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皇帝溥仪自传被公告为无主财产

人气 3
标签:

【大纪元10月10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日电)因为没有继承人,去世时也没有遗嘱,清朝末代皇帝溥仪所写的“我的前半生”在中国大陆被申请为无主财产。

北京“京华时报”报导,“我的前半生”出版单位群众出版社近日向西城法院递交请求,认定该书为无主财产的申请。西城法院九月二十五日发出认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该书将收归国有,以后收益归公。

群众出版社宣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群众出版社根据有关部门指示,出版发行溥仪所着的“我的前半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和好评。一九六七年溥仪去世,书的著作权由溥仪的夫人李淑贤继承。一九九七年,李淑贤去世,李淑贤无儿无女,也没有其他继承人,去世时也没有遗嘱,群众出版社请求法院认定“我的前半生”为无主财产。

报导指出,中国大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是特别程序案件。按照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死亡、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案件适用特别程序。

据报导,西城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该案后对群众出版社的申请内容进行审查、核实。法官认为,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李淑贤确实没有继承人和遗嘱,符合申请条件。

报导表示,九月二十五日,西城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对“我的前半生”一书发出认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如无人认领,法院将作出判决。判决将认定该书归国家所有,由相关部门对该书进行管理,之后该书的一切收益将归公。

相关新闻
中共广电6家上市公司财报去年合亏逾42亿
【新闻五人行】美“定点清除”TikTok党性?
39名中共官员密集病亡 两省级高官同日去世
【新闻大破解】布林肯访华白去?美中对抗升级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