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术

“相声”浅说三

﹙承前:对“相声”有个轮廓上的认识之后,以下来谈谈它的分类;究竟“相声”都有哪些类别,又怎么个分法呢?﹚

﹙二﹚、从体裁内容上来分:

1. 叙事体:等于是要将拟人、论事、描物、绘景都用第三人称的方式整个用语言艺术叙述出来,好像是一个人就得唱一台大戏一般的完整。

2. 代言体:就是演员进入本身所扮演的角色里面“现身说法”的讲相声,有时是一个角色演到底,有时要变换角色,这就需要真功夫的演技了。

3. 评论体:演员经由假设或自拟情境,对某些社会现象进行讽刺性的评论,但要避免在某些特定地区谈及敏感跟辛辣性的问题,或是可能会招惹观众不良反映的议题。

4. 争辩体:双方演员各抒己见,互相辩难;有时吹毛求疵,有时强词夺理,就从这些似是而非的诡辩当中得到戏剧效果,并呈现相声主题。

5. 摹拟体:因为要模仿人物或事物,所以旨在唯妙唯肖,活灵活现,学谁像谁的要求;通常模仿的主题愈难,相声演员口技跟演技的要求就愈多。

6. 韵唱体:韵唱在相声中的表现其实是不可缺的,通常都是连说带唱,有韵文也有散文,甚至于新诗朗诵、流行歌曲、广告口号无不夹杂其中,让相声丰富精彩有趣。

7. 艺文体:所谓艺文体是含有诗、书、琴、画、棋、灯谜、酒令等等中华文化艺术在内的比较亚志的相声内容,这有扩大社教效益和文化传承的积极意义。

以上这七种体裁内容,通常在一个完整演出的段子中,都是交互运用、不拘一格、融会贯通;就像〈关公战秦琼〉的相声名段就是叙事、代言、摹拟、韵唱的“综合体”,呈现出来是非常精彩的。

至于相声里边一般人最为知晓的“说、学、逗、唱”,则是属于相声表演的范畴,这些不同於戏剧表演的基本观念、技巧跟技术,就留待下回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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