到人多的定点,骗取路人的捐款;并订定赏罚的标准额度,这些可怜的乞讨者,为了得到微薄的奖赏和避免被毒打责骂,必须学会哀嚎哭哮的演技,以博取同情捐款。美国有人广设慈善机构,向社会募款,赚取高额行政费用。美国联邦福利救济金由于没有配套设施,造成很多少女多生小孩、过度依赖救济金、及缺乏独立自救的弊病。邪恶中共利用不知情的华人,在举办济贫救苦的晚会中,要求演出者合唱“同一首歌”;这首歌是中共在劳教所血腥迫害、摧残法轮功学员心灵的歌,却被中共利用来散布邪恶信息。济贫救苦,赈灾救病,本是美事一桩、功德无量。但是碰到以上情况,施舍者可能助纣为虐或让受惠者深陷不义,不但没有功德福报,甚致有制造罪业 (基督教的 Sin 与佛教的业相近) 的可能性。

当年耶稣只谈到施比受有福,没有提到受助者得到什么?其实,如同物质不灭或能量互换定理,施舍关怀、爱心、钱财、或生命,去助人救人之所以有功德福报,是因为可以将本身的罪业转化成德,或以施者的罪业去交换受惠者的德。施舍时施者也许没有回报的心意,但“吃人一口,报人一斗”,有债须还,乃宇宙的定律;因此,施者会得到功德福报。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受惠者仍须付出自身宝贵的德,去交换施舍者的业、关怀、爱心、钱财、或生命。受惠者如果不能推已及人,及时行善回报,以填补他失去的德;则再造之恩,今生无力为报,来生仍须衔环结草回报。如果用诈欺的手段受惠,则罪业大矣,岂可不慎乎。

天下最须要施舍救援的志业,不外济贫与救病,而贫又多源于病;但贫病均有因缘关系,救济只是救急的治标办法,很难彻底解决贫病问题。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老师以度人的慈悲心,用浅显易懂的文字,免费洪传法轮大法,让人自己学法、炼功、修心性、消业、返本归真,这是正本清源的治本方法。已有成千上万的事例证明,修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可以节省不少建盖医院、购买健保、及救济病患的经费与麻烦。身体健康了,又能提高心性,逐渐同化真善忍,就能自觉、自主、自立,不须要靠别人的救济。推广法轮功可以增加人类自助自救的能力,减少社会的医疗及救济需要。

如果,多数人都能修炼法轮大法,社会道德及人类贫病问题,泰半可以获得提升或解决。则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同世界,不难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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