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纪实文学

回眸流水年华(31)

附录一:我的人生片断

我1969年冬天离开南开以后,和陈的交往并没有中断,每次来天津,不管时间多么紧迫,我都要去他那里吃顿便饭,有时就干脆在他的宿舍里挤一挤住下来。他也总要到我下榻处看望我。我除了向他请教学问上的事,还利用他在图书馆工作的便利条件,常常开列书名托他代为借阅,其中有些书在当时是只限于“内部”的,如赫鲁雪夫的两部《回忆录》。当我因写小说而“东窗事发”,老陈他当然也就“在劫难逃”了。天津市公安局伙同南开大学保卫处和工宣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然抄了他的家。令这伙人失望的是,什么反革命证据也没有抄到。更令他们吃惊的是,倒抄出了一本又一本学习马克思哲学的札记,一共有厚厚的十二本。除此之外,别无所获。提起这些笔记本来,在文化大革命中,红卫兵也曾抄过他的家,当时有人检举他每天伏案书写到深夜,认为他一定是写“变天帐”和“反动日记”。他们组织了专门的班子进行审查。很奇怪的是,他们在字里行间找不到他们希望找到的“反动思想”的证据。这次也是如此。尽管逐字逐句审查,还是没有找到可以给他定罪的“反革命”罪证。于是他们便对陈进行了多次审问。他们诈称我因为投敌叛国未遂而落入了法网,为了争取宽大处理,我每天都在监狱里痛哭流涕,把什么都坦白了,还揭发了包括陈在内的许多别人的问题。他们声色俱厉,责令陈交代自己的一切问题,尤其是和我的“特殊反革命关系”。与此同时,当时的校党委副书记××迫不及待地在一次全校干部、教师大会上公然宣布:在南开大学挖出了一个“隐藏很深的反革命右派集团”,这是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又一次伟大胜利。也就在这段时间里,图书馆《世界文库》中的《金瓶梅》一部分被人撕走了。《金瓶梅》这部古典文学名著,只有天晓得犯了什么罪孽,在我们这个讲究文明的国家里,向来被列为禁书,书店里买不到,校内师生员工一般来说也是不准借阅的,只有少数领导才有资格阅读。例如,××大学前党委副书记××,在称病不上班期间,就曾差人持介绍信长期借阅过。因为她的父亲,在北京工作的一位资深老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畏罪自杀”,消息传来,作女儿的受到牵连,成了众矢之的,于是借阅《金瓶梅》便成了她一条见不得人的“罪行”被揭发出来。正因为这是一部只供少数领导阅读的书,名为“禁书”,实为“珍书”也。而今被人撕走,岂能等闲视之?这一点,图书馆里的人心里都明白,一时间沸沸扬扬,陈便成了最大的嫌疑犯。虽然在他家里并没有抄出《金瓶梅》,但很有可能是他里勾外连弄走的。图书馆为此专门组织人马进行调查。陈为人谨慎小心,严于律己,他当然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来,调查的结果反而替他洗清了不白之冤。尽管如此,陈的日子还是不好过,他的命运依然飘忽不定。不久,在“批邓”和“反击右倾翻案风”的一片喧嚣中,陈又成了“重点人”,遭到批判和围攻,说他凭借手中的“借书大权”,将大量的封、资、修内容的毒草书籍借给学生们看,有意对青年学生进行思想腐蚀,这是同党和无产阶级争夺青年一代。呜呼!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由于受我的株连,陈犹如被卷入波峰浪尖的一叶小舟,颠簸在翻腾着“阶级斗争”波涛的汪洋大海里,随时都有覆灭的危险,直到“四人帮”垮台,中国的天空开始逐步转向晴朗,他才松了一口气,有了安全感。若干年后,当我们再次相逢,他向我回首这段往事,声音是缓慢的,语调是平静的,就好像在叙述一个和他自己毫不相干的古老的故事。我凝视他那瘦削而又略显苍老的面庞,我又一次看到了面前这位老友单薄、中小身材内部蕴藏着一种坚毅人格的伟大力量。——这才是从黑夜里走过来的真正中国牌号的知识份子,我对自己说。

我在天津市和平区公安局看守所蹲了五十五天左右,大约受审十七八次。但我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好汉做事好汉当。我没有受“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诱惑,去揭发别的“坏人”,更没有如南开大学保卫处那位新上任的科长所希望的那样去招供出一个虚构的反革命集团。在“清理阶级队伍”的时候,南开大学忽然冒出一个庞大的“国民党潜伏特务网”,这个特务网是前中共南开大学化学系书记W因受不了“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诱惑(他曾经是共产党的地下工作者,文化革命中也成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物件),在工宣队的“协作”下炮制出来的,一时间为国民党免费“招收”了数十名“特务”,这些“特务”个个受审查乃至被囚禁。我不是W,因而皮肉之苦也就没有少受。

尽管始终审讯不出一个假想中的反革命集团,但是,某些人一心一意所盼望的这个“反革命集团”却已经在我的原工作单位诞生了。我平反出狱后,阜新机床厂不少工人告诉我,当时上级已向全厂职工宣布:张兆太是南开大学一个反革命集团的骨干分子,正是这个反革命集团派遣他来东北开展反革命工作的,并且还要他和苏修取得联系。他将携带“反动小说”去投奔苏修。无独有偶。就在我被捕不久,上海市长宁区西法华派出所隶属的“人民里弄居委会”召集全体居民开会,首先学习了张春桥的《全面专政》,然后宣布:“38弄(——我家住38弄、属于该居委会)最近抓住了一名香港特务。现在阶级斗争非常紧张,大家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注意一切形迹可疑的人,随时向居委会报告。”这是1979年回到老家后,母亲告诉我的。呜呼!原来我既是要去投奔苏修的反革命集团的骨干分子,又是香港特务,怪不得我出门都有专用吉普车。从上海到天津,从天津到锦州,再从锦州到阜新,每当我一下火车,就有吉普车在那儿恭候了。啊哈,我可是个重要的人物哪!

既然审不出什么反革命集团,那就转而对小说本身进行审讯。办案人员抓住我的身份,以及经历和小说里的人物有相似之处作为“真凭实据”,武断地认为小说写的就是我自己,是“自我暴露”,“自我写照”,因而小说里人物的思想言行也就是作者我的思想言行,并且根据小说里人物的思想言行来给我定罪。姑且不说小说里的人物的思想言行是否就是“反动”、“反革命”,这种做法本身便是十分荒谬的。——按照办案人员的这种逻辑推论下去,如果小说里的人物杀了人,那么作者岂不是要被当做杀人犯来定罪吗?通过审讯,我发现办案人员不但主观武断,而且也缺乏必要的文艺常识,甚至文化水准也很低,有些地方连字面上的意思都搞不清。例如,《雪》里有这么几句话:“这个时候的北国风光,恰如一位空前绝后的风流人物所描叙的:‘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办案人员紧紧抓住“绝后”这两个字而不顾前面还有“空前”另两个字,硬说我咒骂伟大领袖毛主席“绝后”,即绝子绝孙。——这是中国人最狠毒的咒语。还有些问题提得很荒谬,真叫人啼笑皆非。例如,某某某(小说里的人物)是谁?某某某又是谁?等等。当时我为了少受皮肉之苦,也就将计就计,似真又假地应付着。

既没有人授意或暗示我写作“反动小说”,也没有人为我提供素材或协助我写作,南开大学更不存在一个写作“反动小说”的反革命集团,我只不过是一个单干户。于是,天津方面,特别是南开大学保卫处那位新上任的科长,对我的兴趣就不像刚开始那么大了。我被押送回阜新,途中曾在锦州看守所寄押。该看守所的管教人员先是踢了我一脚,然后恶狠狠地说:

“低头!你是反革命分子,在牢房里必须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你若乱说乱动,打断你的腿!”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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